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開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送達當事人。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也就是說,行政處罰決定書在一般情況下是應當送達當事人的,但是如果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就不需要公開。
二、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開原則
《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公開,但是涉及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除外。”也就是說,行政處罰決定書是應當公開的,但是在涉及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情況下則不得公開。
三、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開程序
1.當事人請求公開
當事人可以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公開要求,行政機關應當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決定,并將決定書公開。若決定書不能公開,行政機關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2.行政機關主動公開
行政機關有權根據需要,自行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但是,在涉及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情況下,則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保密。
四、行政處罰決定書公開的意義
行政處罰決定書公開,可以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公正執法,加強行政機關與社會公眾的溝通,增強公眾對行政機關的監督。同時,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也有利于當事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促進法治建設。
總之,在保障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前提下,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公開。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可以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公正執法,加強行政機關與社會公眾的溝通,增強公眾對行政機關的監督,有利于當事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促進法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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