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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訴的主體資格有哪些
刑事訴訟中申訴的主體有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利害關系人等。
刑事案件的申訴主體只能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需要注意的是,申訴不同于上訴,上訴是近親屬只有在被告人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上訴,但是對于申訴近親屬卻有獨立的申訴權,近親屬進行申訴時無需被告人的同意。
刑事申訴的有關規定主要包括《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申訴主體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法院說訴訟主體不適格
法律分析:被告主體不適格,主要是指被告的身份、資格、權利義務、權利能力或行為能力不合乎法律規定的,沒有訴訟主體資格。
法律主觀:訴訟主體不適格法院不會受理案件,會駁回起訴。法律規定的行政訴訟起訴的條件是:原告需要是被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存在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的范圍。
因原告本身沒有起訴權,法院即便依據實體法作出判斷,也應從程序上作出處理。被告主體不適格,應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條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條件包括:起訴人原告主體適格,為正當當事人或者合格的當事人。起訴人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及理由。有明確的被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被害人因為犯罪分子的行為導致物質損失的話,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根據有關法理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附帶民事 訴訟 的成立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成立的前提是 刑事訴訟 已經成立。附帶民事訴訟是由刑事訴訟所追究的犯罪行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附帶追究其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被害人遭受的必須是物質損失。
法律主觀: 附帶民事訴訟 以刑事訴訟的成立為前提。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符合法定條件。 以下主體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①因為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公民。②被犯罪分子侵害造成物質損害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
民事訴訟的請求與刑事案件的判決結果不沖突,且不屬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提起民事訴訟的程序 在滿足上述條件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訴訟過程中,他們需要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了侵害,并請求法院給予相應的賠償或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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