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讓我們來看一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的具體內容。該條規定“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員,可以采取下列處罰措施警告、罰款、拘留、取保候審、行政拘留、強制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強制收容教育、強制醫療等。”
從這段規定中可以看出,拘留是其中的一種處罰措施。因此,可以得出結論,治安管理處罰法八十二條確實包括拘留措施。
那么,什么情況下會被采取拘留措施呢?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下列行為,可以采取拘留、取保候審、行政拘留措施(一)擾亂公共秩序,聚眾滋事,侮辱、誹謗他人,損壞公私財物,妨礙交通,擾亂生產、營業、教學和科研秩序,或者以其他方式擾亂社會治安的;(二)在公共場所故意 *** 身體,或者在公共場所進行猥褻、調戲、侮辱他人的;(三)在公共場所飲酒造成醉酒后擾亂秩序的;(四)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拒不服從公安機關指揮的。”
因此,只有在上述情況下,公安機關才有權采取拘留措施。
總之,治安管理處罰法八十二條確實包括拘留措施,但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會被采取。希望大家能夠遵守法律法規,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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