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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占用農民土地怎樣補償
必須給予賠償。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71號);《水利工程設計概(估)算編制規定——建設征地移民補償》(水利部[2014]429號文),補償標準: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6倍。
修水利占用耕地如何補償
修水利對耕地造成了占用,需要進行合理補償。補償方式可以采用補種耕地或者進行經濟補償的方式。修建水利設施會占用一定的耕地,因此需要進行相應的補償。補償的目的是彌補占用耕地給農民帶來的經濟損失和生產成本的增加。補償方式應當根據占用的耕地面積和當地農業生產水平來進行計算。同時,在進行補償時要保證落實到位,并與當地農民達成共識,避免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對于大面積占用耕地的水利設施,應當做好環境影響評估和社會穩定評估,并合理選擇修建地點和補償方式,促進耕地保護和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臨沂市水利灌溉設施征收補償標準
(一)征地補償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文章分享結束,大型水利補償標準和臨沂市水利灌溉設施征收補償標準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嗎?歡迎再次光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