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尋詢滋事建議量刑一到兩年,以及滋事尋事詳細案件過程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尋釁滋事罪量刑標準
- 2、尋釁滋事罪根據哪些規定量刑
- 3、尋釁滋事罪一般判幾年
- 4、尋釁滋事罪如何量刑?
- 5、尋釁滋事判刑一年以下是多久
- 6、尋釁滋事罪一般坐幾年牢
尋釁滋事罪量刑標準
根據《刑法》相關的規定,尋釁滋事罪的判刑標準為:
出現以下尋釁滋事行為之一,造成社會秩序受到嚴重的破壞,依法會被判處五年以下管制、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行為人肆意毆打他人,導致情節惡劣的;
2、行為人追堵、攔截、詆毀、辱罵、威脅他人,導致情節惡劣的;
3、行為人任意損壞、或者生拉硬搶、占用他人財物,導致情節嚴重的;
4、行為人在公共場合帶回起哄滋事,導致公共場合的秩序嚴重混亂的。
召集其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導致社會秩序收到了嚴重的破壞,依法會被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處罰。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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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尋釁滋事罪根據哪些規定量刑
刑法第293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根據《刑法修正案(八)》修訂)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浙江省公安廳的《關于辦理尋釁滋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浙江省公安廳關于辦理尋釁滋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本省各級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局:現將《關于辦理尋釁滋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下稱《意見》印發給你們。本《意見》自收到之日起執行,此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一般不再變動。為正確適用刑法關于 尋釁滋事罪 的規定,嚴厲打擊尋釁滋事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現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對在司法實踐中辦理尋釁滋事案件的若干法律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中的“情節惡劣”或“情節嚴重”,應以尋釁滋事罪論處: 1、在兩年內實施三次以上尋釁滋事行為的; 2、隨意毆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輕傷或三人以上輕微傷的; 3、追逐、攔截、辱罵他人、致使他人無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后果的; 4、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任意 損毀公私財物 2000元以上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財物1萬元以上的。因實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中的四項行為之一而構成其他更重罪行,以重罪論處。 (二)非法插手民間糾紛,毆打他人的,以隨意毆打他人論;強行收取各種形式保護費,或者非法插手民間糾紛,以強迫手段索賠、討債、從中牟利的,以強拿硬要論。
尋釁滋事罪一般判幾年
尋釁滋事罪屬高發性暴力犯罪,成立尋釁滋事罪的,最高刑罰為10年有期徒刑,我國設置了兩個檔次的刑罰:1)構成尋釁滋事基本犯罪的,依法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可以并處罰金。司法實踐中,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尋釁滋事1次,一般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起點。糾集他人3次尋釁滋事(每次都構成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可以在5年至7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確定量刑起點后,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后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再根據相關從輕減輕或者從重情節確定宣告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
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尋釁滋事罪如何量刑?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節惡劣”情形之一的,在一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致一人以上輕傷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后果的;隨意毆打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節惡劣”情形之一的,在三個月拘役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致二人以上輕微傷的;隨意毆打他人達到三次的;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節惡劣”情形之一的,在一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追逐、攔截、辱罵、恐嚇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后果的;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節惡劣”情形之一的,在三個月拘役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達到三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持兇器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的;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節嚴重”情形之一的,在一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的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后果的;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節嚴重”情形之一的,在三個月拘役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達到三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在車站、碼頭、機場、醫院、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在一年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后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六個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刑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刑期;
(4)每增加引起自殺造成重傷、死亡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隨意毆打他人,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任意毀損、占用公私財物三次以上,每再增加一次,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6)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每增加一千元,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任意毀損、占用公私財物價值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7)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的,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糾集他人三次實施尋釁滋事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在五年六個月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后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六個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刑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刑期;
(4)每增加引起自殺造成重傷、死亡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糾集他人三次以上實施尋釁滋事犯罪,未經處理的,每再增加一次,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6)強拿硬要公私財物每增加一千元,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任意毀損、占用公私財物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7)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的,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1)尋釁滋事帶有黑社會性質的;
(2)糾集未成年人尋釁滋事的;
(3)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4.被害人同時有多處不同程度傷情的,被害人數的刑罰增加量按照最重傷情一人計算。
尋釁滋事判刑一年以下是多久
行為人的行為剛好構成 尋釁滋事 的,根據其犯罪情節而定,犯 尋釁滋事罪 被判處 有期徒刑 的,刑期根據犯罪情節而定,最少是六個月。 尋釁滋事行為包括:隨意地毆打他人、辱罵他人、強拿硬要公私財物、任意毀壞公私財物、于公共場所起哄等,有以上一類的行為,情節惡劣的、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均以尋釁滋事罪論處。 根據《 刑法 》的規定,犯尋釁滋事罪的有兩檔量刑標準。其一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或者 管制 。”即行為人的行為剛好構成尋釁滋事的,根據其犯罪情節而定,最低量刑都是管制刑,管制雖不會進監獄,但必須依法進行 社區矯正 ,會被限制一定的自由,管制刑的刑期在三個月到兩年不等, 數罪并罰 時最長刑期不超過三年。而拘役是短期剝奪罪犯自由的 刑罰 ,即被判處拘役刑的罪犯是要被關押的,拘役刑刑期在一個月到六個月不等,數罪并罰時最長刑期不超過一年。至于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刑期根據犯罪情節而定,最少是六個月,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第一檔量刑之內的,最長刑期不超過五年。第二檔的量刑標準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尋釁滋事罪一般坐幾年牢
尋釁滋事罪屬高發性暴力犯罪,成立尋釁滋事罪的,最高刑罰為10年有期徒刑,我國設置了兩個檔次的刑罰:1)構成尋釁滋事基本犯罪的,依法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可以并處罰金。司法實踐中,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尋釁滋事1次,一般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起點。糾集他人3次尋釁滋事(每次都構成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可以在5年至7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確定量刑起點后,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后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再根據相關從輕減輕或者從重情節確定宣告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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