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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孟律師.我把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給掉了.我退住房公積金.必須要證明...
這個是公司應盡的義務,你可以向當地勞動局反應。勞動合同法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離職證明丟了,但是已離職可以領取公積金。當事人可以去單位申請補充出具離職證明,或者將原離職證明復印后單位蓋章,因為離職證明通常單位是有備份的。
那就讓公司給你郵寄。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是《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給用人單位的法律義務,用人單位必須正確依法出具。證明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退的,當然這里的“退”指的是提取出來。
辦理公積金提取首先要明確自己是否符合條件,然后攜帶相關資料向婁底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各區管理部提出申請。經過中心工作人員審核后,符合條件則辦理手續。
帶上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1份,還有離職證明,你把證件都復印一下就好了,還有就業證。養老保險退你交的那份。醫保退一半。然后才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前進東路,126可到,微盟電子的對面。
陳建剛的成功案例
1、時至2013年,北京律師陳建剛開始介入陳滿案。當年10月9日,陳建剛來到美蘭監獄,獲準會見已51歲的陳滿。“那次的會見時間,長達一整天。”陳建剛進入監獄,陳滿正在一個工作間勞作。當獄警輕聲叫喊陳滿時,陳滿駝著背,用鼻子“嗯”了一聲。
2、,問題關鍵點,首先,王是每月把車子“借”給燈具廠,還是以收取“經濟回報”為目的,才給燈具廠使用的。但是題目已經明確說明,王是沖著由村委會為其購買保險為目的,才把車子按照燈具廠的要求,每月借給燈具廠使用。
孟律師您好,我與物業簽了兩年租賃辦公合同,但后發現辦公環境極差,不得...
1、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對方起訴了,你們可以要求法院調低違約金。如果需要幫助可以與我助理聯系13661982247,預約時間來事務所面談。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2、寫字樓租賃簽了合同后,不想租了可以退的,就是押金業主大概率是不退回您的,因為不按合同的協議執行,業主方也是有很大的損失的。
3、是否有權利要求租戶進行賠償,怎樣進行賠償,都需要根據你們雙方簽訂的書面合同來判斷。你們已經簽訂了兩年的房屋租賃合同,合同上應當會有相關租賃期限以及違約條款的相關規定。如果他已經違約了,你可以主張違約責任。
4、因此出租人要求漲錢,不符合法律的規定,也不符合合同約定。另外,在租賃期間內,如果承租人不想繼續承租房屋,那么承租人的行為就屬于違約行為。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支付一定的違約賠償。
5、這種情況下,盡量協商,對方這樣屬于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可以起訴對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訴訟請求中可以協商你為了這里花費的各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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