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的區別
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的區別有哪些地域管轄與級別管轄不同。級別管轄從縱向劃分上、下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權限和分工,解決某一民事案件應由哪一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問題;而地域管轄從橫向劃分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權限和分工,解決某一民事案件應由哪一個人民法院管轄的問題。
法律分析:級別管轄是縱向意義上的,是指具體案件應該由哪一級別的法院管轄的問題;地域管轄是橫向上的,是指具體案件應當由哪一個地域的法院管轄的問題。二者結合起來才能夠確定一個具體案件的管轄法院。在三大類訴訟中,均需要首先考慮案件管轄問題,確認管轄法院。
第二十一條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二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地域管轄就是按照人民法院的主管范圍和當事人住所地來劃分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審判第一審民事案件的權限。
地域管轄與級別管轄不同。級別管轄從縱向劃分上、下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權限和分工,解決某一民事案件應由哪一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問題;而地域管轄從橫向劃分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權限和分工,解決某一民事案件應由哪一個人民法院管轄的問題。但是,二者是有聯系的。
公安機關的組織體系是什么?
法律分析:我國公安機關的組織體系是:國務院設公安部,領導全國的公安工作刑事訴訟橫向構造有哪些;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公安廳(局);地區設公安處,省(自治區)轄市設公安局;縣、自治縣、縣級市設公安局,市轄區設公安分局;城市街道和縣屬區、鄉、鎮設公安派出所或公安特派員。
公安部門屬于國家公共安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組織體系從上至下依次為公安部、省級公安廳(局)、地市級公安局、縣級公安局和派出所。各級公安部門在上級公安機關和同級人民 *** 的領導下,依法履行職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我國公安機關的組織體系:國務院設公安部,領導全國的公安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公安廳;地區設公安處,省轄市設公安局;縣、自治縣、縣級市設公安,市轄區設公安分局;城市街道和縣屬區、鄉、鎮設公安派出所或公安特派員。派出所是基層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而不是一級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是國家行政機關,是各級人民 *** 的組成部分,專門負責治安保衛工作。(2)公安機關上下級之間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上級公安機關可以直接指揮和參與下級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公安機關之間實行互相配合和相互協調的原則。
公安部由多個職能部門組成,涵蓋刑事訴訟橫向構造有哪些了情報指揮、治安管理、刑事偵查、網絡安全保衛等多個方面,同時還管理著若干直屬機構和地方公安機關。這些部門和機構共同構成了公安部的完整組織體系,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憲法中的刑事訴訟條款
1、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應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斗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 *** 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2、根據《憲法》第一百四十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
3、《憲法》第135條規定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刑事訴訟法也作出同樣的規定。這是一項重的憲法原則。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