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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證不能定案規則是否適用于民事和行政訴訟?
1、相對不能。比如只有試聽資料就不能單獨作為證據定案。
2、法律主觀:刑事訴訟中孤證不能定案。孤證,即指單一證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對一切案件民事訴訟簽字孤證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民事訴訟簽字孤證他證據民事訴訟簽字孤證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3、“孤證不能定案”是指每一個證據的證明力之有無或者大小,都不能靠該證據本身得到證明,而必須通過對證據本身的情況、證據與其他證據之間有無矛盾及能否互相印證、證據在全案證據體系中的地位等問題進行全面的衡量,才能做出合理的判斷。
4、在民事訴訟中,證據是非常重要的,它是法院做出判決的依據之一。如果當事人無法提供貨款形成過程的證據,就需要考慮其他證據來證明其主張。如果當事人不能提供足夠的證據支持其主張,法院將無法對其做出有利的判決。
5、不可以。在訴訟中,無論民事、行政或刑事訴訟,沒有經過質證的證據,都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6、孤證的意思就是全部的案件只有一個證據,但是這個時候由于能夠進行證明的證據是不充足的,所以不能夠給犯罪嫌疑人進行定罪,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也承認民事訴訟簽字孤證了,這個時候可能就能夠進行定罪量刑。刑事訴訟中孤證不能定案。
民事訴訟孤證不能定案規則
僅憑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或辯解是不能定案的。單一證人證言并不能定案民事訴訟簽字孤證,因為任何證據均不能自己證明自己是真實的,同樣單一的證明犯罪的被害人陳述和被告人供述也不能認定案件事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刑訴法》第四十六條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民事訴訟簽字孤證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法律主觀:刑事訴訟中孤證不能定案。孤證,即指單一證據。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沒有人證是不能定罪的,這也是印證的孤證不能立案的原則。如果沒有人證以及其他的證據進行印證,是不可以立案的。如果最后收集不到證據證明被告方是有罪的,那么就應該以無罪處理。證據是整個案件的核心內容,它可以幫助案件的事實,讓法庭做出最正確的判斷。
如果當事人只提供民事訴訟簽字孤證了孤證,即無法證明貨款形成過程的證據,法院可能會考慮該證據的可信度和有效性,是否能夠證明當事人的主張。如果孤證不能夠證明當事人的主張,法院可能會拒絕采納該證據。因此,證明不了貨款形成過程的孤證不能成為定案依據,當事人需要提供更加充分、可信的證據來支持其主張。
哪些證據屬于孤證?
法律分析:就孤證這個名詞本身的解釋而言,任何待證事實只有單一一項證據可用以證明的,該項證據都屬于孤證,但是孤證是否能夠證明事實,還要看這個證據的可采信程度以及證明力是否足夠。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法律分析:孤證的意思為單一的證據。 孤證不立,如果只有一條證據支持某個結論,這個結論是不可接受的,在邏輯學上,稱為弱命題。
法律分析:孤證不能定案不僅指每項犯罪只有一個間接證據不能定案,還包括只有一個直接證據也不能定案。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的劃分標準有很多種說法,比較一致的看法是其劃分標準是單一項證據所包括的信息內容能否證明案件主要事實,如果能就是直接證據否則就是間接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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