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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申請重新鑒定的法律依據
1、法律分析:我國刑訴法規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偵查機關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法院審理的過程中,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法院審判的過程中,需要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延期審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第一百九十七條 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
3、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中申請重新鑒定的條件:鑒定程序違法;鑒定機構、鑒定人不具備資質;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鑒定意見依據明顯不足;或者檢材虛假或者被損壞等條件。
刑事訴訟法申請重新鑒定的條件是什么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申請重新鑒定的條件如下:(一)鑒定程序違法或者違反相關專業技術要求的刑事訴訟重新鑒定的條件;(二)鑒定機構、鑒定人不具備鑒定資質和條件的;(三)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或者違反回避規定的;(四)鑒定意見依據明顯不足的;(五)檢材虛假或者被損壞的;(六)其他應當重新鑒定的情形。
2、法律分析:刑事訴訟申請重新鑒定的條件是:鑒定程序違法或者違反相關專業技術要求的;鑒定機構、鑒定人不具備鑒定資質和條件的;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或者違反回避規定的以及鑒定意見依據明顯不足的其他應當重新鑒定的情形。
3、法律分析:重新申請司法鑒定的要求包括: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鑒定資格的;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4、《 刑事訴訟法 》 第一百四十八條: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 證據 的鑒定意見告知 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刑事訴訟重新鑒定的條件,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第一百九十七條:法庭審理過程中刑事訴訟重新鑒定的條件,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 代理 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 證人 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
5、法律分析:我國刑訴法規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偵查機關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法院審理的過程中,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法院審判的過程中,需要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延期審理。
6、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結論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用作證據的鑒定結論,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經檢察長批準,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刑事案件重新鑒定的法定條件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申請重新鑒定的條件有以下6條:鑒定程序違法或者違反相關專業技術要求。鑒定機構、鑒定人不具備鑒定資質和條件。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或者違反回避規定。鑒定意見依據明顯不足。檢材虛假或者被損壞。其他情形。
法律主觀:根據以下法律條例,案件需要重新鑒定。 《 刑事訴訟法 》 第一百四十八條: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 證據 的鑒定意見告知 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重新鑒定需要符合一定的符合一定的條件才可以申請:(一)鑒定程序違法或者違反相關專業技術要求的;(二)鑒定機構、鑒定人不具備鑒定資質和條件的;(三)鑒定人故意作出虛假鑒定或者違反回避規定的;(四)鑒定意見依據明顯不足的;(五)檢材虛假或者被損壞的;(六)其他應當重新鑒定的情形。
法律分析:我國刑訴法規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偵查機關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法院審理的過程中,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法院審判的過程中,需要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延期審理。
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法庭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鑒定人作出的鑒定意見提出意見。法庭對于上述申請,應當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
刑事案件申請重新鑒定的法定條件有:鑒定程序違法或者違反相關專業技術要求;鑒定機構、鑒定人不具備鑒定資質和條件;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或者違反回避規定;鑒定意見依據明顯不足;檢材虛假或者被損壞;其他情形。刑事案件三個階段有:偵查階段。
刑事訴訟法對重新鑒定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刑事訴訟重新鑒定的條件,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刑事訴訟重新鑒定的條件,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對重新鑒定的規定: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申請重新鑒定的條件如下:(一)鑒定程序違法或者違反相關專業技術要求的刑事訴訟重新鑒定的條件;(二)鑒定機構、鑒定人不具備鑒定資質和條件的刑事訴訟重新鑒定的條件;(三)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或者違反回避規定的刑事訴訟重新鑒定的條件;(四)鑒定意見依據明顯不足的;(五)檢材虛假或者被損壞的;(六)其他應當重新鑒定的情形。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關于重新鑒定的規定是: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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