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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占案件辦理難點
案件判決后,梁建紅隨即提出了上訴。在她看來,受害者對她的職務以及生活都是比較清楚的,而且她提出的存單要求也是由于自己是南寧分行總經(jīng)理對方才同意的,自己應該被定性為職務侵占罪。
職務侵占罪屬于公安機關(guān)管轄的范圍,職務侵占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其行為涉及的案件性質(zhì)屬于公訴案件,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guān)進行,檢察院直接偵查或法院直接受理的除外。
包括集體或者民辦的事業(yè)單位,以及各類團體。
中國刑事訴訟制度的發(fā)展
1、年來,我國的刑事訴訟法律制度與國家經(jīng)濟社會和民主法治建設同步發(fā)展,不斷完善。
2、自秦漢至明清,在告訴制度上大致相同,原則上實行不告不理,被害人或知情人告訴官府,官府才受理訴訟,但隋唐之后,也開始出現(xiàn)官府發(fā)現(xiàn)犯罪,主動追究的情形。告訴嚴格按照行政級別逐級提起。
3、第二次修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于2012年對刑事訴訟法進行了第二次修改,主要是為了適應社會發(fā)展和法治建設的需要,進一步推進刑事訴訟程序的公正、高效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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