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山東高院常見犯罪量刑意見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常見量刑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xiàn)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xiàn)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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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高院關于常見犯罪量刑指導意見的實施細則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為深入推進量刑規(guī)范化改革,進一步擴大量刑規(guī)范化范圍,根據刑法、刑事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等規(guī)定,結合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細則。
法律依據: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印發(fā)常見犯罪量刑指導意見(二)實施細則的通知》一、危險駕駛罪1.醉酒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的,在一個月至二個月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血液酒精含量、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環(huán)境、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1)血液酒精每增加80毫克/100毫升,增加一個月刑期。(2)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負事故主要、全部責任或者逃逸的,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增加一個月刑期。在此基礎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輕傷、輕微傷或者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經濟損失的,增加一個月刑期;造成重傷及以上后果或者十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增加二個月刑期。(3)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在訴訟期間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4)其他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的情形。2.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有下列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情形之一的,量刑起點為一個月拘役:駕駛大型載客汽車,載客超過額定乘員50%以上或者超過額定乘員15人以上的。在此基礎上,載客超過額定乘員比例每增加15%或者超過額定乘員4人以上,增加一個月刑期。駕駛中型載客汽車,載客超過額定乘員80%以上或者超過額定乘員10人以上的。在此基礎上,載客超過額定乘員比例每增加20%或者超過額定乘員3人以上,增加一個月刑期。駕駛小型、微型載客汽車,載客超過額定乘員100%以上或者超過額定乘員7人以上的。在此基礎上,載客超過額定乘員比例每增加30%或者超過額定乘員2人以上,增加一個月刑期。
常見犯罪量刑指導意見試行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指導意見明確了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23種常見犯罪的量刑以及緩刑適用,進一步規(guī)范量刑和量刑建議工作,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增強量刑公開性,實現(xiàn)量刑公正。指導意見明確,量刑時應當充分考慮各種法定和酌定量刑情節(jié),根據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實以及量刑情節(jié)的不同情形,依法確定量刑情節(jié)的適用及其調節(jié)比例。對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 *** 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危害嚴重的犯罪,在確定從寬的幅度時,應當從嚴掌握;對犯罪情節(jié)較輕的犯罪,應當充分體現(xiàn)從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一條 對于認罪認罰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時,一般應當采納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二)被告人違背意愿認罪認罰的;
(三)被告人否認指控的犯罪事實的;
(四)起訴指控的罪名與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量刑建議明顯不當,或者被告人、辯護人對量刑建議提出異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調整量刑建議。人民檢察院不調整量刑建議或者調整量刑建議后仍然明顯不當?shù)模嗣穹ㄔ簯斠婪ㄗ鞒雠袥Q。
[img]常見犯罪量刑指導
一、八種常見犯罪的量刑(一)危險駕駛罪1.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可以在一個月至二個月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危險駕駛行為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3.對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準確定罪量刑。對于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一、八種常見犯罪的量刑(一)危險駕駛罪1.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可以在一個月至二個月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危險駕駛行為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3.對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準確定罪量刑。對于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1.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犯罪情節(jié)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達到數(shù)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非法吸收存款數(shù)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三)集資詐騙罪1.構成集資詐騙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達到數(shù)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達到數(shù)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3)達到數(shù)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集資詐騙數(shù)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四)信用卡詐騙罪1.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達到數(shù)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達到數(shù)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3)達到數(shù)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信用卡詐騙數(shù)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五)合同詐騙罪1.構成合同詐騙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達到數(shù)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達到數(shù)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
山東臨沂詐騙9000元怎么定性
上述情形已經構成詐騙罪,按照山東省高院的規(guī)定,量刑標準在六個月到一年之間。如有法定的從寬情節(jié),危害極其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
一、《刑法》對詐騙罪的處罰規(guī)定: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二、《最高院辦理詐騙刑事案件法律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的量刑標準: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數(shù)額較大”、“數(shù)額巨大”、“數(shù)額特別巨大”。
三、《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規(guī)定如下:
(七)詐騙罪
1.三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詐騙數(shù)額達到6千元的,在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詐騙數(shù)額每增加3千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3)其他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的情形。
詐騙數(shù)額達到6千元、不滿8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認罪、悔罪的,可依法免除處罰: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jié)的;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諒解的;其他情節(jié)輕微、危害不大的。
*** 罪如何量刑(山東)
《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山東高院)(三) *** 罪【量刑指導意見】 1.構成 *** 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 *** 婦女、奸淫 *** 一人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 婦女、奸淫 *** 情節(jié)惡劣的; *** 婦女、奸淫 *** 三人的;在公共場所當眾 *** 婦女的;二人以上 *** 婦女的; *** 致被害人重傷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 *** 人數(shù)、次數(shù)、致人傷亡后果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實施細則】 1.構成 *** 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 *** 婦女一人一次,可以在三年六個月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奸淫 *** 一人一次,可以在四年六個月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一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 婦女、奸淫 *** 三人三次的;在公共場所當眾 *** 的;二人以上 *** 的; *** 致被害人重傷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 *** 人數(shù)、次數(shù)、致人傷亡后果等其他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 *** 婦女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二年六個月至三年刑期確定基準刑; *** 同一婦女的,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對同一婦女 *** 次數(shù)較多的,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酌情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2)奸淫 *** 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三年至三年六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奸淫同一 *** 的,每增加一次,可以增加一年六個月至二年刑期確定基準刑;對同一 *** 實施奸淫次數(shù)較多的,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酌情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 *** 致被害人受傷的,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可以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九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一年六個月至二年刑期確定基準刑。 (4) *** 致殘的,每增加一級一般殘疾,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每增加一級嚴重殘疾,增加六個月至九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每增加一級特別嚴重殘疾,增加二年至二年六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認定“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時已經考慮傷殘后果的,不再適用本項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5)在公共場所當眾 *** 或者 *** 的情形每增加一次,增加一年六個月至二年刑期確定基準刑。 (6)持 *** 、管制刀具等兇器或采取非法拘禁、捆綁、虐待等方法作案的,每次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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