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法院通知去拿量刑建議書,以及量刑建議書需要本人簽字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法院會依據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書判決嗎?
- 2、量刑建議書建議刑期已到期
- 3、詐騙金額4w1全額退贓檢察院量刑建議書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半適用緩刑法院通知去拿起訴書會被收監嗎
- 4、取保候審期間被法院傳喚去拿起訴書和量刑建議書
- 5、檢察院量刑建議
- 6、檢察院給法院的量刑建議書和具結書的區別
法院會依據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書判決嗎?
1、在刑事訴訟中,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可以作為法院量刑的參考,并不是說法院一定要按檢察院的量刑來判決。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影響組織和個人的干涉。
2、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判決與檢察機關的量刑出入不大。這是因為兩家司法機關適用的法律是一樣的,對案件的考量也比較準確。
3、如果法院判決與檢察院的建議有較大的出入,檢察院可以行使司法監督權提起抗訴,但對于最終的判與檢察院的建議有較大的出入,檢察院可以行使司法監督權提起抗訴,但對于最終的判決結果,還是由法院決定。
擴展資料:
量刑是人民法院刑罰裁量活動。因此,量刑是以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為前提的。我國刑法對于具體犯罪一般都規定了相對確定的法定刑,從而為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正確地裁量刑罰留下了法律空間。因此,量刑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決定是否判處刑罰
犯罪以后,根據有罪必罰的原則,一般都須判處刑罰。但在我國刑法中存在免予刑事處罰的制度,根據刑法第37條的規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決定判處何種刑罰
刑法對某一犯罪,為適應刑罰個別化的需要,一般都規定了數個刑種以供選擇。因此,在決定對犯罪人判處刑罰以后,進而還要解決刑種的選擇問題,以決定對犯罪人判處何種刑罰。
決定判處多重的刑罰
在選擇刑種以后,除死刑和無期徒刑等刑種沒有一定的刑度以外,其他刑種:包括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等都有一定的刑度,因而需要根據犯罪事實及情節,裁量確定應當判處的刑罰。
檢察院:是公訴機關,理論上是與 *** 平級的,縣 *** 和縣檢察院是平級的,檢察院只受上級檢察機關指揮,縣 *** 是無權指揮檢察院的。除普通刑事案件外檢察院還負責貪污 *** 瀆職侵權之類的案件。
法院:是審判機關,和檢察院一樣,與 *** 平級。與檢察院不同的是,法院僅受上級法院的指導,并不直接隸屬于上級法院,每一個法院都是一個獨立機構,辦案時,不受任何機構控制。法院管的事比較統一,就是各類案件的審理。一審二審再審終審之類的。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法院–中國裁判文書
量刑建議書建議刑期已到期
法律主觀:
看具體情況定。建議書是針對案件的事實情節認罪態度,對使用的刑罰做出一個量刑的建議,有可能會寫建議緩刑的。但是緩刑的適用對象包括三個條件:(1)被判處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會;(3)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所以需要結合實際案件確定是否會有緩刑建議。
法律客觀:
《關于規范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五條人民檢察院以量刑建議書方式提出量刑建議的,人民法院在送達起訴書副本時,將量刑建議書一并送達被告人。
[img]詐騙金額4w1全額退贓檢察院量刑建議書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半適用緩刑法院通知去拿起訴書會被收監嗎
不會,如果真誠悔罪,積極退贓,認罪認罰的,人民法院應當采納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判處緩刑,因此是不會收監的。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犯罪嫌疑人積極退贓,真誠悔罪的,是構成認罪認罰的,對于認罪認罰的案件,法院應當采納檢察院的量刑建議。此時,如果檢察院給出的量刑建議是緩刑,法院在沒有特殊情況下,是應當采納量刑建議的,是要判緩刑的,因此,法院是不會再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的,被告人也不會被收監了。
隨著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入和刑事訴訟法的修訂,法律要求檢察機關要明確提出量刑建議,對于認罪認罰案件,檢察機關應當提出量刑建議,人民法院一般應當采納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即除了法律規定的幾種情況以外,原則上均應采納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這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工作賦予了更重要的職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國家治理現代化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社會意義、法律意義。該制度不僅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節省訴訟資源,還有利于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是一項新的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前提是認罪認罰,落腳點則是從寬處理,而從寬的核心在于量刑。在認罪認罰案件中,被告人既要認罪又要認罰,才能獲得從寬處遇。而認罰主要體現在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因此,檢察機關提出量刑建議是體現量刑減讓、實體從寬的關鍵,也是達成認罪具結的前提,是認罰內涵的有形載體。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量刑建議必須先行,可以說,沒有檢察官的量刑建議,就沒有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存續。
法律依據
第二百零一條 對于認罪認罰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時,一般應當采納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二)被告人違背意愿認罪認罰的;
(三)被告人否認指控的犯罪事實的;
(四)起訴指控的罪名與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量刑建議明顯不當,或者被告人、辯護人對量刑建議提出異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調整量刑建議。人民檢察院不調整量刑建議或者調整量刑建議后仍然明顯不當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取保候審期間被法院傳喚去拿起訴書和量刑建議書
取保候審是一項
刑事強制措施
,不是有罪決定,
法院
判決才是決定,取保候審的
期限
是一年,不是說取保候審,就不判實刑。但一旦不是緩刑就必須收監。從你的情況看,一般是判緩刑或拘役、管制。
檢察院量刑建議
檢察量刑建議是非常重要的,在刑事訴訟中,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可以作為法院量刑的參考,并不是說法院一定要按檢察院的量刑來判決。
【法律分析】
檢察量刑建議在我國是否重要:1、在刑事訴訟中,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可以作為法院量刑的參考,并不是說法院一定要按檢察院的量刑來判決。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影響組織和個人的干涉。2、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判決與檢察機關的量刑出入不大。這是因為兩家司法機關適用的法律是一樣的,對案件的考量也比較準確。3、如果法院判決與檢察院的建議有較大的出入,檢察院可以行使司法監督權提起抗訴,但對于最終的判決結果,還是由法院決定。在刑事訴訟中,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可以作為法院量刑的參考,并不是說法院一定要按檢察院的量刑來判決。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影響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判決與檢察機關的量刑出入不大。這是因為兩家司法機關適用的法律是一樣的,對案件的考量也比較準確。
【法律依據】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 第三百六十四條 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議。除有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情節外,量刑建議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內提出。建議判處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可以具有一定的幅度,也可以提出具體確定的建議。提出量刑建議的,可以制作量刑建議書,與起訴書一并移送人民法院。量刑建議書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被告人所犯罪行的法定刑、量刑情節、建議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判處刑罰的種類、刑罰幅度、可以適用的刑罰執行方式以及提出量刑建議的依據和理由等。認罪認罰案件的量刑建議,按照本章第二節的規定辦理。
檢察院給法院的量刑建議書和具結書的區別
檢察院給法院的量刑建議書和具結書的區別如下:
1、具結書會包括以下這么幾項檢察院明確提出的量刑建議,包括主刑、附加刑,是否適用緩刑等等。
2、刑事公訴案件由檢察機關代表國家提起,而檢察機關提起刑事公訴的時候,會向法院提交量刑意見書,量刑建議書。
關于法院通知去拿量刑建議書和量刑建議書需要本人簽字嗎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