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海南省敲詐勒索罪量刑標準,以及海南省詐騙罪量刑指導意見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海南省故意毀壞財物罪數額標準
中新網海口1月6日電(胡娜周強)日前,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海南省公安廳聯合印發《關于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提高了這四項侵犯財產罪的數額認定標準
犯罪數額認定標準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據,尤其是侵犯財產罪,法律規定必須達到一定的數額標準才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否則將視為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此前,三部門曾于1998年聯合發文規定,??谑?、三亞市、洋浦經濟開發區、瓊山市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為起點;其他市、縣以八百元為起點?!皵殿~巨大”分別以一萬元、八千元為起點?!皵殿~特別巨大”則分別以六萬元、五萬元為起點。
新規定結合當前海南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治安狀況,不僅對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敲詐勒索罪的數額認定標準予以相應提高,而且不再對地區予以區分
個人盜竊、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1500元為起點;“數額巨大”以1.5萬元為起點。但是,盜竊“數額特別巨大”以7萬元為起點,而敲詐勒索25萬元以上,才構成“數額特別巨大”。換句話說,盜竊數額在1500元以下,一般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有可能受到行政處罰
“數額特別巨大”則分別以5000元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5萬元和50萬元為起點。
搶奪罪的數額認定標準較前三項罪名低,僅以500元為起點。搶奪公私財物500元就構成“數額較大”,5000元達到“數額巨大”的認定標準;搶奪公私財物二萬元以上,將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目前,新規定已經開始執行,海南原有相關規定與此重復或者抵觸的,以新規定為準。(完)
敲詐勒索立案標準與量刑標準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實施威脅或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行為。
敲詐勒索未遂立案標準: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
(2)二年內敲詐勒索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敲詐勒索”。
敲詐勒索未遂量刑標準:
(1)對于敲詐勒索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數額較大(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3)數額巨大(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4)數額特別巨大(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請問敲詐勒索的量刑標準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根據《刑法》274之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4月28日通過、5月18日起施行的《關于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犯敲詐勒索罪的(以1000至3000元為起點),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以10000元至30000元為起點),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多關于敲詐勒索的量刑標準,進入:查看更多內容
[img]敲詐勒索罪量刑標準
敲詐勒索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要挾等方法,強行索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
1、敲詐勒索3000元以上不足4000元,基準刑為管制刑;
2、數額4000元以上不足6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
3、數額6000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敲詐勒索數額2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現對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規定如下:
(一)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為起點;
(二)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一萬元至三萬元為起點。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敲詐勒索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認定構成敲詐勒索罪的,也是對敲詐的財產數額、具體情節有一定的要求。其中敲詐勒索公私財產數額要達到較大的標準,這里的數額較大就是在1000元-3000元以上。而在情節上面,則需要達到嚴重的程度,二者可以擇一而行,不然的話也就不能直接認定構成敲詐勒索罪。
海南省敲詐勒索罪量刑標準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海南省詐騙罪量刑指導意見、海南省敲詐勒索罪量刑標準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