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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執行什么職能
- 2、下列有關刑事訴訟職能的理解正確的是:()
- 3、刑事訴訟三大職能具體指什么
- 4、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基本職權
- 5、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中承擔的訴訟職能主要是
- 6、刑事訴訟的職能有哪些
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執行什么職能
公安機關:負責刑事案件偵查、、預審(應由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除外),及對犯罪嫌疑人執行拘留、逮捕。檢察院:負責對執行法律的檢察、對犯罪嫌疑人的批準逮捕、提起公訴,以及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法院:負責刑事訴訟案件的審判。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是國家的治安機關,是各級人民 *** 的職能部門,是行政執法機關,擔負著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重任。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公安機關主要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三條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基本職權是什么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享有以下職權:(1)立案權。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有權決定立案、不立案或撤銷案件;(2)偵查權。負責對大部分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3)執行權。
【答案】:A 公安機關是刑事訴訟中的偵查機關和刑罰執行機關。在刑事訴訟中,負責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和部分刑罰的執行。故本題答案選A。
下列有關刑事訴訟職能的理解正確的是:()
1、目前主要有三職能說、四職能說、五職能說和七職能說。通說堅持三職能說刑事訴訟主要職能包括,包括控訴職能、辯護職能和審判職能。其他幾種學說也都是在此三種職能以外又增加訴訟監督職能、協助司法職能等。因此,控訴、辯護和審判是刑事訴訟最基本的、不可缺少的職能,故正確答案為C項。
2、【答案】:B 自訴案件的控訴職能由自訴人行使,故A項錯誤。除刑事訴訟主要職能包括了職務犯罪、自訴案件外,偵查是公訴的必要準備,所以可以視為廣義的控訴職能的行使,故B項正確。刑事訴訟職能的原告僅就賠償訴訟請求問題進行訴訟,其承擔的是民事訴訟中的舉證或主張責任,不屬于刑事訴訟職能承擔者,故C項錯誤。
3、傳統訴訟理論認為,刑事訴訟有三種基本職能,即控訴、辯護和審判。控訴職能指向法院起訴并出庭支持控訴,要求追究被告人因犯罪行為所應承擔的刑事責任,由代表國家行使控訴職能的檢察機關和自訴人行使,被害人則在公訴案件中承擔輔助性的控訴職能。故A項正確。
4、【答案】:D A選項錯誤。糾問式訴訟下,法官集偵查、控訴、審判職能于一身,即使沒有被害人或其他人的控告,法官也可以依職權主動追究犯罪。但是,職權主義訴訟將訴訟的主動權委于國家專門機關,而不是法官依職權主動追究犯罪。B選項錯誤。
刑事訴訟三大職能具體指什么
控訴職能。控訴職能是指向人民法院揭露、證實犯罪并要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確定刑罰權的職能。控訴職能的存在主要是基于國家懲罰犯罪的客觀需要,其行使主體要包括:公訴人、自訴人和被害人等。辯護職能。
刑事訴訟法的職能包括:(1)控訴職能,控訴職能是指向人民法院揭露、證實犯罪并要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確定刑罰權的職能;(2)辯護職能,辯護職能是指針對犯罪嫌疑或指控進行反駁,說明犯罪嫌疑或指控不存在、不成立,要求宣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從輕、減輕、免除刑罰處罰的職能;(3)審判職能。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職能有哪些控訴職能:控訴職能是指向人民法院揭露、證實犯罪并要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確定刑罰權的職能。辯護職能:辯護職能是指針對犯罪嫌疑或指控進行反駁,說明犯罪嫌疑或指控不存在、不成立,要求宣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從輕、減輕、免除刑罰處罰的職能。
刑事訴訟法的職能包括:人民檢察院的審查起訴職能;公安機關的偵查職能;法院的審判職能。刑事訴訟法的功能包括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以及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等功能。
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有三項核心職能:控訴職能、辯護職能及審判職能。具體地說,這三種基本訴訟職能的明確定義及其依據,如為了確保水平化而設立的控訴與審判職責的分離,控訴、辯護方在訴訟中的平等地位等原則,如今已然成為了現代刑事訴訟制度不可或缺的基礎構成要素。
【答案】:刑事訴訟的基本職能分為控訴、辯護和審判三種。這三種基本職能的相互關系可概括為:控審分離、控辯平等對抗和審判中立的原則。控訴是指向法院控告被告人的罪行并要求法院通過審判確定被告人有罪并加以處罰。控訴職能主要由國家的公訴機關——檢察機關承擔,被害人或其他單位、個人也可以行使。
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基本職權
1、法律分析:公安機關是國家刑事訴訟主要職能包括的治安機關,是各級人民 *** 刑事訴訟主要職能包括的職能部門,是行政執法機關,擔負著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重任。
2、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基本職權是什么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享有以下職權:(1)立案權。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有權決定立案、不立案或撤銷案件刑事訴訟主要職能包括;(2)偵查權。負責對大部分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3)執行權。
3、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基本職權: 依法對刑事案件立案、偵查、預審; 決定、執行強制措施; 對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已經追究的撤銷案件;對偵查終結應當起訴的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對不夠刑事處罰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送有關部門等。
4、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基本職權,是依照法律對刑事案件立案、偵查、預審;決定、執行強制措施;對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已經追究的撤銷案件。刑事案件辦案期限:刑事案件辦案期限是法律規定的司法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時間限制。其目的在于避免辦案時產生推拖現象和官僚主義。
5、負責協助省公安廳做好國際刑警組織涉及本市的聯絡工作。
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中承擔的訴訟職能主要是
1、法律主觀:《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十四章刑事訴訟法律監督第一節刑事立案監督第五百五十二條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公安機關的刑事立案活動實行監督。
2、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均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5)對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活動以及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進行監督;(6)對各種生效的刑事判決和裁定的執行情況和監獄等執行機關的活動進行監督,以及對人民法院減刑、假釋的裁定是否正確實行監督。
3、懲罰功能 這是刑事訴訟的主要職能之一。對于犯罪行為,刑事訴訟旨在通過公正的程序和法律手段進行懲罰,維護社會秩序和公正。這包括偵查、起訴和審判等環節,確保犯罪分子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制約權力功能 刑事訴訟不僅是對犯罪行為的打擊,也是對公權力的制約。
4、法律分析:刑事訴訟職能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刑事訴訟主體在刑事程序中所承擔的特定職責或可以發揮的特定作用。在現代刑事訴訟中,由于控訴與審判的分離、被告人獲得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形成控、辯、審三種基本訴訟職能共存的局面。控訴職能。
刑事訴訟的職能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的職能包括:(1)控訴職能,控訴職能是指向人民法院揭露、證實犯罪并要求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確定刑罰權的職能;(2)辯護職能,辯護職能是指針對犯罪嫌疑或指控進行反駁,說明犯罪嫌疑或指控不存在、不成立,要求宣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從輕、減輕、免除刑罰處罰的職能;(3)審判職能。
刑事訴訟法的職能包括:人民檢察院的審查起訴職能;公安機關的偵查職能;法院的審判職能。刑事訴訟法的功能包括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以及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等功能。
刑事訴訟的職能包括以下幾點:懲罰功能、制約權力功能、實現程序正當性功能。以下進行具體解釋:懲罰功能 這是刑事訴訟的主要職能之一。對于犯罪行為,刑事訴訟旨在通過公正的程序和法律手段進行懲罰,維護社會秩序和公正。這包括偵查、起訴和審判等環節,確保犯罪分子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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