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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可以調解民事經濟糾紛嗎
派出所一般不能解決經濟糾紛。派出所主要負責維護社會治安、打擊犯罪等工作派出所回復經濟糾紛,并不涉及經濟糾紛派出所回復經濟糾紛的調解或仲裁。經濟糾紛應該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派出所回復經濟糾紛,例如起訴到法院或申請仲裁。當然派出所回復經濟糾紛,如果經濟糾紛涉及到治安案件派出所回復經濟糾紛,例如詐騙、盜竊等,派出所會介入調查。
法律主觀:派出所對一般民事糾紛進行調解的法律依據是《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25號)第十章治安調解。
法律主觀:經濟糾紛派出所不管。因為根據公安部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不能插手民事經濟糾紛,派出所屬于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因此如果屬于民事經濟糾紛,則應由法院等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如果因為民事經濟糾紛而導致的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則屬于公安機關的處理范圍。
警方一般不會直接干預民事經濟爭端,此類事務應由法院行使管轄權。不過在特殊情況下,例如爭端導致治安問題或者存在潛在危機、可能加劇沖突的風險時,警方會介入并進行調節甚至采取臨時措施維護秩序。然而,這類調停并不具備法律約束力。
如果是純粹的民事糾紛,派出所是無權進行調解的。派出所辦理治安案件,可以調解治安糾紛,而民事經濟糾紛是人民調解委員會、法院管轄范圍。民事糾紛派出所是會調解處理的。派出所會在對基本事實調查清楚后,做雙方的調解工作,以化解糾紛。如果調解不成,會告知雙方走法律程序解決。
【法律分析】派出所是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它的主要職能是維護轄區內的社會治安秩序、辦理性質較輕微、簡單的刑事案件。司法局或司法所對于經濟糾紛可以進行人民調解。人民法院對于民間的經濟糾紛可以受理并予以調處或判決。依據“不訴不理”的原則,糾紛當事人必須有一方(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
派出所能調解經濟糾紛嗎
1、派出所一般不能解決經濟糾紛。派出所主要負責維護社會治安、打擊犯罪等工作,并不涉及經濟糾紛的調解或仲裁。經濟糾紛應該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例如起訴到法院或申請仲裁。當然,如果經濟糾紛涉及到治安案件,例如詐騙、盜竊等,派出所會介入調查。
2、司法局或司法所對于經濟糾紛可以進行人民調解。人民法院對于民間的經濟糾紛可以受理并予以調處或判決。依據“不訴不理”的原則,糾紛當事人必須有一方(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首先亦予以調解。調解的原則是“合法”與“自愿“。當事人雙方如果調解未果,人民法院將開庭審理并予以判決。
3、法律主觀:經濟糾紛派出所不管。因為根據公安部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不能插手民事經濟糾紛,派出所屬于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因此如果屬于民事經濟糾紛,則應由法院等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如果因為民事經濟糾紛而導致的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則屬于公安機關的處理范圍。
4、律師解可以。可以,根據法律規定,派出所屬于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主要管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而民間經濟糾紛案件一般由人民法院進行調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委托邀請與當事人有特定關系的組織和個人協助調解工作。
5、派出所不管經濟糾紛。一般而言,經濟糾紛屬于民事糾紛,派出所不能對經濟糾紛的內容直接干涉,警察沒有相關職權,派出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進行調解,但不能直接做出誰對誰錯的決定。經濟糾紛一般是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也就是民事訴訟。經濟犯罪類的案件由公安經濟犯罪偵查部門管轄。
到派出所報案不立案說是經濟糾紛怎么辦
法律分析:要求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決定書,對此決定,可以申請復議、復核,對復議復核決定不服的,可以向檢察機關反映情況,要求進行立案監督。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檢察機關的通知書后七日以內,對不立案的情況、依據和理由作出書面說明,回復人民檢察院。
不立案說明事件尚未構成治安案件或涉嫌犯罪案件,仍屬于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依法起訴或申請仲裁。
如果確實屬于經濟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確實屬于刑事案件,派出所不予立案,您可以向檢察院提出意見,要求檢察院行使立案監督權,檢察院如果認為公安不予立案沒有理由,會通知其立案。
要求派出所出具不予立案決定書,對此決定,可以申請復議、復核,對復議復核決定不服的,可以向檢察機關反映情況,要求進行立案監督。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檢察機關的通知書后七日以內,對不立案的情況、依據和理由作出書面說明,回復人民檢察院。
經濟糾紛不屬于公安機關的管轄范圍,應向法院起訴。向法院起訴,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案件通常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而不是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被人騙三萬塊錢,公安局不立案的,到當地檢察院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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