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掏鳥窩案量刑過重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掏鳥窩判刑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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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掏鳥窩被判10年到底怎么回事
河南 鄭州 一在校大學生閆某,放暑假和朋友王某掏鳥窩抓了16只鳥出售,因涉嫌犯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二人分別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 有期徒刑 ,并處罰款。警方調查稱,16只鳥都是燕隼,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經權威部門鑒定,他們掏的鳥是燕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因此,河南新鄉大學生掏鳥窩被判十年符合法律規定,理所應當。所謂河南“大學生掏鳥案”,在法律上實為“閆嘯天、王亞軍非法獵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答案是法律的不健全,不正確。當時,我國的法律,有一些真的不太合適。比如,這次,掏鳥窩被判10年,現在的法律就是10年算是正常量刑范圍。只是,真的合適嗎?肯定不合適,下一步應該國家法律會更加健全。合適。
大學生掏鳥窩判11年,因為他是故意的,是商業行為,撞死五個人判六年,因為他是過失,不是故意的,是交通肇事罪,并不是鳥比人命貴,當然,根本原因也有錢的因素,因為要取得被害人諒解,也需要很多錢。
大學生閆某和朋友王某暑假回家發現自家大門外有鳥窩,于是將鳥窩里12只鳥掏了出來,養了一段時間后售賣,后又掏4只。他們因犯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等,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
大學生掏鳥窩,被判十年,重不重
1、總的來說,掏鳥窩事件中,對犯罪嫌疑人判十年有期徒刑的判罰是合理的。這不僅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和市場舉凳競爭的公正,也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和秩序。
2、大學生掏鳥窩被判10年,這件新聞引發了不小的爭議,很多人表明10年的處罰確實有些太重了,而且就掏幾只鳥的事情,構不成違法犯罪。
3、年7月,小閆在家鄉輝縣市高莊鄉土樓村過暑假。7月14日,小閆和朋友小王發現村外樹林里有鳥窩。于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12只小鳥。飼養過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
4、年以上有期徒刑,夠重的了。 表面看,掏鳥窩沒有殺人放火 *** 那些傳統暴力型犯罪的危害性那么明顯、那么嚴重、那么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 但是,這個掏鳥窩案,是嚴重的環保型犯罪。
掏鳥窩判十年的看法
1、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小閆的情節是屬于特別嚴重的。輝縣市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認為,“被告人閆某在判決宣告以前犯有數罪,應予數罪并罰。
2、掏鳥窩判有期徒刑十年,并不合理。當然,按照依法治國的政策,有罪就去判刑,自然無可厚非。只是,問題到底出在哪里?為什么大家都10年有期徒刑覺得懵了呢。原因很簡單。答案是法律的不健全,不正確。
3、河南 鄭州 一在校大學生閆某,放暑假和朋友王某掏鳥窩抓了16只鳥出售,因涉嫌犯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二人分別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 有期徒刑 ,并處罰款。警方調查稱,16只鳥都是燕隼,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4、年以上有期徒刑,夠重的了。 表面看,掏鳥窩沒有殺人放火 *** 那些傳統暴力型犯罪的危害性那么明顯、那么嚴重、那么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 但是,這個掏鳥窩案,是嚴重的環保型犯罪。
5、親,大學生掏鳥被判十年,從法律上講,一點都不冤,畢竟是事實在那了,但從實際生活中來講,有點冤的是,他并不知道掏那種鳥是違法的,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違法嚴重了。
怎么看待河南新鄉大學生掏鳥窩被判十年事件
1、河南 鄭州 一在校大學生閆某,放暑假和朋友王某掏鳥窩抓了16只鳥出售,因涉嫌犯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二人分別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 有期徒刑 ,并處罰款。警方調查稱,16只鳥都是燕隼,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2、明知故犯,這是罪有應得!據官方披露的證據顯示,捕鳥大學生閆嘯天不僅利用QQ群、百度貼吧出售獵物,還能準確介紹獵物名字、習性,“不識國家保護動物”的說法早已站不住腳。
3、因此,河南新鄉大學生掏鳥窩被判十年符合法律規定,理所應當。所謂河南“大學生掏鳥案”,在法律上實為“閆嘯天、王亞軍非法獵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4、總的來說,掏鳥窩事件中,對犯罪嫌疑人判十年有期徒刑的判罰是合理的。這不僅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和市場舉凳競爭的公正,也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和秩序。
5、親,大學生掏鳥被判十年,從法律上講,一點都不冤,畢竟是事實在那了,但從實際生活中來講,有點冤的是,他并不知道掏那種鳥是違法的,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違法嚴重了。
如何評價金華鸚鵡案?
1、我認為走私動物的行為是一種非常殘忍的行為,而且它侵犯了國家的利益,也觸犯了國家的法律。事件報道,74只黑頂鸚鵡被塞進塑料瓶走私,警方抓獲走私案相關人員時,有10只鸚鵡已經死亡。
2、這種鸚鵡從外觀上很難區分性別,需要非常有經驗的人來鑒別或者通過DNA檢驗鑒別,王鵬作為一個突然撿到鸚鵡、毫無相關經驗、從未打算以此牟利的普通人,能斷定這是一只雄性小太陽鸚鵡,似乎并不簡單。
3、這只破獲了多起大案,要案的動物就是鸚鵡。因為鸚鵡會學人說話。而且他們的記憶力也挺好的,人們在他面前說的話他都能記住。所以有些大案都是鸚鵡出面破解的。繁華如長安,華麗的外表下多的是罪惡的污穢。
4、王鵬的二審辯護律師、北京理工大學法學教授徐昕認為,王鵬主觀上沒有以此牟利的犯罪故意,客觀上沒有造成社會危害,一審判決量刑過重。
掏鳥窩判十年最后結局
1、河南一大學生獵捕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一審獲刑10年半二審維持原判;家屬再審申請被駁回 16只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鳥類被捕獲,隨后被出售。河南大學生閆嘯天因“掏鳥”獲刑十年半,案發四年多以來,閆父一直在申請重申但均被駁。
2、所以說這個大學生可是自作孽,如此掏鳥行跡,已經嚴重的觸碰了法律,所以被判10年6個月,也是他咎由自取,所謂的上訴也是無理,所以最終還是被駁回,這就得他承擔,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3、河南 鄭州 一在校大學生閆某,放暑假和朋友王某掏鳥窩抓了16只鳥出售,因涉嫌犯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二人分別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 有期徒刑 ,并處罰款。警方調查稱,16只鳥都是燕隼,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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