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分享同桌喝酒補償標準的一些知識點,和2021民法喝酒出事怎么賠償標準?的問題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話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決您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目錄
- 2021民法喝酒出事怎么賠償標準?
- 同桌吃飯沒喝酒,第二天死亡有責任嗎?
- 17歲少年醉酒凍死,一起喝酒的人需要賠償嗎?
- 聚餐時同桌喝酒,自己喝飲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會擔責嗎?
- 酒后駕車事故處理,自己導致自己身亡,一起喝酒的人需要賠償嗎?
2021民法喝酒出事怎么賠償標準?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進行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4、死亡賠償金按照上年度平均收入支付二十倍。
同桌吃飯沒喝酒,第二天死亡有責任嗎?
我舅舅是一名警察,他也碰到過類似的案子。
喝酒后的死亡,屬于突發事件,很多人因為不懂法律,在不知情下背了黑鍋,只能自認倒霉。在酒席上,有時不喝酒也會惹上麻煩,敬酒勸酒更需要謹慎一些了。
案例一:2008年的春季,一場大雪過后,天寒地凍,屋檐下掛滿了冰錐子,路邊還殘留了很多未融化的冰雪。
大年初三,李某剛走完親戚回到家, *** 還沒坐熱,就被幾個朋友喊去聚餐,妻子在他臨走的時候,囑咐他少喝點酒,未曾想到,這成了他們最后一次的談話。
難得的相聚讓大家比較放松,酒杯你來我往,不知不覺中大家多喝幾杯。
聚會結束后,李某騎著自己的電瓶車準備回家,當時下著零星的小雨,出于好心的楊某喊住了他,一個人騎車太危險了,自己叫了的士,可以順路送他回去。
李某的家在城郊,那里的地理環境不好,房子挨著房子,他家在小巷口的最里面,車子開不進去,離家大約還有30米的距離。
李某說自己下車可以走回去,讓楊某不要下車了,還特意囑咐的士車司機,路面結冰了,開慢一點,楊某看李某還比較清醒,簡單交代幾句,關上車門就離開了。
第2天凌晨,還在睡覺的楊某就被朋友的電話吵醒,說出事了,昨天一起喝酒的李某凍死了,就在離家不遠的地方,現在死者的家屬尋死覓活,非要我們給個說法,讓楊某趕緊過來。
聽到這里,楊某片刻也不敢耽擱。
死者家里已經來了好多親戚鄰居,把一起喝酒的5個人團團圍住,要不是大晚上出去喝酒,李某就不會發生意外,李某的死跟他們脫不了干系,有人要求他們賠償50萬。
5個人覺得事態有些嚴重,答應和不答應心里都沒底,家屬的獅子大開口更讓他們難以接受,于是偷偷地報了警。
很多人被帶到了警局,每個人都在為自己辯護。
①一同喝酒的人這樣辯解:當時正下著小雨,冬天的夜晚,路面容易結冰,大家覺得李某一人回家不安全,楊某可以順路送他一下,已經盡到了告知危險的義務,再被要求賠償內心不能接受。
②送李某回家的楊某辯解:自己出于好心找了出租車,送李某回去,下車的時候李某說離家只有短短30米,可以自己回家,當時他還比較清醒,和司機說了話,自己明明做了好事,護送他回來,現在反倒最大的責任都推給了自己。
③還有一位因為身體不舒服,沒有參與喝酒的朋友,大部分時間都是他們在喝酒,自己在廚房燒菜,最后才陪大家吃飯,他們幾個不停地干杯,自己啥也沒做,覺得自己很無辜。
基于情況的復雜,警察當時給出了這樣的建議:能和解盡量私下和解,一旦起訴上了法庭,怎么判決取決于法律。
①作為死者本人,有完全行為能力,知道醉酒會有什么樣的后果,如果不能喝,可以拒絕喝酒,事實上還多喝了幾杯,對其死亡肯定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②作為一起吃飯的另外5個人,不管有沒有喝酒,當時確實存在勸酒的行為,沒喝酒的也沒有盡到勸阻的義務。
③喝完酒后,雖然楊某護送李某回家了,于是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楊某身上,確實不妥,大家勸酒的行為也是事實,因此所有參與吃飯的都要承擔責任。
最終,在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情況下,雙方最終達成了和解,一起吃飯的5個人共同賠償25萬塊,并且簽訂了不再起訴的協議,這樣的一起錯綜復雜的案件才得以解決。
案例二談生意,很多時候需要喝酒,這個案子就發生在酒桌上。
施某是一位批發商人,也是這次酒會的發起人,他邀請幾位鋪貨商,一起去酒館小聚,順帶溝通一下感情。
有一位叫楊某的鋪貨商因為要開車回家,所以沒有參與喝酒,同桌的5個人,4個人一共喝了兩瓶老白干,大家平常也經常喝酒,每個人的酒量心里都有數,兩瓶白酒對他們來說并不算多。
宴席散了,楊某開車送施某回家,期間施某的妻子給他打過電話,質問他:這么晚怎么還不回家?施某接了電話也露出了不耐煩的情緒,在電話里爭吵了幾句就把電話掛了。
車子到了小區門口,施某說了家就在附近,他要去小賣部買包煙就下車了。
楊某認為,施某已經跟家人通了電話,自己走回去沒有問題,于是施某下車后,自己也就回家了。
過了晚上12點,施某還沒回家,打電話也是關機,妻子于是帶著家人一起出來尋找,仍然不見蹤影,大家都以為他去朋友家睡覺了,也就沒有繼續尋找。
第2天早上,在一間小廢樓的旁邊,有人發現了施某,臉色鐵青,已經沒了生命跡象,手里還拽著一包剛拆封的香煙。
警察來了之后,法醫的初步推斷:施某死于異物堵塞氣管,窒息而死,屬于意外死亡。
雙方私下調解不了,家屬最后選擇了把喝酒的幾個人全部告上了法庭。
法院是這樣宣判的:
①施某是酒會的發起人,期間大家喝完一瓶都覺得時間不早了,施某卻執意要開第二瓶,不喝就是不夠意思,四個人又多喝了一瓶,所以施某需要承擔主要責任。
②施某的妻子也有責任,明明通了電話,知道了施某喝了很多酒,也在回家途中,沒有想盡辦法去尋找。
③而護送施某回家的楊某需要承擔5%的責任,因為沒有安全送他回到家中,需要賠償十五萬。
④同桌飲酒的另外三人,因為雙方沒有勸酒行為,加上臨走的時候交待了楊某,讓他務必護送施某回家,所以,就算他們陪同喝酒,也已經盡到了自己的義務,對施某的死亡不需要負責。
寫在最后酒文化在我國源遠流長,民間流傳著“無酒不成席”的說法,借助喝酒交流感情本是一件挺好的事情,如果是因為勸酒或者喝多了,發生“樂極生悲”的事故,那就違背了一起喝酒的初衷了。
發生了意外,該怎么定責,上面的兩個案子,已經初步說明了大概。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開始實施和推行,對普通老百姓來說,意義重大,知法懂法成了全民的共識,民法的健全,可以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如果第二天發生了意外,在排除了其他因素的情況下,出現以下四種情形,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了。
一、明知醉酒人有疾病不能喝酒,出現了因為勸酒誘發疾病的情況。
二、沒有參與喝酒的朋友有沒有責任?
①酒桌上沒有勸酒行為的,沒有參與喝酒的朋友,沒有責任。
②酒桌上有勸酒行為,沒有參與喝酒的朋友,如果跟著大家起哄勸酒,或者沒有阻止勸酒行為的,應當負有告知和保護的責任。
但是,一般情況不喝酒是不需要賠償的,有時也會遇到一些蠻不講理的家屬,也只能適當地人道主義捐助一下。
三、有些人在喝酒后駕車、游泳或做一些其他劇烈運動,沒有進行勸說或勸阻,對醉酒者沒有看管和照顧。
四、沒有將醉酒者安全送達,交到家屬手中,特別在大冬天很容易發生意外。
綜上所述,只要飯桌上有人勸酒,全桌人都有勸阻的義務,無論喝酒者是否醉酒,都應該將他安全送到家里,并告知家屬。
也有人提議,喝酒前應當簽訂協議,這是一個多么無奈的說辭。
不管怎么說,為了自己也是為了他人,在酒桌上還是理性一點,少喝酒,少勸酒,能喝酒的量力而行,不能喝酒的理性勸阻,只有盡到了自己的義務,才不會被別人找麻煩。
17歲少年醉酒凍死,一起喝酒的人需要賠償嗎?
我看主要三方擔責,一父母,十七歲還在父母監護未成年,平時疏于教育和管理,孩子才敢放縱,為不可為之事。二孩子自己,好壞對錯也在世間行走了十幾年,自我管理自我保護的能力一點都沒有嗎?三所謂的朋友,既然能在一起喝酒那都是不錯的關系,不錯,就要互相關心互相負責,這才對得起朋友這個稱呼!
聚餐時同桌喝酒,自己喝飲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會擔責嗎?
這個事現在己經明確了,現在的判定標準很是理性,恰到好處的分清了責任。
一、達到了以下標準的不擔責1、只要沒有強迫該人喝酒。
2、對喝酒和醉酒之人要駕機動車輛進行了必要的勸阻,勸不住是駕車人自己的事情。
3、對醉酒之人進行了必要的護送。
4、對出現生命危險的人進行了必要的護理和打120等施救。
二、分項解析(一)、只要沒有強迫該人喝酒1、誰約酒和與誰喝酒不重要了,沒有了追究這些細節的必要。
2、喝酒時,大家可以互相招呼提議喝酒了。就是不要強迫任何人喝酒。
3、每個人都是成年人了,都應該清楚自己的具體狀況,比如酒量,身患什么病,有什么禁忌,都是自己掌握了。
4、我估計對未成年人是例外的,因為未成年人法定沒有獨立的行為能力,所以說,誰約酒,誰同飲酒,誰擔責任。
沒有約其來,自己都沒有喝酒的,應該沒有什么責任。
(二)、對喝酒和醉酒之人要駕駛機動車輛,進行了必要的勸阻,勸不住,是駕車人自己的事1、同場喝酒的人明知道同酒醉酒之人要去駕駛機動車輛,而沒有勸阻的,要負責的。
如果勸了,當然是有人勸了,不可能每個人都出聲奉勸,有人勸了,就等于同酒人勸了。駕車人不聽,與同酒人無關。
2、如果不知道其要駕車,也沒有責任。
這個合乎實際,因為現實中還是有同酒之人不知道別人下一步要干什么的情況。
3、一些人自能的不行,犟的不行,一般關系是勸不住的。
更由于執法不嚴問題,一些人自認老子天下第一,什么違規違法都能消除,別人管的多了,只能是自討沒趣。
4、未成年人根本就沒有駕車資格,別人怎么知道你要駕車。
同桌吃飯,最好少與未成年在喝酒上打交道,以免擔責任。
(三)、對醉酒之人進行了必要的護送1、我理解這個包括有人將家屬叫到現場,有人將其送上出租車等之類車上,有人將其送到小區或與小區連接的步行街口等等都算,送到家門口和交家屬手里更算了。
2、這個人沒有醉,這一場人散了。可這人又在附近或回家路上飲酒,與這一場人無關。
(四)、對于出現生命危險的人進行了必要的護理并打120施救,就沒有責任1、當有人出現異常時,同飲人當然要及時因應應對了,將其放現場適當處,詢問,甚至于及時打120前來專業處理。
2、現場人也無法更進一步,因為外行易于弄巧成拙的,比如對高血壓等的處理。
3、如果都是什么也不管而溜之大吉,那就有責任了。
三、以此類推1、同一桌打牌、打麻將、下棋的。
2、一同旅游和跳舞的。
3、去商業場所消費或瀏覽的。
4、各種聚會的。
5、同車同座出行的。
酒后駕車事故處理,自己導致自己身亡,一起喝酒的人需要賠償嗎?
是否有責任要視具體情況而論,一般有兩種不同的情況,第一種是一起喝酒的人竭力勸阻無效執意要酒駕造成的交通事故的,一起喝酒的人無責任;第二種是同桌喝酒的人明知酒后駕車是違法的,但不勸阻或縱容酒駕醉駕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連帶責任?!兜缆方煌ò踩ā返诙l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 *** 或者 *** 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上述第二十二條第三款“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包括了“同桌酒的人可預見酒駕的嚴重后果,但不加以制止甚至縱容”的情形,說明一起就餐喝酒的人有連帶責任。負有連帶責任的人在這里主要是縱容酒駕,不是強迫、指使他人酒駕。
好了,關于同桌喝酒補償標準和2021民法喝酒出事怎么賠償標準?的問題到這里結束啦,希望可以解決您的問題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