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欠租收滯納金標準,以及租金滯納金的法律法規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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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房屋租賃中滯納金的最高額為多少
1、法律對滯納金的數額有具體規定。即對于行政處罰中的滯納金,最高不超過行政處罰的本金數額。
2、對于民事合同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最高不能超過違約損失數額的30%,超過30%的,即為過分高于所遭受的損失,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
《行政強制法》
第四十五條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金錢給付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標準應當告知當事人。
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額。
《最高法院關于合同法的解釋》二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租金滯納金怎么算
滯納金指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或者不按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它是稅務機關或者 債權人 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滯納金帶有懲罰性質,理論上說,有資格收取滯納金的只能是國家管理機關,如工商、稅務、質監、海關、公安、等部門。因為只有這些機關才有行使懲罰的權利。所以租金沒有滯納金一說,就算 租賃合同 規定了滯納金也會因為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
[img]租賃合同滯納金標準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12%核算交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法令》第四條的規則)。
2.運營稅:以租金收入的5%核算交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運營稅暫行法令》稅目稅率表)。
3.城市保護建造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踐交納運營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交稅人所在地的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核算交納。
4.個人所得稅:按產業租借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越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交稅所得額,稅率是20%(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和第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施行法令》第八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則)。
5.印花稅:按產業租借合同租借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稅額未達1元,按1元貼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法令》及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房屋租金滯納金怎么計算法
租金沒有滯納金,滯納金是稅務機關或者債權人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措施。拖欠租金的可以在合同中協商約定違約金,違約金的比例一般按照標的數額的20%設定,造成的損害比較大時違約金可以適當上浮,但最高不應超過實際損失的30%。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房租逾期一天滯納金多少合法
房租逾期一天滯納金最高不超過行政處罰的本金數額。法律對滯納金的數額有具體規定。即對于行政處罰中的滯納金,最高不超過行政處罰的本金數額。對于民事合同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最高不能超過違約損失數額的30,超過30的,即為過分高于所遭受的損失,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將其所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消費者通過定期交付一定數額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權利的行為。房屋租賃是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的一種商品流通方式。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四十五條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金錢給付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標準應當告知當事人。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額。
房屋租賃滯納金最高限額規定
法律對滯納金的數額有具體限定。即對于行政處罰中的滯納金,最高不超出行政處罰的現值數額。對于民事合同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最高不能超出違約損失數額的30%,超出30%的,即為過分高于所遭到的損失,能夠請求法院適當減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司法解釋(2)》第二十九條當事人主張商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事實上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犯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平等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當事人商定的違約金超出導致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通常能夠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限定的“過分高于導致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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