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檢察院起訴超期應該怎么處理
- 2、刑事案件追訴時效規定
- 3、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是多長,起訴超期應該怎么處理?
- 4、刑事案件多久就過了起訴期限
- 5、刑事審查起訴超期怎么辦?
- 6、檢院批捕后發現已過追訴期應該怎么處理
檢察院起訴超期應該怎么處理
檢察院起訴超期的處理方法是有可能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或者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人民檢察院也可以自行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在一般情況下應該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刑事案件審查起訴的時間可以延長半個月,如果在一個半月之內都沒有提起公訴,當然不會直接放了犯罪嫌疑人。
法律分析:檢察院起訴超期的處理方法如下:做決定不起訴處理;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自己補充偵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做決定不起訴處理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自己補充偵查。
刑事案件追訴時效規定
1、從法律中的規定來看刑事訴訟超過起訴期限,這個追訴期往往是根據法定最高刑來確定的刑事訴訟超過起訴期限,有些是5年、10年刑事訴訟超過起訴期限,當然也有15年、20年的情況。甚至在20年之后,如果認為仍有追訴必要的,也可以報經最高檢批準。刑事案件的追訴期有多長刑事訴訟超過起訴期限我國刑法根據罪刑相適應原則,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為標準,規定了4個檔次的追訴時效。
2、刑事訴訟追訴時效的期限刑事訴訟超過起訴期限:(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期是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期是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期是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期是二十年。
3、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為五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為十年;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4、根據《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追訴時效分為四個等級,具體如下: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期限為五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期限為十年;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期限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期限為二十年。
5、我國對刑事案件的追訴期限有著嚴格的規定。根據《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行為在特定時間內不再被追訴。具體如下:首先,對于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為,其追訴期限為五年。其次,對于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為,其追訴期限則延長至十年。
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是多長,起訴超期應該怎么處理?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刑事訴訟超過起訴期限,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在一般情況下應該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刑事案件審查起訴的時間可以延長半個月,如果在一個半月之內都沒有提起公訴,當然不會直接放了犯罪嫌疑人。
審查起訴超出法定期限的后果是應當立即釋放當事人,超過審查起訴時限那么檢察院的職員可能會被開除公職。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但是此時依舊也需要按期審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一般是一個月之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刑事訴訟超過起訴期限:人民檢察院對于偵查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一般而言,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期限為一個月,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②對于重大復雜的案件,審查起訴期限可以適當延長半個月;所以對于該類案件,人民檢察院最晚審查起訴期限為一個半月。
刑事案件多久就過了起訴期限
1、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一般的刑事案件如果它的最高刑判刑是五年的話那么經過五年就是過了起訴期限,以此類推。法律規定的最高刑規定就與刑事案件的起訴期限息息相關,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好這個起訴的期限。
2、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中,法定刑不滿5年的經過5年,不滿10年的經過10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無期死刑的經過20年,不再追訴。
3、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根據案情復雜的程度來進行確定。
4、從法律中的規定來看,這個追訴期往往是根據法定最高刑來確定的,有些是5年、10年,當然也有15年、20年的情況。甚至在20年之后,如果認為仍有追訴必要的,也可以報經最高檢批準。刑事案件的追訴期有多長我國刑法根據罪刑相適應原則,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為標準,規定了4個檔次的追訴時效。
刑事審查起訴超期怎么辦?
檢察院審查起訴超過期限怎么辦?可以申請變更強制措施,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檢察院起訴超期的處理方法是有可能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或者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人民檢察院也可以自行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在一般情況下應該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刑事案件審查起訴的時間可以延長半個月,如果在一個半月之內都沒有提起公訴,當然不會直接放了犯罪嫌疑人。
刑事審查起訴超期受害者可以請求得到國家賠償,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超過審查起訴時限那么檢察院的職員可能會被開除公職,審查起訴超出法定期限后果應當立即釋放當事人,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但是此時依舊也需要按期審查。
檢院批捕后發現已過追訴期應該怎么處理
檢院批捕后發現已過追訴期應該怎么處理 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已過追訴時效的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查明已過追訴時效的,應當撤銷案件。
如果20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根據上述規定,在確定具體犯罪的追訴時效的期限時,應當根據犯罪的性質、情節,分別適用刑法分則規定的相應條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進行計算追訴時效期限:(1)在只規定一個量刑幅度的條文中,應依照該條文的法定最高刑確定追訴時效的期限。
經檢察長批準或者檢察委員會審議,應當在受理案件后一個月之內作出是否核準追訴的決定。
應該不是。按程序來說,移交檢察院后跟公安機關的偵查階段沒有關系了,可能是有新的情況發現,找你核實吧,證據不足的話,檢察院會退回到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他們可能是在核實偵查一些情況。如果案卷已經移交檢察院,偵查機關的職能已經履行完畢,一般不應同你聯系。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