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將介紹減免行政處罰的相關問題,包括減免的條件、程序和實例等。
一、什么是減免行政處罰?
減免行政處罰是指對行政處罰的對象在一定條件下,依照法律規定,可以減輕或免除行政處罰的一種方式。
二、減免行政處罰的條件有哪些?
1.自首情節被處罰人主動向有關行政機關如實供述違法行為的,
2.積極賠償被處罰人積極賠償損失或者消除危害后果的,
3.立功表現被處罰人在行政處罰前或者行政處罰期間,有立功表現的,
三、減免行政處罰的程序是什么?
1.被處罰人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提出減免申請。
2.行政機關應當在收到減免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減免決定,并告知被處罰人。
四、減免行政處罰的實例有哪些?
1.某市某公司因違反環保法被罰款10萬元,該公司積極整改并主動賠償了環保局的相關費用,終罰款減輕5萬元。
2.某市某餐館因違規經營被罰款5萬元,該餐館進行了積極整改并主動賠償了涉事客人的醫療費用,終罰款減輕3萬元。
以上就是減免行政處罰情形的詳解,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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