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最新軍人傷殘等級評定標準,以及軍人傷殘評定標準及待遇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軍殘1—10級傷殘鑒定標準
1、Ⅰ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意識消失;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2、Ⅱ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不能工作;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Ⅲ級傷殘劃分依據為: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僅限于室內的活動; 明顯職業受限; 社會交往困難。
4、Ⅳ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職業種類受限;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Ⅴ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 僅限于就近的活動;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社會交往貧乏。
6、Ⅵ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各種活動降低; 不能勝任原工作; 社會交往狹窄。
7、Ⅶ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不能從事復雜工作; 社會交往能力降低。
8、Ⅷ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遠距離活動受限; 能從事復雜工作,但效率明顯降低; 社會交往受約束。
9、Ⅸ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顒幽芰p度受限;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法律依據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二十三條 現役軍人因戰、因公致殘,醫療終結后符合評定殘疾等級條件的,應當評定殘疾等級。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因病致殘符合評定殘疾等級條件,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系人)提出申請的,也應當評定殘疾等級。因戰、因公致殘,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至十級的,享受撫恤;因病致殘,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至六級的,享受撫恤。
[img]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
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綜合考慮殘疾軍人于醫療期滿后的器官缺損、功能障礙、心理障礙和對醫療護理依賴的程度,將現役軍人因戰、因公(含職業?。┲職埖燃壴u定標準由重至輕分為1~10級,其中,1~6級同時適用因病致殘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
一、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和完全護理依賴的,為一級:
1.植物狀態(持續三個月以上);
2.極重度智能減退;
3.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
4.重度運動障礙;
5.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含肘關節離斷);
6.雙下肢高位及一上肢高位缺失(股骨上三分之一、肱骨上三分之一缺失);
7.肩、肘、髖、膝關節中5個以上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8.脊柱損傷后致完全截癱;
9.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90%,四肢大關節中6個以上關節功能不全;
10.全面部瘢痕并重度毀容;
11.雙眼球摘除;
12.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
13.雙側上、下頜骨完全缺損;
14.呼吸困難Ⅳ級,需終生依賴機械通氣;
15.大部分小腸切除,殘余小腸不足50cm;
16.小腸移植術后移植腸功能不全,不能耐受腸內營養或普通飲食;
17.慢性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6個月以上需終生血液透析維持治療(無法行腎移植手術)。
二、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和大部分護理依賴的,為二級:
1.重度智能減退;
2.后組顱神經雙側完全麻痹;
3.三肢癱肌力3級或截癱、偏癱肌力2級;
4.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癥,病程≥2年,經連續住院治療≥2年,癥狀不緩解,生活、勞動和社交能力基本喪失;
5.雙前臂缺失或雙手功能完全喪失(不含肘關節離斷);
6.雙下肢高位缺失(股骨上三分之一以上);
7.雙膝、雙踝強直于非功能位或功能完全喪失;
8.肩、肘、髖、膝關節中4個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9.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80%,四肢大關節中4個以上關節功能不全;
10.面部瘢痕占全面部的90%并重度毀容;
11.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雙眼視野≤8%(或半徑≤5°);
12.雙眼矯正視力<0.02或雙眼視野≤8%(或半徑≤5°);
13.雙側上頜骨或雙側下頜骨完全缺損;
14.一側上頜骨并對側下頜骨完全缺損;
15.肺功能嚴重損害,呼吸困難Ⅳ級,需依賴氧療維持生命;
16.食管損傷后無法行食管重建術,依賴胃造瘺或空腸造瘺進食;
17.氣管食管瘺無法手術修補,不能正常進食;
18.雙肺或心肺聯合移植術后;
19.器質性心臟病心功能Ⅳ級或心室擴大伴左室射血分數≤35%(含高原性心臟病心功能Ⅳ級);
20.器質性心臟病兩次以上反復發作的血流動力學不穩定的室性心動過速/心室顫動(器質性心臟病不包括急性心肌梗死40天內);
21.小腸移植術后(能夠耐受普通飲食或腸內營養);
22.大部分小腸切除,殘余小腸50-100cm;
23.肝切除術后或膽道損傷伴肝功能重度損害;
24.原位肝移植術后;
25.肝外傷后發生門脈高壓三聯癥或布-加(Budd-chiari)綜合征;
26.全胰切除;
27.慢性腎功能不全(腎功能衰竭期)6個月以上,終生依賴藥物治療或間斷透析;
28.塵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害,或呼吸困難Ⅲ級;
29.放射性肺炎后,兩葉以上肺纖維化,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Ⅲ級;
30.急性白血病治療后未緩解;
31.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免疫治療或造血干細胞移植后未緩解);
32.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RAEB;
33.淋巴瘤Ⅲ~Ⅳ期,治療后病情繼續進展;
34.急性極重度骨髓型放射病。
最新軍人評殘標準十級
2017年軍人評殘等級標準
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有輕度功能障礙的,為十級:
1.腦外傷半年后有發作性頭痛伴腦電圖異常(3次以上);
2.腦外傷后,邊緣智能;
3.腦外傷后顱骨缺損3c~9c或顱骨缺損≥9c行顱骨修補術后;
4.顱內異物;
5.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
6.面部瘢痕2%;
7.一眼矯正視力≤0.5,另眼矯正視力≥0.8;
8.雙眼矯正視力
9.放射性或外傷性白內障Ⅰ~Ⅱ期;
10.眶內異物未取出;
11.第Ⅴ對顱神經眼支麻痹;
12.外傷性瞳孔散大;
13.雙耳聽力損失≥30dBHL或一耳聽力損失≥70dBHL;
14.前庭功能障礙,閉眼不能并足站立;
15.嚴重聲音嘶啞;
16.一耳或雙耳再造術后;
17.嗅覺完全喪失;
18.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19.一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度
20.頜面部有異物存留;
21.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22.肋骨骨折3根并胸廓畸形;
23.肺內異物存留;
24.腹腔臟器損傷修補術后;
25.異物色素沉著或色素脫失超過顏面總面積1/4。
注:
1.醫療期滿系指經過“系統治療”,即住院治療,或每月2次(含)以上到醫院進行門診治療并堅持服藥一個療程(精神病人一般為三個月)以上,以及惡性腫瘤在門診進行放射或化學治療。
2.航空病、減壓病、放射性疾病、火箭推進劑中毒、塵肺等特殊行業現役軍人易患的職業病,引起器官損傷、功能障礙、心理障礙及對醫療護理依賴的,依據本標準相關殘情進行等級評定。
3.本標準未列載的各種惡性腫瘤及其它傷、病致殘情況,可參照相應殘情進行等級評定。
4.對于同一器官或系統多處損傷,或一個以上器官同時受到損傷者,應先對單項傷殘程度進行鑒定。如幾項傷殘等級不同,以重者定級;兩項以上等級相同,最多晉升一級。
5.各種實驗室檢查結果必須取近半年內三次檢查結果的平均值,并結合臨床癥狀判斷分級(內分泌代謝疾病經替代治療除外)。
6.前庭功能障礙是指耳科前庭系統出現器質性損害,造成平衡功能受損者。評定前庭功能殘情者,必須提交前庭功能檢查結果(含人體姿態平衡檢查項目和眼震電圖檢查項目)。因肌肉、關節或其他神經損害引起的平衡障礙,按有關學科殘情定級。
7.評定視力障礙殘情必須提交觀檢查資料:
8.評定五官面容形態必須提供照片資料。
軍人傷殘的評定是怎么評定的?有什么標準?
1 軍人殘疾等級評定由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二十三條和第二十四條規定,詳見附下的具體條款,
2 評定標準是《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試行)》 (民發[2004]195號)的附件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第二十三條 因戰、因公、因病致殘性質的認定和殘疾等級的評定權限是:
(一)義務兵和初級士官的殘疾,由軍隊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認定和評定;
(二)現役軍官、文職干部和中級以上士官的殘疾,由軍隊軍區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認定和評定;
(三)退出現役的軍人和移交 *** 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干部需要認定殘疾性質和評定殘疾等級的,由省級人民 *** 民政部門認定和評定。
評定殘疾等級,應當依據醫療衛生專家小組出具的殘疾等級醫學鑒定意見。
殘疾軍人由認定殘疾性質和評定殘疾等級的機關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第二十四條 現役軍人因戰、因公致殘,未及時評定殘疾等級,退出現役后或者醫療終結滿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系人)申請補辦評定殘疾等級,有檔案記載或者有原始醫療證明的,可以評定殘疾等級。
現役軍人被評定殘疾等級后,在服現役期間或者退出現役后殘疾情況發生嚴重惡化,原定殘疾等級與殘疾情況明顯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系人)申請調整殘疾等級的,可以重新評定殘疾等級。
軍人傷殘等級1-10賠償標準
軍人傷殘1一10級等級評定標準如下:1、一級: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2、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3、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4、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或無生活自理障礙;5、五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6、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7、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8、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9、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10、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關于最新軍人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和軍人傷殘評定標準及待遇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