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以下的問題,關于隱形拆遷補償標準,隱性債務認定標準?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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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廠房,遇到拆遷,違法建筑拆遷法律規定不予補償嗎?
您好,很高興為您回答這個問題。
1、違法建筑不一定不予補償
2008年以前建的沒有合法手續的建筑,實踐中很難被認定為違建,可以獲得和有證房屋一樣的補償。2008年以后建的沒有合法手續的建筑,不屬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搶建行為的,也可以爭取補償。
2、廠房拆遷補償的主要內容
廠房拆遷補償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被征收土地、房屋價值的補償,包括對土地、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的補償。
②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包括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修復費用以及物資拆卸、包裝、運輸、解聘員工和停產造成的違約金等補償。
③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這一項補償包括實際經營損失也可酌情計算預期經營損失,具體來說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的損失、參照往年同一時期實際銷售額或利潤確定的補償等。
④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如速遷費、拆遷獎勵等費用,具體需結合當地的政策確定。
3、廠房承租人有權獲得補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停產、停業的,拆遷人應該給予適當補償。這條規定的補償對象是房屋的實際使用人,包括房屋的承租人。您作為租賃廠房進行實際生產經營的一方,有權獲得拆遷補償。根據租賃合同是否到期分為兩種情況討論。
第一種情況,在租賃期內遇到廠房拆遷,則看您和廠房出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是否有關于廠房拆遷的處理辦法的約定,如果有約定,則可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向出租人和拆遷人主張補償。如果租賃合同中沒有對廠房拆遷的處理辦法做出約定,則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承租人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第二種情況,租期屆滿未續簽而您仍舊繼續使用廠房進行生產經營活動,遇到廠房拆遷的,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這種情況下,您與出租人形成了不定期租賃關系,您作為承租人也可以主張補償。
4、 *** 建議
由于被拆遷人是廠房的所有權人,因此承租人的補償權利容易遭到忽視,為了保障您作為承租人獲得合法合理補償的權益,建議您保管好廠房租賃合同,如果租期屆滿未簽訂書面合同,最好盡快補簽書面租賃合同;保留在被拆遷廠房生產經營的相關證據(如攝制錄像、拍攝照片等);向征收單位主動發函說明您在廠房的經營現狀;您可以對廠房拆遷造成的損失進行測算,作為評估未來補償款是否合理的依據;另外,必要時可聘請律師通過法律調查、訴訟等方式維護您的合法征收補償利益。
希望以上回答有助于保護您在租賃廠房拆遷中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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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泡屬于施工或者漆面保護膜的質量問題造成的。即使是贈送的車衣膜,店里也是作價多少去施工的。而這部分的價值是買車本來該優惠的。只是你可以理解為買車優惠的錢去購買的膜。所以肯定要提出索賠,但是還有個問題,店里贈送的膜就這種質量,劣質貼標膜,建議車主要求賠款,去專業店貼更好的膜。
隱性債務三大特征
根據《 *** 中央國務院關于防范化解地方 *** 隱性債務風險的意見》(27號文)規定,隱性債務是指地方 *** 在法定債務預算之外,直接或間接以財政資金償還,以及違法提供擔保等方式舉借的債務。明確了隱性債務的定義,對 *** 債務進行分類,包括顯性債務、隱性債務、關注類債務和企業自身債務。
隱性債務的核心特征是決策主體是地方 *** 、資金用途是公益性項目建設、償債資金來源于 *** 財政資金。同時滿足以上三點的就可以認定為地方 *** 隱性債務。
重度聽力戴超隱形的助聽效果好嗎?
重度聽力需要大功率或者特大功率的助聽器,這樣在聽力方面才能補償的好一些。當然耳內式助聽器也有大功率的(一般做出來不會很小),不過相對來說,耳背機+耳膜在大功率或者超大功率助聽器方面聽力補償還是比較好的。而且也有一定的預留空間。
隱性債務認定標準?
1、關于隱性債務的界定
股權轉讓合同中應對隱性債務的界定進行明確約定。由于在股權轉讓之后,隱性債務是否會被追訴并不確定,即目標公司實際承擔債務并不確定,所以有人也將此種債務稱作目標公司的或然性債務。合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對隱性債務進行界定:
(1)發生時間
應在股權轉讓之前發生。從股權轉讓合同來看,一般明確為股權轉讓基準日前實際發生或由基準日前的行為引致。
(2)基本屬性
應為轉讓方未披露或者未完整披露的,目標公司應負擔的義務或債務部分。
(3)賠償權利人、義務人
賠償權利人應為股權受讓方,義務人應為股權轉讓方。
2、隱性債務金額的確定標準
對于隱性債務金額的確定標準,有以下幾種:
(1)根據公司債權人的主張確定
(2)受讓方按照實際證據、結合債權人主張確定
(3)根據生效裁判文書確定
(4)根據案件執行金額確定
以上方式對受讓方的有利程度依次遞減。至于在合同中具體采取何種標準,往往由雙方的交易地位決定。
關于隱形拆遷補償標準的內容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