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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的人多長時間能與家屬會見
1、被拘留了多久會通知家屬被拘留了,公安機關一般會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家屬,有礙偵查的情況除外。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2、行政拘留的,被拘留人的近親屬、單位負責人在規定時間內可以探視。刑事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家屬是不允許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況,請委托律師為你提供法律幫助,只有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
3、根據法律規定,刑事拘留期間是不可以見家屬的。犯罪嫌疑人被關押進看守所,在判決之前,只有辯護律師才可能會見。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刑事案件移送到檢察院后可以會見家屬嗎
在刑事案件移送到檢察院后刑事訴訟家屬有沒有會見權,通常是可以會見家屬的刑事訴訟家屬有沒有會見權,但具體會見方式和時間可能會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辯護人可以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
法律分析:審查起訴階段家屬會見是合理的,但是必須是辯護人的身份才可以。在審查起訴階段,家屬作為辯護人的,經過檢察院的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會見。與辯護律師相比,被限制了許多條件。如果僅是家屬身份,是不可以會見的。
法律主觀:家屬不可以會見。 具體要看具體的事實和證據情況,關鍵看案情。刑事案件具有程序復雜多變的特點,刑事案件分為偵查階段、 審查起訴階段 、審判階段。其中,偵查階段是非常重要的階段,建議及時委托律師介入。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第三條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
案子移到檢查院后家屬不能探視。只有法院判完才可以去探視。一般會在一個月或一個半月移交法院,再由法院判決,法院會在受理案件后,一般一個月內審判,由法院送達起訴書給被告人,送達起訴書的十日后開庭。案子整個有的快,有的慢的案子到了檢察院一般就會很快開庭的了。
批捕后家屬是否可以見面:批捕后犯罪嫌疑人是可以見律師等等,這是犯罪嫌疑人的權利,是不會被剝奪的,其家屬也可以給批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請律師。一般是37天內檢察院出具批捕通知書,批捕后有兩個月偵查階段,再到審查起訴一般是一個月,之后再到審判階段是兩個月。
檢察院審查階段家屬應該做的是委托律師辦理相關程序,搜集證據,委托律師了解當事人在看守所中情況,爭取取保候審等。刑事案件的辦案流程主要就包含偵查,起訴,審查三個流程。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師可以會見。依據現有法律,家屬或朋友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開庭才能見到。
刑拘期間家屬可以會見當事人嗎
但拘留期間家屬到看守所見不到當事人,只有律師可以會見,到看守所與當事人溝通,為其提供法律咨詢與幫助,了解涉案罪名與案件相關的情況。這都是律師的工作。所以如果當事人已經被刑拘,建議盡快委托律師會見。
在刑事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家屬是不允許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況,請委托律師為你提供法律幫助,只有律師可以去詢問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嫌疑人。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明確辯護律師在刑拘期間的會見權利。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律師可同其進行會面交流與通信。其他辯護人需獲得法院或檢察院許可,方可享有此權利。辯護律師需出示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人員,看守所應迅速安排,通常不超過48小時。
判決書下來后在看守所可以會見嗎
判決書下來后在看守所可以會見。一審刑事判決書下達后,尚未生效,辯護律師可進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律師詢問是否上訴,若十日內無異議,判決生效。二審刑事判決書下達即生效,律師不得會見。判決生效后,犯罪分子若需服刑,將被送往監獄,家屬可在規定時間探監;若在看守所服刑,家屬可探監。
判決未生效:若判決書尚未生效,犯罪嫌疑人仍被羈押在看守所,一般家屬不可以探視。因為案件還處于司法程序推進過程中,出于案件偵查、審判等多方面考慮,會限制家屬探視。在此階段,通常只有辯護律師可以憑借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按照規定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的判決書下達后,還需要法院送達《執行通知》后,才可以家屬會見的。因為看守所不知道有沒有人上訴,如果有人上訴的話,還是不能會見的。看守所在收到法院的《執行通知》后,就確認刑事訴訟家屬有沒有會見權了判決生效刑事訴訟家屬有沒有會見權了,在適當的時候就會安排一個時間給家屬會見。
法院判決書下來了,在看守所能會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刑事訴訟家屬有沒有會見權他人會見人犯的,每月不許超過一次,每次不得超過半小時,每次會見的近親屬不得超過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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