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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案件中的自訴案件包括哪些
1、刑事訴訟法案件中的自訴案件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權利、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2、法律分析: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權利、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3、自訴案件包括:告訴才處理案件: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故意傷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遺棄案。
4、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即刑法規(guī)定的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
5、依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6、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即刑法規(guī)定的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
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自訴案件包括哪些?
1、刑事訴訟法案件中的自訴案件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權利、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2、法律分析: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權利、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3、自訴案件包括:告訴才處理案件: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故意傷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遺棄案。
4、依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5、《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自訴案件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還有就是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除此之外,如果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方面權利的行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公安機關卻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6、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刑事自訴主要包括三類案件:(1)需經(jīng)被害者提起的案件;(2)受害人能提供充分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3)受害人能夠提供證據(jù)證明其遭受的人身或財產(chǎn)權益侵權行為應屬于犯罪范疇,且已具法定追訴罪名,然而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卻未對此展開刑事調查并追究被告方相應刑責的案件。
刑事自訴具體包括哪些案件
1、刑事訴訟法案件中的自訴案件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權利、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2、法律分析:刑事自訴案件包括以下類型: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3、刑法中的自訴案件包括:侮辱、誹謗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根據(jù)《刑法》第九十八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告訴才處理,是指被害人告訴才處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
4、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即刑法規(guī)定的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
5、《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自訴案件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還有就是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除此之外,如果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方面權利的行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公安機關卻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6、第二百零四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刑事自訴案件的范圍
刑事自訴案件的范圍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所謂輕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實、情節(jié)較為輕微 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法律分析:刑事自訴范圍包括: 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但被害人有明確證據(jù)證明的案件。
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包括:虐待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侮辱誹謗案、侵占案。
刑法中的自訴案件包括:侮辱、誹謗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根據(jù)《刑法》第九十八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告訴才處理,是指被害人告訴才處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
法律上規(guī)定的自訴類案件的范圍包括告訴才處理的刑事案件,分別是普通的侮辱誹謗案,虐待案和侵占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此外自訴案件還有輕微的刑事案件,另外就是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決定不立案,但受害者認為應該追究刑事責任的也能到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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