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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時間規定
聽證時間的規定分為以下:申請時間,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三日內提出行政許可的聽證申請是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5日內提出;組織時間,無規定行政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后20日內組織行政許可的聽證;告知時間在舉行聽證的7日前將相關事項通知當事人。
法律分析:聽證時間之所以規定了兩個時間,是因為行政處罰所規定的聽證時間是三日,聽證許可所規定的聽證時間是五日,因為為兩個不同的行政程序,所以規定的時間也是不一樣的。
法律分析: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三日內提出。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行政處罰聽證是3日還是5日視情況而定:行政處罰所規定的聽證時間是三日;聽證許可所規定的聽證時間是五日。
應當聽取辯護人意見的情形
法律分析:應當聽取辯護律師意見的情形:自偵部門在案件偵查終結前,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律師意見。偵查監督部門在審查批準逮捕時,可以聽取辯護律師意見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意見。公訴部門在審查起訴時,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法律分析: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刑罰應罰性的行為,只有當這種犯罪事實確需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時,才予以立案。
主動聽取辯護人意見的情形 “首先,被告人主觀上并沒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在保證辯護人有充分時間表達法律意見的同時,承辦檢察官還填寫了《聽取辯護人意見登記表》,寫明聽取意見的時間、地點、參加人以及具體的辯護意見等內容,并由聽取意見的辦案人員、辯護人簽名后附卷,保證了信息填錄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法律分析:辯護律師的提出意見權的權利有:在案件偵查終結前,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偵查機關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聽取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會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在審查起訴階段觸犯了刑事法律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讓自己的委托律師調查案件的詳細信息,并通過各種合法的方式,收集到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此時再書寫辯護意見,可以使得在最終判刑時得到減輕處罰。
聽了刑事訴訟法講座,有哪些心得體會呢?
1、程序公正:刑事訴訟法確立了合法程序的原則,保證了被告人的權益。我深刻體會到,在刑事訴訟中,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同樣重要。只有遵循法定程序,才能確保案件的公正處理,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同案協作:講座中提到,在辦案過程中多個人員可能會同時參與同一案件的辦理,因此保持相互協作的態度至關重要。
2、法制講座心得體會 在參加了法制講座之后,我深受啟發,體會頗深。過去,我對法律的認識較為模糊,認為它離我的生活較遠。然而,講座使我意識到法律不僅是社會秩序的守護者,更是保障公民權益的基石。法律的存在,既規范了國家治理和社會運作,也為個人提供了維護自身權利的有力工具。
3、在聽取法制教育講座的過程中,我主要有以下幾點體會: 充分認識學法用法的重要意義,增強使命感,是學好法、用好法的前提。 自覺學習法律、宣傳法律、貫徹法律,關鍵是要提高思想認識,認識有多深,決心就有多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科學有機的統一體。
4、法制講座心得體會 篇1 近日,大浦派出所的民警叔叔應我們學校之邀,從百忙中抽出時間為我們作了一次《法制教育專題講座》,聽后使我們明白了什么是法律,什么是違法的,遇到壞人壞事該如何應對。那一個個鮮活的例子猶如一面警鐘,告誡我們不能犯法,不然就追悔莫及了。
5、反而湊上前看熱鬧,最終失去生命。還有,獨自在家時,如遇不熟悉的人敲門,應立即通知父母,而非盲目開門,這可能帶來危險,也為犯罪分子提供機會。三個小偷因失去自由而選擇犯罪,最終走向囚犯生涯。經過這次講座,我深感法律的重要性,我們應尊重、遵守法律,熱愛法律,成為一個好少年。
6、法制講座心得體會 篇1 近日,我們學校舉辦了一次法制教育專題講座,由大浦派出所的民警叔叔主講。講座內容豐富,案例生動,使我深刻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講座中,民警叔叔講解了什么是法律,什么是違法,以及如何應對壞人壞事。這些案例如同警鐘,提醒我們不能觸犯法律,否則將追悔莫及。
普通人怎么去法院旁聽
怎么去法院旁聽庭審去法院旁聽庭審,需要攜帶身份證。一般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前會發出公告,對于公開審判的案件,當事人可以帶身份證去旁聽,如果是影響大的案件或者旁聽人數太多,法庭容納不下的,法院可能發旁聽證。
【法律分析】:法院開庭普通人可以去旁聽。帶著身份證就可以辦理旁聽,公開審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聽;根據法庭場所和參加旁聽人數等情況,需要時,持人民法院發出的旁聽證進入法庭。
【法律分析】一般的案件可以帶身份證去法院旁聽,如果是影響大的案件或者旁聽人數太多,法庭容納不下的,法院可能發票。
法院是否會聽取公訴人的意見
1、法庭將充分考慮公訴人的意見。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87條規定,法院在做出審理決定后,應確定合議庭成員并向被告及辯護人發送起訴書副本。在開庭前,審判人員可召集各方,就回避、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事項進行討論,聽取意見。
2、法院的確認真傾聽來自于公訴方的專業建議。根據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87條之規定,一旦人民法院做出了正式開庭審理的決定之后,他們將會精心挑選出合適的合議庭成員,并在最晚十天前將檢察機關向被告人和其辯護團隊所提交的起訴狀副本,通過法定程序完整無誤地傳達給在場的各位。
3、不一定,現在檢察院有一個 量刑建議權 ,檢察院會詳細分析案情和證據做出合理化的量刑建議。當然,這只是體現一個檢察監督權和訴訟效率,至于采納與否完全是法院的審判權,不過絕大部分都是會采納的。
4、公訴人的意見是不會影響到法院的量刑標準的,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法院量刑時要考慮的是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和犯罪行為對社會造成的危害,而且法院的審理工作根本就不受到人民檢察院的約束,審理過程是獨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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