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夫妻一方生活不能自理可以離婚嗎
1、一方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可以去起訴離婚。結婚離婚都是個人的權利選擇,起訴離婚的只要滿足起訴條件即可,起訴條件如下:原告是夫妻雙方中的一方;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請求離婚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2、首先,沒有任何規定一方有病期間另一方不能提出離婚,因為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3、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4、我們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果夫妻有一方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其實是可以申請離婚的。只要兩個人沒有感情,不管是因為什么原因都是可以選擇離婚。
5、有些夫妻是在一時沖動下提出離婚,經過法院審查后發現雙方感情并未破裂,會判決不準離婚,此后要給雙方一個冷靜期,使雙方再慎重思考婚姻問題,規定六個月之內不能再起訴實際上就是要給雙方這個冷靜期,所以這期間不能提出離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6、夫妻一方如果是殘疾人(生活不能自理,沒有勞動能力的),只要他(她)不同意離婚的話,對方是沒有權利要求離婚的。也不能丟下殘疾一方獨自外出生活,不管殘疾人一方,這樣做就犯了遺棄罪,是能夠被判刑的。
一方有病不能自理能離婚嗎
1、丈夫生病不能自理,當事人想離婚是可以的。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
2、沒有任何規定一方有病期間另一方不能提出 離婚 ,因為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 同時,如果選擇 訴訟 的方式離婚,那么法院是否判決雙方離婚是根據起訴方的起訴理由是否充分決定的。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 。
3、甲乙兩人一開始未被這個壞消息打敗,積極尋求治療方法,但是甲的身體狀況逐日下降,未見好轉。一年后,甲的病情加重,從此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數年過后,甲為了此病已花費家里數十萬,原本的幸福的家也債臺高筑。
4、一方患病另一方當然可以申請離婚,法律并沒有規定一方患病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如果僅因一方患病離婚的,如果夫妻感情沒有破裂的法院不會判決離婚。法院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