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退休后不久死亡補償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2021年退休人員身故能領多少錢的知識,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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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喪偶補貼標準
退休職工死亡配偶補貼標準
1、喪葬補助費職工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元,應實行火葬的地區擅自土葬的不發(少數民族,國家允許土葬的除外)。
2、遺屬生活困難補助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對上述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
3、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后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
4、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死亡職工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不分居住地,撫恤金均按死亡職工生前單位所在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給,供養直系親屬為1-3人的(含3人)據實發給,3人以上的按照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300發給,但初次核定的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月繳費工資或月基本養老金。
5、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在職職工死亡發給直系親屬八個月本人生前月繳費工資;退休人員死亡發給直系親屬八個月本人生前月基本養老金;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其直系親屬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參照黨政機關同類人員標準發給,沒有直系親屬的不發。
6、一次性供養親屬撫恤金年齡在50周歲(含50周歲)以下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180個月;年齡在50周歲以上至70周歲(含70周歲)之間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120個月。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60個月。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于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職工死亡撫恤費的支付規定
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職工因工死亡,應按照以下規定發給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六個月的標準發給。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發給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死者的親屬。其標準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四十發給,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發給,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加發百分之十。
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者本人工資。供養親屬的范圍和條件按照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供養親屬失去供養條件時不再享受該項撫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四十八個月至六十個月的金額,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符合第二十二條規定享受傷殘撫恤金期間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全額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發給。
第二十六條工傷傷殘撫恤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的一定比例每年調整一次。
第二十七條領取傷殘撫恤金的職工和因工死亡職工遺屬,本人自愿一次性領取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計發有關待遇并終止工傷保險關系,具體計發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社保局如何領取憮恤金和喪葬費
【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所需要4份材料】:
1、死者的死亡通知書;
2、火化證;
3、死者的退休證、社保卡、身份證;
4、死者親屬(合法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和戶口本。
【提前知曉喪葬費和憮恤補助金注意事項】:
第一,退休人員去世后,盡快到社保局辦理養老金停發手續。如果繼續領取養老金,屬于騙保行為,屬于違法行為,不僅要追回養老金而且還要受到處罰。
第二,裝備好剛才所說的4份材料,到社會局申請辦理喪葬費和撫恤金。
總而言之,人死不能復生,家屬還要節哀順變。喪葬費和憮恤補助金,都是退休職工死亡后安喪和處理后事的補助費用。既體現了對死者的敬仰,又體現了國家對死者親屬的一種關心和撫慰。
2021年退休人員身故能領多少錢
我了解的是這樣:前幾年有一段時間,退休人員身故,可以領40個月基本養老金,一般有十來萬元,后來據說不對,又改回到退休人員身故發20個月養老金,一般在四、五萬元,可能再發一、二千元的喪葬費。身故退休人員的配偶如無正式工作,可以辦理遺屬補助。我是聽說的,不知是不是屬實。
如果正式退休后的第一天就死亡了,退休工資該怎么發
如果正式退休后的第一天就死了,退休工資該怎么發?如果真的出現這種情況,那真的是非常不幸的,除了家屬要節哀順變以外,要積極辦理相關的理賠和死亡待遇。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如果正式退休的第一天,還沒有來得及辦理退休手續的,我想也沒有必要再去辦理退休手續了,但是用人單位當月當月的工資還是照常發放,如果是在上班期間,在24小時之內因病死亡的,就要視同為工傷,由工商保險基金來支付死亡待遇;如果辦理退休后還沒有來及領取養老金的,死亡前一個月的養老金要照常計發,死亡后的第二個月開始停發,同時享受死亡待遇。
你說的前提是退休的第一天死亡的,就標志著已經退休,這個要排除在工作時間入院后24小時之內死亡的可能性,所以也就排除了工傷的可能性,定性就屬于正常死亡。退休后第一天死亡的,退休后第一個月的養老金都會正常發放,但是如果還沒有辦理退休手續,或是退休手續還沒有辦完的,第一個月的養老金都會正常計發。除了退休后第一個月的養老之外,以后的養老金都會停發,從而享受相應的死亡待遇,大概有這么三筆錢家屬可以領取。
一是個人賬戶的資金余額,包含本金和資金利息。如果退休后還沒有領取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全部退回家屬和法定繼承人,如果領了一個月,則要扣除一個月已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二是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不高,在重慶地區一般就是每人2000元左右,補助標準各地的規定不一樣;三是撫恤金。這部分主要指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或是沒有收入來源,生前需要死亡職工供養的人員領取,一般不超過本人十五個月的養老金水平,各地的規定也是不統一的,需要咨詢當地的社保部門。
辦理渠道是憑死亡證明、戶籍注銷證明,火花證明和社區、村社開具的屬于直系親屬關系的證明,到原參保地的社保機構辦理。比如你是四川人,如果是在廣州辦理的社保繳納或是在廣州辦理退休的,需要到廣州的社保部門才能辦理;如果你既是重慶人,也在重慶參保的,就到具體參保地的區縣社保部門辦理。
綜上所述,如果退休的第一天不幸去世的,去世當月的養老金不管是否辦理了退休手續,當月的養老金都會計發,除了當月養老金之外,個人賬戶所剩余額需要全部退回給家屬,此外還有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等,可以到參保地的社保部門申請辦理。
哈爾濱喪葬費2021年標準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發給。
五七工喪葬費標準
五七工死亡后,補發一個月工資。2、從2010年7月份起喪葬費增至10000元(撫恤金4000元喪葬費6000元)。3、醫保卡余額全退。注:先注銷戶口在攜帶已經注銷的戶口、死亡證明、辦事人的身份證、哈爾濱銀行卡(如沒有可開戶半一個),到社會保障局大廳二樓辦理。五七工喪葬費也是執行企業退休職工喪葬費標準,既2個月工資的埋葬費,20個月工資的撫恤金,合計22個月基本工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條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規定。
第四十一條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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