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搶劫罪按什么判刑標準執行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搶劫罪定罪標準刑法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搶劫罪定罪標準是什么
- 2、犯搶劫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 3、搶劫案件的量刑標準
搶劫罪定罪標準是什么
搶劫罪定罪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68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img]犯搶劫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一、 搶劫罪 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1、觸犯搶劫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 ,并處 罰金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 死刑 。并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 (1)入戶 搶劫 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搶劫巨額的; (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6)冒充軍警搶劫的; (7)持槍搶劫的;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怎么處罰搶劫罪 1、構成搶劫罪的,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搶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入戶搶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搶劫三次或者搶劫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搶劫致一人重傷,末造成殘疾的;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持槍搶劫的;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依法需要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搶劫的次數、數額、手段、后果等犯罪事實增加 刑罰 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每增加 輕微傷 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的刑期; (2)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的刑期; (3)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一至二年的刑期; (4)每增加 傷殘等級 一級,可以增加二個月六個月的刑期; (5)每增加搶劫一次,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三年的刑期; (6)搶劫數額未達到數額巨大的,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二個月的刑期;搶劫數額達到數額巨大的,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二個月的刑期; (7)每增加本部分第1條第(2)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的刑期。 3、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1)持 管制 刀具等搶劫的; (2)流竄作案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1)教唆或伙同他人搶劫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財物的; (2)確因生活所迫、學習、治病急需而搶劫的。 搶劫罪是 侵犯財產罪 中危害性最大、性質最嚴重的犯罪。在一般情況下,凡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奪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就具備了搶劫罪的基本特征,構成了搶劫罪,面臨著嚴厲的刑事處罰。而在認定是否構成搶劫罪的時候,往往是不考慮數額的,只有量刑處罰的時候才需要結合實際的犯罪數額做出處罰。
搶劫案件的量刑標準
搶劫罪量刑標準金額為:
(1)搶劫一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四年;
(2)搶劫二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戶搶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5)搶劫致人重傷的;
(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7)持槍搶劫的;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多次搶劫并且數額巨大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二年:
(1)入戶搶劫并且數額巨大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二年。除上述情形外,同時具有兩種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三年;
具有以下情節的,基準刑為無期徒刑:
1、搶劫致人重傷,且造成被害人6級以上(含6級)嚴重傷殘的;
2、搶劫致二人以上重傷的;
3、同時具有兩種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4、同時具有三種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的。
搶劫罪與敲詐勒索罪的界限
1、搶劫罪的"威脅"是當著被害人的面,由行為人直接發出的;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可以是當面發出的,也可以是通過書信、電話、電報等形式發出,可以是行為人本人發出,也可以通過第三人發出。
2、搶劫罪的"威脅"是揚言當場實施,"威脅"的內容都是當場可以實施的;敲詐勒索罪的"威脅"一般是揚言將要實施,并不一定當場實施,威脅的內容可以當場能夠實施的,也可以是在以后的某個時間才能實施。
3、搶劫罪是迫使被害人當場交出財物;敲詐勒索罪迫使被迫交出財物的時間、地點,可以是當場,也可以是在以后指定的時間、地點交出。
4、搶劫罪占有的財物只能是動產;敲詐勒索罪占有的財物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
5、搶劫罪除使用威脅手段外,還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因而往往同時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權利;敲詐勒索罪,不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因而不侵害公民的人身權利。
6、主觀故意的內容不同。搶劫罪故意的內容是搶劫;敲詐勒索罪故意的內容是敲詐勒索。
關于搶劫罪按什么判刑標準執行和搶劫罪定罪標準刑法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