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謝邀請,今天來為大家分享一下農村被占地補償標準的問題,以及和農村自建房被征收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還不太明白的話,也沒有關系,因為接下來將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解決大家的問題,下面就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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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合村并鎮補償標準
河北省石家莊市合村并鎮補償標準如下:
一、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及建設用地按補償標準予以補償。
1.原合法依法使用的耕地補償按照本市有關規定每畝每年45元補償;
2.原合法依法使用的園地補償按照本市有關規定每畝每年90元補償;
3.原合法依法使用的林地補償按照本市有關規定每畝每年180元補償;
4.原合法依法使用的草地補償按照本市有關規定每畝每年90元補償;
5.原合法依法使用的建設用地補償按照本市有關規定每畝每年450元補償。
二、集體所有相關林權、林班、林去、造林權利等補償按照本市有關規定每畝每年260元補償;
三、農村集體所有采礦權、采砂權、采石權等補償按照本市有關規定每立方米每年以當地基本工資的80倍計算補償。
農村自建房被征收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你好,2020農房拆遷賠償標準
目前并沒有相關明確標準,就農房拆遷賠償金額而言,既有按照商品房價格規定的,也有按照當地拆遷政策而定的,因此,建議大家可從以往的拆遷賠償案例中來進行判斷,有疑問的地方,也可向相關權威律師進行請教。另外,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行政違法拆遷的應當進行相關的賠償,且賠償不應低于應得的相關拆遷安置補償權益。
而申請國家賠償的,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申請,同時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應載明受害人的自然狀況、具體的要求、根據和理由等。行政審判庭或賠償委員將會以合議的方式來審理案件,并作出決定是否作出賠償。需要注意的是,國家賠償的前提要求是國家機關單位的相關工作人員,因此,那些來路不明的拆遷隊造成的拆遷損害其賠償不會囊括在內。
農村危房拆除補償標準2021
在下發的《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中,明確了2021年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分配,總計預算922508萬元,下發的省份中,云南預算161667萬元排第一,北京預算434萬元排最后。而農村危房改造每戶補貼金額,不同貧困人群,以及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金額有所差異。參考補助標準如下:
1、分散供養五保戶:新建每戶補助3--4萬元;幫建、搭建、修繕加固每戶補助1-2萬元;
2、建檔立卡貧困戶:新建每戶補助2--2.6萬元;修繕加固的每戶補助1-1.6萬;
3、低保戶、貧困殘疾人等特困家庭:新建每戶補助1--2萬元;修繕加固的每戶補助0.6-1萬元。
農村征地拆遷,村委會能分補償款嗎農民又該補償多少才合理你怎么看
您好,根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佐治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安置人員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 *** 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由此,可以看出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補助費專款專用,用于安置被拆遷人員。而土地補償費,則歸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那么,作為歸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補償費,是否都應該被村委會所截留,村民是否有權要求分割這部門款項呢?
對于此問題,我國現行法律未做出明確規定。但土地補償費其是指是對土地收益的補償,土地收益是農業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占有、經營土地而獲得的經濟利益。
土地補償費是對農民未來土地收益所做的折現補償,若全部被村委會截留,村民今后的生存將難以保證。
所以,土地補償費應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民的生產生活安置和社會保障,其余部分可用于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興辦公益事業或修建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
那被用于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興辦公益事業或修建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的那部分占所有土地補償費的比例應該是多少呢?
《河北省人民 *** 關于實行征地片區價的通知》冀政【2008】132號規定:土地補償費20%歸集體經濟組織,80%歸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權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農戶。
《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后沒有條件調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的80%支付給土地承包戶,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農民的社會保障、生產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給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于興辦公益事業或者進行公共設施、基礎設施建設。
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2015)濟中法執字第63號民事裁定書,也支持了土地補償費,集體經濟組織和使用權人二八分的觀點。其認為,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但應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安置和社會保障,為了平衡被征地農民和集體經濟組織債權人雙方的利益,土地補償款中20%的比例可以用于償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集體公益所欠的債務。
綜上,集體土地征收拆遷補償費,主要有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者所有,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安置補助費,專款專用,用于被拆遷人員安置,補償標準為需安置人數乘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四到六倍;
土地補償費,補償標準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六到十倍,其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安置和社會保障;
根據相關地方規章,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收土地使用權人之間可對土地補償費二八分。
2021年遼寧農村土地賠償標準
一、新土地管理法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征地補償標準有哪些新變化?
新土地管理法細化土地征收程序,設立征收土地預公告制度,規范征收補償,規定有關費用未足額到位的不得批準征收土地,保障被征地農民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具體變化如下:
1.需要征收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認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應當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包括征收范圍、征收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等內容。征收土地預公告應當采用有利于社會公眾知曉的方式,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預公告時間不少于十個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土地現狀調查應當查明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對征收土地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點,提出風險防范措施和處置預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有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參加,評估結果是申請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據。
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依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組織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包括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方式和標準、安置對象、安置方式、社會保障等內容。
3.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擬定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三十日。
征地補償安置公告應當同時載明辦理補償登記的方式和期限、異議反饋渠道等內容。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組織聽證。
4.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聽證會等情況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后,應當組織有關部門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制定。
對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5.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完成本條例規定的征地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請,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 *** 批準。
有批準權的人民 *** 應當對征收土地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為了公共利益確需征收土地的情形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進行審查。
6.征收土地申請經依法批準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自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發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圍、征收時間等具體工作安排,對個別未達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應當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并依法組織實施。
7.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并制定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分配辦法。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歸其所有權人所有。
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單獨列支。
申請征收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及時落實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農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社會保障費用等,并保證足額到位,專款專用。有關費用未足額到位的,不得批準征收土地。
文章到此結束,如果本次分享的農村被占地補償標準和農村自建房被征收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的問題解決了您的問題,那么我們由衷的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