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辦急救的知識,其中也會對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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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后,緊急處置措施一般是哪四步?
發生交通事故后,緊急處置措施一般是哪四步?
您好!交通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理措施如下:
1、立即停車。
停車后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如果在夜間發生交通事故還需打開示寬燈和尾燈,按規定設置危險警告標志。
2、及時報案。
當事人應及時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打電話(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或委托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民警報案。同時可向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求救(醫療急救求助電話:120)。如果事故現場發生火災,還應通知消防部門(火災求救電話:119)同時告知引燃原因、火勢大小及被困人員情況。
3、保護現場。
保護現場的原始狀態,包括其中的車輛、人員、牲畜、遺留的痕跡并確保散落物不被隨意挪動位置。搶救傷者,應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標記,不得故意破壞、偽造現場。當事人在交管人員到達之前,可用繩索等材料設置警戒線,保護好現場。
4、搶救傷者或財物。
確認受傷者的傷情后,應采取緊急搶救措施,盡最大努力救助,并設法送附近醫院搶救治療。除未受傷或雖有輕傷但本人拒絕去醫院診斷情況外,一般可以攔搭過往車輛或通知急救部門、醫療單位派救護車前往搶救。對于現場物品或被害人的錢財應妥善保管,防止被盜被搶。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當事人首先應關掉車輛引擎,消除火災隱患。事故現場禁止吸煙。如果載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需要將此情況報告交管部門及消防人員,同時做好防范措施。
6、協助現場調查取證。
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陳述事發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的真實情況,應積極配合、協助警察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7、投保機動車強制保險或商業保險的應及時報案。
如果您只要四步,選擇前四項即可。謝謝閱讀!
緊急避險發生交通事故怎樣認定事故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不承認避險是合法的。由于“緊急避險”造成事故的,由避險方承擔全部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后,防止二次事故的有效措施是什么?"
"發生交通事故后,防止二次事故的有效措施是
1疏散人員
2開啟危險報警閃光
3正確放置危險警告標志
請采納,謝謝!
發生交通事故后,防止二次事故的有效措施有什么?
1、疏散人員2、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3、正確放置危險警告標志,提醒來往車輛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1: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并快速處置現場。
2: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制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現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3: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4: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5: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6:事后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鑒定。
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一般扣壓多久
一: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28、38條的相關規定,交通管理部門暫扣車輛的目的只能是檢驗、鑒定的需要,暫扣期限限定為20天,需要延期的,經上級公安機關批準可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二: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28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發生交通事故哪方賠?
撥打報案電話后雙方直接開到快速理賠中心(微小事故不用占道等保險人員查勘現場),到地方后受理人員再對碰撞部位進行拍照核損。如果一方無責任的情況,主要責任方的保險公司進行賠償本次事故雙方的修理費用。
調頭發生交通事故
撥打交通局電話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的危害
中國每年交通事故50萬起,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均超過10萬人,相當于一個小型縣,居世界第一。 據統計數據表明,每5分鐘就有一人喪身車輪,每1分鐘都會有一人因為交通事故而傷殘。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達數百億元。
近年來,全國的交通安全形勢日益嚴峻,交通事故頻繁發生,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慘重,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數占各種事故的90%以上,對人類的危害已遠遠超過了地震、洪水、火災這些可怕的災難。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不斷深入,該縣經濟快速發展,機動車輛迅猛增加,交通條件與交通流量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盡管在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于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識淡薄,安全防范能力較差,道路交通安全現狀仍不容客觀,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很大損失。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使得原本完整的家庭瞬間殘缺,失去父母的孩子從此得不到應有的愛護,失去親人的痛苦和陰影,將伴隨著他們一起成長,難以愈合的創傷有可能影響或改變他們的將來;失去子女的父母“白發人送黑發人,使得一生的付出得不到應有的回報……,“晚年喪子、中年喪妻”對于傳統的中國人來說莫不是最大的災難。
南京“6.30”特大交通事故受害人鄭琳的母親袁女士在張明寶的刑審休庭期間,痛哭著大喊:“有錢就了不起嗎?賠?命是可以賠的嗎?可憐我的女兒……”,“我要他賠我這三條命”!她的哭聲和喊叫,就是一個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屬所受到傷害的一小部分流露,心中的傷害將是永久的!
發生交通事故后實時未來處理
而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作出時間,對于當事人各方來說具有重要意義。因為只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出后,當事人才能以此為據來解決接下來的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問題。因此,了解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作出時間,密切關注交通事故事態的進展,有利于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作出時間根據事故情形的不同也有些許區別:(1)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2)交通肇事當事人逃逸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應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3)交通肇事當事人逃逸尚未抓捕歸案,受害人一方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10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4)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5)因交通事故當事人處于搶救或昏迷狀態等特殊情形,無法收集當事人證據、且無其他證據佐證交通事故事實時,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批準,交通事故認定的期限可以中止,但中止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個月。中止是由消除后,應及時坐出交通事故認定。中止期限屆滿后,公安機關交管部門依法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當事人的身份無法查明或還未查明時,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使用“XX駕駛人、無名氏”等字樣表述。據此,發生交通事故,可以根據相應的情況密切關注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做出時間。
發生交通事故如何緊急處理
車禍后的應急措施如下:1.立即停止;2.立即報案;3.保護現場;4.搶救受傷人員或財產;5.制定防火防爆措施;6.協助現場調查取證;7.買了強制車險或者商業險的人,要馬上報案。跳閘事故后應急措施的具體程序和操作項目如下:1.立即停車,停車后按極限拉緊手剎,切斷電源,然后打開危險報警手電筒。如果夜間發生絆倒事故,需要開啟示寬燈和尾燈,并按要求設置危險警告標志;2.需要立即報案的,當事人應當立即撥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和人員傷亡情況,或者委托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公安機關或者執勤人員報警;3.維護現場,保證現場的原始狀態,包括車輛、人、牲畜和其他人的痕跡,保證散落物不會被隨意移動;4.為搶救受傷人員或財產,在確定受傷人員病情后,應采取緊急搶救措施,盡可能搶救受傷人員,并送至附近醫院進行急救。除了他沒受傷或者輕傷,我拒絕去醫院診斷。一般情況下,可以攔下過往車輛,或者通知急救部門或醫療部門派救護車來救援。你要妥善保管好現場的貨物或者事主的錢,防止被盜;5.制定防火防爆措施。相關人員的首要任務應該是關閉汽車發動機,消除火災隱患。事故現場禁止吸煙。運載危險品的車輛發生行駛事故,要向行駛管理部門和消防人員報告情況,采取防范措施;6.協助現場調查取證。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公安旅游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不得隱瞞旅游事故的真實情況。同時,應積極配合和協助警方處理善后事宜;7.買了強制車險或者商業險的人,要馬上報案。
車禍發生后如何急救?
如果碰到車禍現場,懂得科學的急救可以避免傷者造成二次傷害,確保傷者的生命安全。那么車禍發生后應該如何急救呢?跟著我一起來看看吧。
車禍發生后急救措施
1、現場組織
臨時組織救護小組,統一指揮,避免慌亂,要立即撲滅烈火或排除發生火災的一切誘因,如熄滅發動機、關閉電源、搬開易燃物品,同時派人向急救中心呼救。指派人員負責保護肇事現場,維持秩序。開展自救互救,做好檢傷分類,以便及時救護。
2、根據分類
分輕重緩急進行救護,對垂危病人及心跳停止者,立即進行心臟按壓和口對口人工呼吸。對意識喪失者宜用手帕、手指清除傷員口鼻中泥土、嘔吐物、假牙等,隨后讓傷員側臥或俯臥。對出血者立即止血包扎。如發現開放性氣胸,進行嚴密封閉包扎。伴呼吸困難張力性氣胸,條件許可時,可在第二肋骨與鎖骨中線交叉點行穿刺排氣或放置引流管。骨折處進行固定。對呼吸困難、缺氧并有胸廓損傷、胸壁浮動***呼吸反常運動***者,應立即用衣物、棉墊等充填,并適當加壓包扎,以限制浮動。
3、正確搬運
不論在何種情況下,搶救人員特別要預防頸椎錯位、脊髓損傷,須注意:
3.1、凡重傷員從車內搬動、移出前,首先應在草地放置頸托,或行頸部固定,以防頸椎錯位,損傷脊髓,發生高位截癱。一時無頸 托,可用硬紙板、硬橡皮、厚的帆布,仿照頸托,剪成前后兩片,用布條包扎固定。
3.2、對昏倒在坐椅上傷員,安放頸托后,可以將其頸及軀干一并固定在靠背上,然后拆卸座椅,與傷員一起搬出。
3.3、對拋離座位的危重、昏迷傷員,應原地上頸托,包扎傷口,再由數人按脊柱損傷的原則搬運傷員。動作要輕柔,腰臀部托住,搬運者用力要整齊一致,平放在木板或擔架上。
現場急救后傷員根據輕重緩急由急救車運送。千萬不要現場攔車運送危重病人,否則由于其他車輛缺乏特殊搶救裝置,傷員多半采用不正確半坐位、半臥位、歪側臥位等而加重傷勢,甚至死于途中。
車禍現場急救的原則
1、對心跳呼吸停止者,現場施行心肺復蘇。
2、對失去知覺者宜清除口鼻中的異物、分泌物、嘔吐物,隨后將傷員置于側臥位以防窒息。
3、對出血多的傷口應加壓包扎,有搏動性或噴涌狀動脈出血不止時,暫時可用指壓法止血;或在出血肢體傷口的近端扎止血帶,上止血帶者應有標記,注明時間,并且每20分鐘放松一次,以防肢體的缺血壞死。
4、就地取材固定骨折的肢體,防止骨折的再損傷。
5、遇有開放性顱腦或開放性腹部傷,腦組織或腹腔內臟脫出者,不應將污染的組織塞入,可用干凈碗覆蓋,然后包扎;避免進食、飲水或用止痛劑,速送往醫院診治。
6、當有木樁等物刺入體腔或肢體,不宜拔出,宜離斷刺入物的體外部分***近體表的保留一段***,等到達醫院后,準備手術進再拔出,有時戳入的物體正好刺破血管,暫時尚起填塞止血作用,一旦現場拔除,會招致大出血而不及搶救.
7、若有胸壁浮動,應立即用衣物,棉墊等充填后適當加壓包扎,以限制浮動,無法充填包扎時,使傷員臥向浮動壁,也可起到限制反常呼吸的效果.
8、若有開放性胸部傷,立即取半臥位,對胸壁傷口應行嚴密封閉包扎。使開放性氣胸改變成閉合性氣胸,速送醫院。救護人員中若能斷定張力性氣胸者,有條件時可行穿刺排氣或上胸部置引流管。
車禍急救的注意事項
1、切記放置警示牌
別小看擺放警示標志,它可是防止連環車禍的重要步驟。在離事發現場至少50米處放置明顯的警示牌,高速公路上應在150米外設定警示牌。特殊情況如雨天或道路轉彎處,應增加警示牌與事發現場的距離并開啟車燈,以防繼發性車禍。若沒有警示牌,可用備用輪胎代替,并呼叫120。
2、謹慎移動傷者
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傷員正身處危險境地,如燃燒的汽車內、車輛較多的馬路上時,救助者應以不扭動傷員 *** 的方式,將傷員移到安全的地方。注意應該平行搬運。
3、準確判斷傷情
檢視傷員的意識、呼吸、頸動脈搏動、骨折等情況,根據受傷情況采取相應的急救手段。
4、正確處理昏迷者
如果傷員昏迷,應墊高其背部,使其頭稍后仰并偏向一側,及時清除口腔中的嘔吐物,防止窒息。不要搖晃傷員頭部。
5、進行心肺復蘇
對心跳、呼吸停止的傷員應盡快施行心肺復蘇術。 看過車禍發生后急救措施的人還會看:
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辦
一、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辦
1、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辦法具體如下:
(1)報警;
(2)造成人員傷亡,撥打急救電話;
(3)等候交警到場;
(4)協助救護傷者,如實向交警陳述事故發生經過;
(5)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羨慎巧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孝坦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判定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兄鍵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4、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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