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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法律分析: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果發現有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都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條內容
法律分析: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果發現有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都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的規定是: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以下是對該法律規定的 內容概述:這條法律規定是關于公安機關對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
第十條規定:農村五保供養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據當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調整。《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農村五保供養資金,在地方人民 *** 財政預算中安排。有農村集體經營等收入的地方,可以從農村集體經營等收入中安排資金,用于補助和改善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生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
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
1、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于確保刑事訴訟活動的規范化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義。立案與偵查階段 在立案與偵查階段,規定要求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等機關必須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立案,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立案范圍。
2、法律分析:我國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規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中規定: 刑事案件 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犯罪地”,包括犯罪的行為發生地和結果發生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百八十六條對法律援助作了規定。
3、在201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以及司法部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聯合發布了一項重要的法律文件,名為《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這項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以期進一步細化和補充刑事訴訟法的相關實踐操作。
4、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人民法院對于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不論起訴書中有明確指控犯罪事實與否,都應當受理。在審查過程中,若起訴書明確指控犯罪事實并附有案卷材料和證據,即使材料不完整,法院也不得以此為由拒絕開庭審判。若材料缺失,法院可以通知檢察院在三日內補充,檢察院必須配合。
5、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刑事案件的管轄權歸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結果發生地的人民法院。這里的“犯罪地”是指犯罪行為實際發生以及造成影響的地點。在特定情況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并案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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