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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你好,法院判決了,找不到欠債人,拿喇叭去他家樓下喊屬于犯法嗎?
- 2、拿大喇叭去單位門口喊話犯法嗎?
- 3、拿喇叭喊話催債犯法嗎
- 4、他欠我錢我拿大嗽叭喊著要錢,在婚禮上犯法嗎
- 5、河南一小伙被騙走18萬彩禮,拉橫幅滿村找人,這種行為是否違法?
- 6、在廠里用喇叭廣播找人一起告廠里的黑條約犯法嗎?
你好,法院判決了,找不到欠債人,拿喇叭去他家樓下喊屬于犯法嗎?
這種做法沒有用的,因為去他們家樓下喊會影響很多人,而且還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既然法院已經判決,完全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
[img]拿大喇叭去單位門口喊話犯法嗎?
具體要看你的分貝高低,有沒有影響到單位內部人員的生產生活工作,有什么需要反映的問題建議向相關部門反映,拿大喇叭去單位門口喊話既沒有效率,也不會產生什么實際效用,還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法律分析
拿大喇叭在單位門口喊話的行為,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五條,受到拘留(可以并處罰款)的處罰。
對該行為進行處罰,需要該行為達到“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的程度,因此,如果分貝不是很高,沒有影響到單位內人員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不適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設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 *** 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如果實在有需要的,建議向相關機構先進行咨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五條 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設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 *** 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
拿喇叭喊話催債犯法嗎
違法。暴力討債,情節惡劣的,可能有如下違法行為:
1.在暴力討債過程中,以拘留、關閉或其他強制手段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嫌疑構成非法拘留。
2.暴力討債過程中對借款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財物涉嫌構成敲詐勒索罪。
3.暴力討債過程中采取暴力方式毆打等故意傷害借款讓身體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
暴力作為犯罪手段,只是一種行為方式,并非刑法意義上的完整犯罪行為,除上述三宗罪外,過度的討債行為還可能觸犯盜竊、搶劫、故意殺人、破壞生產經營、非法侵犯他人住房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留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公私財產,金額大或多次敲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獨處罰金的金額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金額特別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況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處罰金。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前款罪,造成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成重傷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他欠我錢我拿大嗽叭喊著要錢,在婚禮上犯法嗎
不違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規定,婚禮現場要賬不違法。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只要能找到債務人,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還款,討債用喇叭喊是合法的。只要不擾民,沒有造成嚴重的后果是合法的。
河南一小伙被騙走18萬彩禮,拉橫幅滿村找人,這種行為是否違法?
這種行為雖然不算違法行為,但確實無法解決問題,目前法院已經介入了此事,相信很快就可以解決。
河南一小伙被騙走18萬彩禮
2022年9月,河南一位小伙駕車懸掛橫幅,尋找前未婚妻索要彩禮的視頻引起了網友們的注意。這名小伙名叫小偉,在小偉懸掛橫幅之前,當地法院已判令其前未婚妻家屬退還彩禮錢款12萬,可女家始終無人出面償還。小偉無奈之下,拿著大喇叭到前未婚妻居住的村進行吆喝。法官現已喊停了這一浮躁的行為,執行局法官與女方進行了交流,國慶過后雙方會面,法官會督促女方高華(化名)及母親吳某執行法院判決。
良緣變孽緣
小偉與高華均來自河南商丘,兩人2021年2月經媒人介紹認識。由于小偉那時已是二十五歲的農村“大齡剩男”,家長們都很急著要解決他結婚的難題。雙方在認識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就確定結婚。21年3月小偉與高華訂婚,兩人訂婚后,小偉家給了高華壓箱禮、見面禮、贈禮、彩禮共17.9萬人民幣。由于小偉在外地打工,兩人定親后通過網絡進行聯系。可很快小偉就覺得高華態度冷熱不一,有的時候會一下子拉黑小偉。最后兩人談崩,高華表示要小偉到她家把彩禮拿走。4月中,小偉來到高華家里,準備討回彩禮錢時,高華的媽媽卻說希望兩人再相處一段時間。事后高華向小偉透露,彩禮已為哥哥買了一輛汽車。
索要彩禮不成的小偉,把高華及其媽媽告上了法庭。22年7月,法院裁定高華和其母需退回小偉彩禮錢十二萬元,然而判決書下達之后,卻無人出面退錢。小偉的彩禮錢大多都是向親戚朋友們借來的,如果拿不回來對他會有很大的影響,所以他才會在無奈之下做出沖動的舉動。
在廠里用喇叭廣播找人一起告廠里的黑條約犯法嗎?
不給錢或者是扣錢,去勞動局告,有他受的……
我們廠老板沒給錢被人告了,封廠一個月,整頓,工資一分不少立馬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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