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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民事糾紛立案后可以追加原告嗎
- 2、民事訴訟中被告能不能申請追加被告或第三人
- 3、開庭可以追加訴求嗎
- 4、民事訴訟法追加被告的期限
- 5、請問在民事訴訟中,原告在庭審中是否可以要求追加或變更訴訟請求?如果...
民事糾紛立案后可以追加原告嗎
民事糾紛立案后是可以追加原告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必要共同訴訟案件中,如果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法院應該通知當事人參加訴訟,符合法定條件的共同訴訟,法院是可以合并審理的。 民事糾紛立案后可以追加原告嗎?民事糾紛立案后可以追加原告。
法律分析:法院可以依職權追加,也可以由法院根據參加訴訟的當事人的申請進行。人民法院在審理必要共同訴訟案件時, 訴訟標的具有同一性,法院只能合一審理和判決,當事人只能一同起訴或應訴,在起訴或應訴時,如果必要共同訴訟原告未到庭的,就可以追加原告。
可以。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追加訴訟主體應該在舉證期限內提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5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
民事訴訟中被告能不能申請追加被告或第三人
在民事訴訟中,原告根據自己利益的需要,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追加被告。
法律分析:被告可以申請追加被告、或者申請追加第三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必須共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
被告是可以申請追加第三人的。原告和被告都可以申請追加第三人,原告、被告或者與案件有關的第三人都可以參與訴訟,被告要求追加第三人,需要取得原告的同意。被告的主體資格不適格,法院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律分析】被告可以申請追加被告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必須共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
是可以的。原被告,及與案件審理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都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要求第三人參加訴訟。對于在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發現第三人對他人之間爭議的訴訟標的有獨立的訴訟請求而沒有提起訴訟的,不管原告同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均應該依職權通知追加該第三人。
開庭可以追加訴求嗎
1、法律分析:可以。司法實踐中法庭民事訴訟追加,增加訴訟請求一般包括兩種情形:一是請求事項法庭民事訴訟追加的增加。如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原告起訴時只要求被告支付貨款,但在訴訟過程中增加要求被告支付違約金。二是請求數額的增加。即在請求項目不變的情況下,提高某項或某幾項的請求數額。
2、法律分析:立案時已經有法庭民事訴訟追加了訴訟請求,在開庭時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法律之所以要規定增加、變更訴訟請求的期限,一方面是為法庭民事訴訟追加了提高辦案效率、節約司法成本;另一方面是讓當事人慎重對待自己的訴訟請求,平衡訴訟雙方的權利義務。
3、增加訴求開庭時間一般是會相應的延長,但前提也是必須要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之下才能增加訴求;而且在增加訴訟求的時候需要在舉證期屆滿之前提出來,這樣法院才會依法的受理訴求。
4、法官說還要再開庭,不可以增加訴訟請求,除非所主張的法律關系的性質或者民事行為的效力與人民法院根據案件事實作出的認定不一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34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民事訴訟法追加被告的期限
民事訴訟法追加被告的期限是多久民事訴訟法追加被告的期限是多久,目前沒有規定,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原告啟動訴訟程序時列誰為被告是原告的權利。訴訟中,原告也可以申請追加被告,其實質是基于程序法所賦予當事人的追加申請權。
法律分析:法律并沒有對追加被告的時間做出規定,實踐中一般實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對于辯論終結后提交的依法另案起訴。
法律分析:追加被告有期限嗎. 關于追加被告的期限,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在審判實踐中一般在一審程序的法庭辯論終結前進行。由于必須參加訴訟的被告在一審程序中沒有被追加,案件被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重審后,追加被告仍應在發回重審后的一審程序法庭辯論終結前進行。
請問在民事訴訟中,原告在庭審中是否可以要求追加或變更訴訟請求?如果...
在簡易程序中法庭民事訴訟追加,如果允許當庭提交證據法庭民事訴訟追加的情況下法庭民事訴訟追加,自然也是可以當庭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的。但如果規定了舉證期限,則原告最好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變更或者增加的申請,對于追加或變更訴訟請求的,法院會先做調解,調解不成的會讓另行起訴。
法律分析法庭民事訴訟追加:可以。增加訴訟請求屬于變更訴訟請求的一種。根據法律規定申請變更請求。在訴訟中是可以變更訴訟請求的,被告可以要求答辯期和舉證期。建議在開庭前變更,以免對方當庭要求答辯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 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
庭審中是否可以變更訴訟請求,需要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進行判斷。當事人在庭審過程中享有變更訴訟請求的權利,但這一權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和條件約束。法院在審查和處理變更訴訟請求時,會綜合考慮多種因素,以維護訴訟程序的公正和效率。
可以。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的,合并審理;不能合并審理的告知另行起訴。變更、增加訴訟請求,必須在庭審調查后,辯論階段結束之前提出。如果經過庭審,辯論階段已經結束,法庭民事訴訟追加你可以撤訴后再次起訴,增加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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