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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時無需舉證的內容有哪些
1、自然規律以及定理、定律。眾所周知的事實。根據法律規定推定的事實。根據已知的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推定出的另一事實。已為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事實。已為仲裁機構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已為有效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
2、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不需要舉證的情形有法院裁定的事實、仲裁機構裁定的事實、已公證的事實、已知事實和自然規律推出的事實等。但是不屬于不需要舉證的范圍的訴訟,當事人還是需要舉證的。
3、在民事訴訟當中,對于一些特定事實,被告是不需要進行舉證的。在一些侵權訴訟當中,被告如果不承認侵權事實的話,那么就需要承擔舉證責任。比如因為環境污染或者自身飼養的動物咬傷人而提出的相關訴訟。
民事訴訟法中沒有提到舉證的包括什么情形?
1、《民事訴訟法》中沒有提到舉證的包括:自然規律以及定理、定律;眾所周知的事實;根據法律規定推定的事實;根據已知的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推定出的另一事實;已為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事實;已為仲裁機構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已為有效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
2、在無過錯責任中,被告有無過錯,無須舉證;在訴訟過程中,對于對方所主張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實為相一致的陳述或予以認可,即當事人自認的事實;如人人皆知常識、自然規律、定律、生效法律文書確認的事實;從一既定事實可推定的另一事實的存在或不存在等。
3、我國相關法律制度中并沒有明確規定民事訴訟活動中的舉證范圍,一般情況下,舉證范圍要根據當事人的訴求分析,比如要證明當事人有起訴的主體資格,證明對方的某些行為侵犯到了本人的合法權益等。但是,一般的民事訴訟適用誰主張誰舉證。
4、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
5、民事訴訟證據不需要質證的包括當事人沒有異議的證據,當事人自認并且沒有反駁證據,這兩種證據是不需要進行質證的,如果一方的當事人在訴訟的過程中提出的證據對方當事人不否認可以證明證據的效力。 民事訴訟哪些證據不需要質證?對于當事人無異議的證據,不用在法庭上質證。
民事訴訟錯過舉證期限了有什么后果?
延期舉證的后果主要有三個方面:證據失權,即當事人逾期提供的證據,喪失證據效力。負擔額外的證明責任。承擔不利的訴訟后果。當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逾期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采納,并應當當事人予以訓誡。
民事訴訟法逾期舉證的法律后果是人民法院可以不予采納該組證據,或者是采納該組證據,但是予以訓誡和罰款。實際上我們國家法律當中對于舉證期限是有非常明確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交證據。
民事訴訟活動中沒有及時舉證的法律后果是,法院會責令當事人說明逾期舉證的理由,如果當事人的理由不成立,逾期提供的證據可能不會被法院采納,或者人民法院采納了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后,會對當事人進行訓誡,罰款等處罰。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當事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期提供關鍵證據,嚴重違反誠信原則,不僅會導致訴訟拖延,浪費司法資源,還會造成人民法院誤判,損害司法權威。逾期舉證的不同原因,會導致不同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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