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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伙協議對合伙債務約定能對抗第三人嗎,怎么規定的?
散伙協議對合伙債務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合伙企業法》第38條,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
法律分析:散伙協議對合伙債務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債權可以要求合伙中的一人、幾人或合伙全體履行債務的請求。當合伙終止時,合伙人全體協議一致訂立散伙協議,并對合伙債務進行劃分的,協議不得對抗第三人,債權可以要求合伙中的一人、幾人或合伙全體履行債務的請求。
散伙協議對合伙債務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法律依據】《合伙企業法》第38條,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兩人合伙開店現在打算散伙,請大家幫忙分析建議下!
1、在達成共識后,雙方應當簽訂散伙協議,明確散伙的具體方案,包括資金分配、債權債務處理等。同時,雙方應當共同遵守協議,確保散伙過程順利。如果雙方在散伙過程中出現分歧,建議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如律師或調解員,以便公正地解決爭議。
2、合法。普通合伙可以用勞務入伙。2)不可以。丁構成表見代表,內部協議不可對抗善意第三人。3)乙轉讓有效,但約定戊不承擔債務責任無效。丁退伙合法。4)12萬由甲乙丙丁戊共同承擔。8萬由甲乙丙戊承擔。
3、不可以。不服法院判決,必須在上訴期內提出上訴。民事一審的上訴期是15天,超過即為放棄,法院判決生效。不存在什么“過了很多年”再上訴的事。
4、最主要的是對顧客的服務態度要好,因為一般主要的客戶都是自己附近的居民和附近的上班族,這樣的情況下,大家經營超市的時候態度出現問題的話,就會引起連鎖反應,對自己的超市口碑影響很大。
5、兩個合伙人,如有占3成的合伙人,除出資之外仍從事著管理經營工作,開工資合情合理。
三人合伙做生意無協議想散伙怎么辦
1、天天散伙需要找律師嘛我的公益俞文龍認為能三人協商解決并且以后還是好朋友的散伙辦法都是好辦法,如果協商不成,那就只有通過相關部門的調解或者司法機關的介入了,只是這是最不希望的結果,大家也就從朋友成了仇人了。
2、你也不想經營下去,那就“清算”“注銷”,散伙就可以了。你想堅持經營,那就把另外兩位合伙人的股份購買過來,一次性支付或分批支付,以及轉讓價格這些“協商”就可以了,然后工商變更為“獨資企業”,繼續經營。
3、所有證件都是您一個人的名字嗎?如果是用您一個人的名字注冊的話,就不是法律上的合伙企業的范疇。因為法律上所稱的合伙企業是有兩個以上的合伙人。一般情況下會按照一般債務來處理,還是建議您們協商解決。
4、入伙退伙要按照協議約定辦理,協商解決,如有糾紛也可以訴訟解決,商不成或不能協商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建立公司了,散伙只能轉讓股份,總之應該公平合理。合伙企業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5、你這種是有限公司,不是合伙。 一般你的公司章程會要求有這方面的說明吧。如果真的沒有任何協議,那就現在三個人好好協商一下嘍。畢竟合作做生意,散伙需要找律師嘛他如果有意見也是不能合作下去的。 注意的是你們當初認繳的注冊資金是不能少的,如果少了就要辦減資手續。
6、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伙協議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在合伙協議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散伙另一方繼續經營
法律分析:合伙經營企業,在散伙后,一方繼續經營,另一方是無權再追究他的責任的。因為,散伙后是不能約定曾經的合作伙伴不能再從事曾經的行業的,但如果是被別人惡意踢出合伙企業則另當別論。
一般情況下,合伙企業存在以下情形的,合伙人可以要求散伙: 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意繼續經營的。 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如合伙協議約定,當合伙企業分歧太大,導致企業經營管理陷入僵局的時,可以散伙的,那么只要出現這種情況的,合伙人就可以要求散伙。
合伙經營企業,在散伙后,一方繼續經營,另一方是無權再追究他的責任的。因為,散伙后是不能約定曾經的合作伙伴不能再從事曾經的行業的,但如果是被別人惡意踢出合伙企業則另當別論。
合伙人要退股的,首先應該根據雙方間的合伙協議來處理。如果合伙協議中對此沒有明確約定的,則應該由雙方通過協商來處理。原則上可以將對方的出資退回,并參照雙方所約定的盈利分配比例來對合伙期間的盈利或虧損進行分割。另外,合伙人在退出合伙后對合伙期間報形成的債務仍要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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