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參與龐氏騙局犯法嗎,以及參與龐氏騙局犯法嗎知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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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氏騙局是什么意思錢能追回來嗎事件案例介紹
;?????每個人都想要有機會發財致富,抱著這種心理就很容易上當受騙,而很多騙術能夠讓不少人傾家蕩產都不為奇,所以不要妄想不做任何努力就實現一夜暴富。不知道大家聽說過龐氏騙局嗎?龐氏騙局是什么意思?既然是騙局就絕對不是合法的,哪些人會接觸到這個,被坑的錢能追回來嗎?龐氏騙局有哪些事件案例,名資匯為大家介紹相關信息內容,歡迎閱讀。
??????很多人首次聽說“龐氏騙局”這個術語,是在2008年。這一年,前納斯達克主席伯尼·麥道夫(Bernard Madoff)詐騙事件敗露,據稱此人在美國房地產泡沫中導演了一場“史上規模最大的龐氏騙局”。
??????龐氏騙局,一般隨經濟泡沫而興起,在泡沫破滅時穿幫。當然如果搞不好,代價就是在鐵窗下度過余生。
??????什么是“龐氏騙局”?舉個例子:上個星期才剛剛開戶的你,某天就向朋友吹噓自己發現了投資的“獨門秘方”,年收益至少20%,且包賺不賠。朋友一定會問你是如何做到的,你可以給他們編一個故事,但拒絕透露細節,理由是“害怕別人效仿,導致收益率下降”。鑒于你在業內不錯的聲望,相信你的人還真不少,讓你代管他們的資金。在第一年里,你一共籌資100萬。
??????轉眼到了年終,現在你需要向客戶支付20%的利息,可是夸下滔天海口的你實際上根本就沒有所謂的“投資收益”,用什么來支付?別著急,第二年,又有不少新的投資者加盟,你又成功吸納了500萬本金。從這本金里抽出20萬,向第一年的老投資者支付不就行了嗎?
??????第三年到了。因為先前的客戶全都順利拿到了“收益”(雖然他們并不知道這些收益來自新客戶的本金),你在投資界的信譽度越來越高,加入你陣營的人也越來越多?,F在你又有1000萬本金入賬!把其中的70萬拿出來用于支付先前客戶的收益(第1年20萬,第2年50萬)吧,然后繼續把這場游戲玩下去。
??????這便是“龐氏騙局”,一個無需對外投資、只是不斷用新會員本金去支付老會員收益的“空手套白狼”把戲。這是一個金字塔累加式騙局。為了給老會員“投資回報”,必須不斷贏得新會員加入;隨著會員總數逐漸增多,所要求的總回報額也越來越高,而這就要求更多的會員加入......總有那么一天,當會員流入的速度趕不上投資回報要求的時候,該騙局就會破產。
??????圖:龐氏累加式騙局金字塔
??????很多人以為龐氏騙局的始作俑者是一個叫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的美國意大利移民,但這種說法并不準確。龐氏騙局可以說在金融業誕生之初就早已存在了,龐茲只不過將其發揚光大而已。為了紀念他的“偉大”,該騙局以他的名字命名。
??????這種騙術是一個名叫查爾斯·龐茲的投機商人“發明”的。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紀的意大利裔投機商,1903年移民到美國。
??????1919年他開始策劃一個陰謀,騙子們向一個事實上子虛烏有的企業投資,許諾投資者將在三個月內得到40%的利潤回報,然后,狡猾的龐茲把新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的人,以誘使更多的人上當。由于前期投資的人回報豐厚,龐茲成功地在七個月內吸引了三萬名投資者。這場陰謀持續了一年之久,才讓被利益沖昏頭腦的人們清醒過來,后人稱之為“龐氏騙局”。
??????較之一般的金融詐騙,“龐氏騙局”受害者更多,影響面更廣,危害程度更深,隱蔽性更強,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
??????一是受害者人數眾多。
??????“龐氏騙局”固有的金字塔型投資者結構和欺騙拉攏下線的傳銷方式決定了受害者必須達到一定規模,方能有效維系騙局所需的現金流。因此,典型的“龐氏騙局”受害者往往人數眾多,如龐齊當年受騙的投資者達4萬之眾,以非法集資為特點的哥倫比亞“金字塔騙局”受害人數達200萬之多,新近的麥道夫案件受騙人數難以計數,除美國本土,麥氏欺詐案還波及英國、法國、瑞士、西班牙、日本等國。
??????二是受騙金額巨大
??????“龐氏騙局”的肇始人根本沒有想過償還投資本金,因此他們從不擔心涉案金額過大,并且騙子們認為集資金額的增大,有助于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從而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參與。因此,在滾雪球效應累積下的“龐氏騙局”,其涉案金額往往高于一般的金融詐騙。如龐齊當年詐騙了1500萬美元,哥倫比亞非法集資案涉案金額達8億美元,麥道夫案件更是達到了空前的600億美元。
??????三是社會影響面廣,影響層次眾多。
??????“龐氏騙局”的受騙人數和受騙規模決定了其社會影響面遠超過一般的詐騙案件。其影響層次呈現出多元化的走向,既有 *** 官員和社會名流,也有金融投資從業人員,更有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一般民眾和退休人員,由此造成的社會危害也較為嚴重。如果處置不當,很可能因為民眾情緒而危及金融穩定與社會秩序。例如哥倫比亞金字塔騙局就在一些地區引發了大規模騷亂。
??????四是危及投資信心和金融穩定。
??????鑒于“龐氏騙局”的影響力和危害性,其對投資者信心的打擊是致命的,每次“龐氏騙局”過后,總要用相當長的時間去修復受損的金融秩序,而恢復投資者的投資信心更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以麥道夫弊案為例,由于大量的金融機構卷入其中,造成金融機構的客戶對金融機構喪失信任感,引發大規模的連鎖訴訟,使已經遭受金融海嘯重創的華爾街再添新傷。
??????五是騙術的欺騙性和隱蔽性造成監管追查的困難。
??????高明的“龐氏騙局” 多采用晦澀難懂的投資技術,使生財之道看上去似是而非,又仿佛切實可行,輔之以穩定的超額回報,能夠有效地欺騙一般投資者甚至專業投資者?!褒嬍向_局”的知情者往往掌控著集團的核心信息,任人唯親,并嚴格保守集團的財務秘密,從而降低了被外界揭露或查處的風險。比如,麥道夫公司的資產管理部門和交易部門分別在不同樓層辦公,麥道夫對公司財務狀況一直秘而不宣,甚至對作為公司高管的子女親戚也從不透露,而投資顧問業務的所有賬目、文件都被麥道夫鎖在保險箱里。缺乏透明度和各種各樣的欺瞞手段使得“龐氏騙局”往往能在監管者的視野外維持相當長時期。
??????龐氏騙局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受害人被騙后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救助的,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后,對實施龐氏騙局的行為人展開查處,一旦犯罪事實成立的,會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但是一旦受騙,很多時候錢是很難追回來的,千萬不要抱有僥幸心理,認為不報警騙子會良心發現還錢,畢竟騙子如果真有良心那么他就不會去騙你了。
[img]參與旁氏騙局違法嗎?
那肯定是犯法的,這明顯就是傳銷組織了。而且還涉及的款項這么多。如果他是主要的成人那肯定是很嚴重的。
關于“龐氏騙局”
? ? ? ? 隨著互聯網、通信網絡越來越發達,全社會的財富越來越多,人們投資的意識變強,加之我國在個人隱私保護法規還有待完善,有關行業信息不互通,綜合治理措施還不夠強的情況下,現在非接觸型的犯罪也日益猖獗,逐漸成為成為侵財類犯罪的主流,其中“龐氏騙局”就是比較典型的一種,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
一、龐氏騙局的由來
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紀的意大利裔投機商,1903年移民到美國,1919年,龐氏發現,可以在國際回郵(international postal reply coupons)市場套利,這是他搞起來的第一次“龐氏騙局”。
? ? ? ? 這個投資計劃說起來很簡單,就是投資一種東西,然后獲得高額回報。但是,龐茲故意把這個計劃弄得非常復雜,讓普通人根本搞不清楚。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戰剛剛結束,世界經濟體系一片混亂,龐茲便利用了這種混亂。他宣稱,購買歐洲的某種郵政票據,再賣給美國,便可以賺錢。國家之間由于政策、匯率等等因素,很多經濟行為普通人一般確實不容易搞清楚。其實,只要懂一點金融知識的人都會指出,這種方式根本不可能賺錢。然而,龐茲一方面在金融方面故弄玄虛, 另一方面則設置了巨大的誘餌,他宣稱,所有的投資,在90天之內都可以獲得40%的回報。而且,他還給人們“眼見為實”的證據:最初的一批“投資者”的確在規定時間內拿到了龐茲所承諾的回報。于是,后面的“投資者”大量跟進。
? ? ? ? 龐氏的這一騙局在1920年最終敗露。他被關進了馬薩諸塞州監獄。1925年,剛剛交了保釋金從監獄出來的龐氏,逃到了陽光燦爛的佛羅里達,用化名做起了房地產生意。
? ? ? 二、龐氏騙局的演變
? ? ? ? 1.彩票騙局。一些犯罪團伙給一些人(通常是老年人)打電話,告訴他們中了彩票大獎,而要兌獎,必須先繳納一定數額的手續費。
? ? ? ? 2.傳銷詐騙。這一騙局采取繳納入會費的方式,鼓勵投資,許諾較高的回報,還竭力從會員那里套取其家人和朋友的聯系方式。
? ? ? 3.征婚騙局。越來越多愛情騙子通過互聯網交友中心詐騙。
? ? ? ? 三、特別提醒
? ? ? 大家都在追逐新生事物和新概念,但在追逐的過程中往往多數人缺乏辨識能力?,F在比較火爆的ICO 正好就是非常適合作為龐氏騙局和郁金香花球事件的一個滋生平臺 ,它會迅速變味兒,新技術有可能被濫用。
? ? ? 四、預防
? ? ? ? 各種各樣的“龐氏騙局”雖然五花八門,千變萬化,但本質上都具有自“老祖宗”龐茲身上沿襲的一脈相承的共性特征,掌握了這些特征,可以對照那些所謂的投資好機會是不是符合這些特征。
? ? ? 1、低風險、高回報的反投資規律
? ? ? 眾所周知,風險與回報成正比乃投資鐵律,“龐氏騙局”往往反其道而行之。
? ? ? ? 2、拆東墻、補西墻的資金騰挪回補特征
? ? ? ? 由于根本無法實現承諾的投資回報,因此對于老客戶的投資回報,只能依靠新客戶的加入或其他融資安排來實現。
? ? ? ? 3、投資訣竅的不可知和不可復制性
? ? ? ? 騙子們竭力渲染投資的神秘性,將投資訣竅秘而不宣,努力塑造自己的“天才”或“專家”形象。
? ? ? 4、投資的反周期性特征
? ? ? “龐氏騙局”的投資項目似乎永遠不受投資周期的影響,無論是與生產相關的實業投資,還是與市場行情相關的金融投資,投資項目似乎總是穩賺不賠。
? ? ? 5、投資者結構的金字塔特征
? ? ? ? 為了支付先加入投資者的高額回報,“龐氏騙局”必須不斷地發展下線,通過利誘、勸說、親情、人脈等方式吸引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參與,從而形成“金字塔”式的投資者結構。
警惕!“龐氏騙局”之新型傳銷-
龐氏騙局原指金融領域投資詐騙的稱呼,源自于一個名叫查爾斯·龐茲(Charles Ponzi)的意大利裔美國人。龐茲深受“美國夢”的熏陶,在亞特蘭大因走私人口而蹲過監獄,出獄后又將目光投向來錢快的金融,于是,從1919年起,龐茲隱瞞了自己的 歷史 來到了波士頓,設計了一個“投資計劃”。他策劃一個事實上子虛烏有的企業投資,許諾投資者將在三個月內得到40%的利潤回報,然后,狡猾的龐茲把新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的人,以誘使更多的人上當。由于前期投資的人回報豐厚,龐茲成功地在七個月內吸引了三萬名投資者,這場陰謀持續了一年之久,才讓被利益沖昏頭腦的人們清醒過來,后人稱之為“龐氏騙局”。
事實上,龐氏騙局在人類的經濟活動中廣泛地存在,在中國又稱“拆東墻補西墻”“空手套白狼”,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制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各種各樣的“龐氏騙局”雖然在表現形式上,但本質上都具有一脈相承的共性特征。
1.低風險、高回報的反投資規律和反經濟周期性
“龐氏騙局”與風險與回報成正比的投資定律背道而馳,以較高的回報率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資者,而從不強調投資的風險因素。各類案件的回報率可能存在差異,有些高得離譜,有些則屬于穩健的超?;貓?,但強調“投資必賺,絕無虧損”,絕不揭示或強調投資的風險因素。也正因如此,“龐氏騙局”的投資項目似乎具有反經濟周期的特性,無論是與生產相關的實業投資,還是與市場行情相關的金融投資,總能在經濟危機中獨善其身、穩賺不賠。
2.拆東墻、補西墻
由于事實上不存在投資業務,因此,對于老投資者的回報依靠新客戶的加入或其他融資安排來實現。這對資金流提出了相當高的要求,因此,設局的騙子們總是力圖擴大客戶的范圍,拓寬吸收資金的規模,以獲得資金騰挪回補的足夠空間。
3. 投資業務和技巧的神秘性
由于缺乏真實投資和生產的支持,故必須盡量保持投資的神秘性,宣揚投資的不可復制性是其避免外界質疑的有效招術之一。
4.金字塔結構特征
為了支付先加入投資者的高額回報,“龐氏騙局”必須不斷地發展下線,通過利誘、勸說、親情、人脈等方式吸引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參與,從而形成“金字塔”式的投資者結構。塔尖的少數知情者通過榨取塔底和塔中的大量參與者而謀利,大量利用朋友、家人和生意伙伴發展“下線”,有的人因成功“引資”而獲取傭金,“下線”又發展新“下線”,滾雪球式的壯大為“金字塔”結構。正因如此,“龐氏騙局”亦稱“金字塔騙局”。
由此可以看出,傳銷即為一種典型的“龐氏騙局”。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條之規定,“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 社會 穩定的行為?!?
《條例》第七條規定了傳銷的表現形式,“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隨著當前經濟形式的發展演變,傳銷又體現出新的特點: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證手機,不集體上大課,而是以資本運作為旗號拉人騙錢,利用開豪車、穿金戴銀等,用金錢吸引,讓你親朋好友加入,最后讓你達到血本無歸的地步。具體來說,新型傳銷具有如下幾個特征:
1. 業務虛無性或者銷售產品價值低微;
2. 利用人脈或熟人關系發展成員、收取會費,謀取非法利益;
3. 呈“金字塔”結構,金字塔上層壓榨下層。
若構成傳銷,不僅可能面臨經濟、行政處罰,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需承擔刑事責任。
《條例》第十三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傳銷行為,對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傳銷案件,對經偵查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 社會 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寫在最后
傳銷利用人的投機心理誘使投資者入局,不僅侵害合法公私財產,還對經濟 社會 秩序產生極大的負面影響,因誤入傳銷組織而血本無歸、家破人亡的案例不勝枚舉。因此,廣大投資者一定要謹慎防范、仔細甄別,切莫抱有投機心理,若遇難以甄別的情形應當及時咨詢專業法律人士或向相關部門反饋。愿大家不僅有投資的好運,更有在好運中保持清醒、理智的眼光與智慧。
參與傳銷沒有發展人算違法嗎
違法。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后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法律依據:《禁止傳銷條例》 第二十四條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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