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近現代刑事訴訟模式的形式與特征
1、刑事訴訟形式的歷史類型(一)彈劾式 彈劾式訴訟的特點 不告不理。訴訟的進行主要是依靠當事人雙方的積極性,訴訟是否提起完全取決于受害人。 法官在訴訟中處于消極仲裁者的地位,法官只負責審判不執行控訴職能。
2、近現代刑事訴訟中存在三大訴訟模式:當事人主義審判模式(主要實行于英美法系國家)、職權主義審判模式(主要實行于大陸法系國家)和兼采當事人主義與職權主義優點的混合式訴訟。當事人主義審判模式。
3、庭前調查活動秘密進行,審判一般不公開。(3)進行刑訊,被告成為被拷打的對象。近現代刑事訴訟模式 職權主義訴訟模式:特點:(1)法官推進訴訟進程。(2)法官主動依職權調查證據,可以主動詢問被告人、證人、鑒定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證明方法。
4、混合式訴訟既有彈劾式訴訟的許多特點,又有糾問式訴訟的某些特征。在混合式訴訟形式下,刑事訴訟分為兩個大的階段,即法庭審判前的偵查追訴階段和法庭審判階段。這兩大訴訟階段界限分明,各有各的特點。在審判階段,彈劾式訴訟的特點體現得比較充分。混合式訴訟的法庭審判,也是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
5、這種刑事訴訟構造表面上看公、檢、法三機關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實質上是以偵查為中心的職權式訴訟模式,目的是加強審前程序,確保偵查活動的順利實施。
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結構是什么
1、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結構是確立了進行刑事訴訟的基本方式以及專門機關、訴訟參與人在刑事訴訟中形成的法律關系的基本格局我國刑事訴訟構造及特征,它集中體現為控訴、辯護、裁判三方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間的法律關系。
2、中國刑事訴訟結構以法院判決為核心我國刑事訴訟構造及特征,呈現直線型特征。公安機關在訴訟中居于主導地位我國刑事訴訟構造及特征,權力強大我國刑事訴訟構造及特征,掌控訴訟流程。檢察機關與法院的活動受公安機關直接影響,而對抗手段有限。公安機關所擁有的行政權,應受司法權監督,以確保權力平衡。中國檢察機關權力廣泛但分散、脆弱,對公安機關缺乏實質性管理手段。
3、我國刑事訴訟形成了以法院判決為中心,檢察機關干預公安機關偵查,提請法院審判,人民法院和公安機關很少聯系的直線型結構。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處于相對重要的地位,權力強大,影響控制著刑事訴訟后面的每一個環節。
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是規范國家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的行為和權利義務的法律。其主要結構分為四大編:第一編「總則」,此部分闡述了刑事訴訟的總體任務和基本原則,如管轄、回避、辯護與代理、證據、強制措施、附帶民事訴訟、期間與送達,以及其他相關規定的說明。
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特征有哪些
1、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的特征:刑事訴訟是行使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由國家專門機關負責進行;刑事訴訟必須有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刑事訴訟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進行。
2、刑事訴訟法的特征主要有:刑事訴訟是法定的國家機關(如檢察機關和法院等)行使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中國家權力的動用具有主動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點。刑事訴訟是訴訟主體遵循訴訟規則的相互作用過程。刑事訴訟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的程序進行。
3、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的特征有:刑事訴訟是法定的國家機關(如檢察機關和法院等)行使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中國家權力的動用具有主動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點。刑事訴訟是訴訟主體遵循訴訟規則的相互作用過程。刑事訴訟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的程序進行。
4、刑事訴訟法的特征有:刑事訴訟是法定的國家機關(如檢察機關和法院等)行使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中國家權力的動用具有主動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點。刑事訴訟是訴訟主體遵循訴訟規則的相互作用過程。刑事訴訟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的程序進行。刑事訴訟是準確、及時、合法地揭露和證實犯罪。
5、我國刑事訴訟法特征有:第一,刑事訴訟是專門機關(公檢法機關)的一種專門活動。第二,刑事訴訟是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的一種活動。第三,刑事訴訟是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活動。第四,刑事訴訟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
6、刑事訴訟法是規定公檢法機關執法活動的法律,特征是刑事訴訟活動主要由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負責進行并且分工合作,要求在訴訟中一定要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目的是解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有嚴格的法定程序。
刑事訴訟的模式及特征是什么?
1、三)混合式混合式訴訟既有彈劾式訴訟的許多特點,又有糾問式訴訟的某些特征。在混合式訴訟形式下,刑事訴訟分為兩個大的階段,即法庭審判前的偵查追訴階段和法庭審判階段。這兩大訴訟階段界限分明,各有各的特點。在審判階段,彈劾式訴訟的特點體現得比較充分。
2、法律主觀:刑事訴訟的基本特征是: 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 刑事訴訟由國家專門機關負責進行。 刑事訴訟必須有當事人和其他 訴訟參與人 的參加。 刑事訴訟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進行。
3、刑事訴訟法的特征主要有:刑事訴訟是法定的國家機關(如檢察機關和法院等)行使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中國家權力的動用具有主動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點。刑事訴訟是訴訟主體遵循訴訟規則的相互作用過程。刑事訴訟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的程序進行。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