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勒索敲詐怎么認定罪名,以及勒索敲詐立案條件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敲詐勒索罪立案標準
- 2、怎樣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 3、怎樣定義敲詐勒索罪?
敲詐勒索罪立案標準
1、敲詐勒索罪的立案標準:第一種是數額標準,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第二種是多次敲詐勒索,多次是指2年內敲詐3次以上。
2、立案標準根據我國《刑法》第274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應當立案。本罪是數額額,行為人敲詐勒索公私財物,須達到數額較大,才能構成本罪,偵查機關才能予以立案偵查。
3、敲詐勒索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如下: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2千元至5千元為起點;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3萬元至10萬元為起點。
怎樣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1、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并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分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2、構成敲詐勒索罪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行為人為一般犯罪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行為人必須使用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勒索財物,這是敲詐勒索罪最主要的特點。
3、必須具備有價值的財物才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敲詐或勒索的手段:敲詐勒索罪的手段包括暴力、威脅、詐騙、惡意刁難等方式。必須使用暴力、威脅或其他方法來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才能構成敲詐勒索罪。
4、構成敲詐勒索罪的要件構成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如下: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各體是復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這是本罪與盜竊罪、詐騙罪不同的顯著特點之一。
怎樣定義敲詐勒索罪?
1、敲詐勒索罪的認定:敲詐勒索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主觀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侵害的客體是他人的財產權利;客觀方面存在采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
2、根據我國《刑法》第274條規定,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公私財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索取公私財物的行為。立案標準根據我國《刑法》第274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應當立案。
3、敲詐勒索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4、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不僅侵犯了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本罪侵犯的對象為公私財物。
5、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如下: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2千元至5千元為起點;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3萬元至10萬元為起點。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30萬元至50萬元為起點。
6、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關于勒索敲詐怎么認定罪名和勒索敲詐立案條件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