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拆遷現象越來越普遍,而拆遷補償問題也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江蘇省濱海地區,作為一個經濟發達地區,拆遷補償問題更是備受關注。因此,江蘇省 *** 制定了《江蘇濱海房屋拆遷補償條例》來規范拆遷補償事宜。本文將對該條例進行權威詳解,讓大家對江蘇濱海房屋拆遷補償條例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江蘇濱海房屋拆遷補償條例》是為了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規范拆遷補償事宜,促進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而制定的。該條例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實施。
1.補償標準
根據《江蘇濱海房屋拆遷補償條例》,被拆遷人的房屋、土地以及附屬設施等應當得到合理的補償。具體的補償標準包括
(1)房屋補償標準根據房屋的不同性質和使用年限,
(2)土地補償標準根據土地的不同性質和用途,
(3)附屬設施補償標準根據附屬設施的不同種類和數量,
2.補償方式
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安置補償的方式。貨幣補償是指按照補償標準,以現金形式給予被拆遷人相應的補償金額;安置補償是指為被拆遷人提供與原住房相當的住房安置。
3.其他規定
(1)被拆遷人應當按照規定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2)拆遷單位應當盡量避免對被拆遷人造成損失,并應當在拆遷前及時告知被拆遷人拆遷的時間和地點。
(3)拆遷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被拆遷人發放補償款項,并簽訂補償協議。
《江蘇濱海房屋拆遷補償條例》旨在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規范拆遷補償事宜。在實際操作中,拆遷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操作,避免對被拆遷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被拆遷人也應當按照規定提供有關證明文件,以便獲得合理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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