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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出的房拆遷能賠237萬,賣家反悔了,當初賣價是多少?
當初紹興房子拆遷賠償標準的賣價是7萬元。梁某跟石某并不是一個村的村民紹興房子拆遷賠償標準,石某把房子賣給梁某紹興房子拆遷賠償標準,簽訂了相應的轉讓協議,同時房子也辦理了過戶手續。20年前房子的交易價格是7萬元,當然,因為時代不同,當時的7萬元放到如今是多少紹興房子拆遷賠償標準我們也不知道,但是房子既然完成交易了,誰也想不到紹興房子拆遷賠償標準他有一天會被拆遷。
房屋買賣后,兩家再無交集。直到去年,案涉房屋所在村適逢舊村改造,梁某作為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就包括案涉房屋在內的全部房屋及其他財產與所在街道辦事處簽訂了《房屋貨幣補償協議》,總計補償金額237萬元。
被告梁和原告不是同一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 1998年3月,梁簽署了與施的住房銷售協議,協議:施諒解率將銷售70萬元至梁的農村住房折扣。簽署協議后,梁支付7萬元,史將把上面的房子交給梁。交易結束后,這兩個將沒有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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