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事件時有發生,而在打架現場,旁觀者往往也會有不同的反應,有的人會選擇干涉制止,有的人則會選擇“看熱鬧”,那么,打架旁觀是否構成犯罪呢?下面我們就來詳細了解一下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治安處罰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在公共場所斗毆、滋事或者以其他方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聚眾斗毆、滋事的;
(三)故意毀壞公共或者他人財物的。
從以上法律規定中可以看出,旁觀者如果在打架現場不進行干涉制止,而是選擇“看熱鬧”,那么就有可能被認定為擾亂公共秩序,從而構成違法行為。
此外,根據我國《刑法》百三十六條規定,煽動他人斗毆,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如果旁觀者在打架現場煽動他人斗毆,那么就有可能被認定為煽動斗毆,構成刑事犯罪。
總之,打架旁觀者如果不進行干涉制止,而是選擇“看熱鬧”或者煽動他人斗毆,那么就有可能被認定為違法行為或者刑事犯罪。因此,在打架現場,我們應該積極進行干涉制止,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個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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