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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刑事訴訟法有溯及力嗎,刑事訴訟法溯及力是怎樣的
- 2、刑事訴訟中的客體是什么
- 3、刑事訴訟客體指什么
- 4、刑事案件四個構成要件
- 5、刑事訴訟法證明對象是什么?
- 6、以下關于刑事訴訟中的證明的說法,正確的是哪些:
刑事訴訟法有溯及力嗎,刑事訴訟法溯及力是怎樣的
1、根據我刑事訴訟的客體是6了解刑事訴訟的客體是6的情況刑事訴訟的客體是6,《刑事訴訟法》沒有溯及力。一般來說刑事訴訟的客體是6,一部法律文件是否具有溯及力刑事訴訟的客體是6,會在該法律文件的結尾處明確規定。如果沒有規定,就沒有溯及力。大多數法律文件,都是沒有法律溯及力的。
2、如果適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適用,就是沒有溯及力。
3、.當時的刑法不認為是犯罪,現行刑法認為是犯罪的,只能適用修訂前的刑法,現行刑法不具有溯及力。對此,不能以新刑法典規定為犯罪為由而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2.當時的刑法認為是犯罪,但現行刑法不認為是犯罪的,只要這種行為未經審判或者判決尚未確定,則應適用現行刑法,即現行刑法具有溯及力。
刑事訴訟中的客體是什么
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刑事法律關系中的內容所指向的對象。刑事法律關系是指刑事法律所調整的國家與公民(包括某些特定法人)之間的一種社會關系。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國家行使受制約的刑罰權與犯罪人承擔有限度的刑事責任所指向的對象。
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與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是復雜客體。客觀方面表現為在刑事偵查、起訴、審判中,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的行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主體是在刑事訴訟中的證人、鑒定人、記錄人和翻譯人。在主觀方面必須出自直接故意。
法律分析:訴訟客體是訴訟主體的活動所指向并完成的客觀事實,即通過訴訟活動所要解決的實體問題。在刑事訴訟中,必須解決的是被告人是否構成犯罪,是否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以及犯的什么罪,犯罪事實、情節與證據如何,是否需要適用刑罰和適用何種刑罰等一系列問題。訴訟客體是訴訟活動的終極目標。
我國傳統訴訟理論將訴訟客體界定為訴訟認識或訴訟活動的對象.也就是刑事訴訟主體所進行的訴訟活動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即為訴訟客體。 刑事訴訟的主體包括法官、檢察官、警方、嫌犯、辯護人、輔助人以及民事當事人。
犯罪客體是某類社會發展權益。說白了社會發展權益,是指在一同的社會發展日常生活可以達到大家存活和發展趨勢必需的物品。權益是極其普遍的、多層面的,例如國家 *** 、社會發展權益和個人得失,政治權益,經濟發展權益,國防安全、信息安全、本人的人身安全、聲譽、隨意和資產權益等。
是指某一類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體,即刑法所保護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的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例如,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同類客體是國家 *** 、領土完整和安全等;直接客體 是指某一種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體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即刑法所保護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的某個具體部分。
刑事訴訟客體指什么
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刑事法律關系中的內容所指向的對象。刑事法律關系是指刑事法律所調整的國家與公民(包括某些特定法人)之間的一種社會關系。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國家行使受制約的刑罰權與犯罪人承擔有限度的刑事責任所指向的對象。
法律分析:訴訟客體是訴訟主體的活動所指向并完成的客觀事實,即通過訴訟活動所要解決的實體問題。在刑事訴訟中,必須解決的是被告人是否構成犯罪,是否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以及犯的什么罪,犯罪事實、情節與證據如何,是否需要適用刑罰和適用何種刑罰等一系列問題。訴訟客體是訴訟活動的終極目標。
刑事訴訟的客體是6我國傳統訴訟理論將訴訟客體界定為訴訟認識或訴訟活動的對象.也就是刑事訴訟主體所進行的訴訟活動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即為訴訟客體。 刑事訴訟的主體包括法官、檢察官、警方、嫌犯、辯護人、輔助人以及民事當事人。
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與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是復雜客體。客觀方面表現為在刑事偵查、起訴、審判中,對與案件有重要關系的情節,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的行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主體是在刑事訴訟中的證人、鑒定人、記錄人和翻譯人。在主觀方面必須出自直接故意。
法律客觀:(一)事實條件,即有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這里所指的“有犯罪事實”,主要是指有被客觀、真實的證據所證明的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的存在,即有犯罪的客體和客觀要件刑事訴訟的客體是6;而對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的查明則不是立案的必要條件,而是立案后需要進一步查清的問題。
刑事案件四個構成要件
1、刑事犯罪的四大構成要件如下:犯罪主體。實施犯罪行為的人;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犯罪行為及其結果所具有的心理狀態;犯罪的客觀方面。犯罪行為的具體表現;犯罪客體。刑法所保護而被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系。
2、犯罪構成的四要件為犯罪主體、主觀方面、犯罪體、客觀方面。行為主體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人,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單位;部分犯罪需要行為主體有特定的身份。主觀方面可以分為故意或過失;故意還可以細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客觀方面就是犯罪行為人實施的具體犯罪行為;客體就是犯罪行為人行為所針對的對象。
3、犯罪構成的四要件為犯罪主體、主觀方面、犯罪客體、客觀方面。行為主體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人,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單位;部分犯罪需要行為主體有特定的身份。
4、法律分析:包括犯罪主體,每一種犯罪,都必須有犯罪主體,有的犯罪是一個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數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數人。犯罪客體,犯罪客體是犯罪構成的必要要件。
5、《刑法》犯罪構成四要素是指犯罪主體、犯罪客體、犯罪的主觀方面和犯罪的客觀方面,實際上就是當前這起刑事案件的構成要件。犯罪主體首先要求犯罪嫌疑人已經達到了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犯罪客體就取決于刑事案件本身了,客觀表現主要是看造成的危害結果的。
6、犯罪構成要件概念四要件是什么?每一種犯罪都具備四個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體、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的客觀方面、犯罪客體。(一)犯罪主體。是實施犯罪行為的人。每一種犯罪,都必須有犯罪主體,有的犯罪是一個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數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數人。
刑事訴訟法證明對象是什么?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的客體是6的證明對象是指需要用證據加以證明的與刑事案件有關的各種問題刑事訴訟的客體是6,內容既包括需要證明的刑事案件的主要事實;也包括需要證明的與刑事案件有關的其刑事訴訟的客體是6他事實。凡是與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責任有關的一切需要證明的事實刑事訴訟的客體是6,都是證明的對象。
2、刑事證明對象,即待證事實。是指訴訟中需要用證據加以證明的事實。包括實體法事實和程序法事實。實體法事實指對解決案件實體問題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刑事訴訟中是指有關犯罪構成要件的事實和有關的犯罪個人情況及犯罪后的表現。
3、刑事訴訟法的證明對象包括:實體法事實。對解決刑事案件的實體處理即定罪量刑問題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這是刑事訴訟中基本的、主要的證明對象。程序法事實。對于解決案件的訴訟程序問題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
4、法律分析:違法事實、違法主體、程序事實、證據事實。法律依據: 《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以下關于刑事訴訟中的證明的說法,正確的是哪些:
【答案】:A 《刑事訴訟法》第54條規定,采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應當予以排除。收集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對該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答案】:A 本題考核非法證據的排除。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部門在審查中發現偵查人員以非法方法收集證人證言的,應當提出糾正意見。所以選項B錯誤。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問的,由公訴人對取證的合法性舉證。所以選項C錯誤。
【答案】:B 本題考核刑事訴訟證據。證人提供的證言僅限于證人提供的其對案件有關情況的感知,不包括其個人的推測或分析判斷意見。所以選項A錯誤。并不是所有的文字資料都是書證,有些文字資料不是以其所記載的內容對案件起證明作用的,而是以其存放的地點對案件起證明作用的,那么它是物證而不是書證。
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合法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根據該規定,在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中,檢察機關應當證明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印顯超過合法收入且差額巨大這一事實的存在。被告人只需要說明差額部分的來源是合法的即可。因此,D項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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