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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量刑拘役五個月法院一般會怎么判
法院判決是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確定刑罰。法院一般會尊重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但如果認為量刑建議不當的,也不會采納。檢察院未建議宣告緩刑,法院會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各量刑情節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現確定是否宣告緩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一條 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img]判4個月有期徒刑會判多少年
判4個月不算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最少也是六個月。判四個月的話,可能是管制或者是拘役,因為根據《刑法》的規定,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十八條
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五條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可以判4個月的有期徒刑么
判4個月一般不算有期徒刑,因為一般情況下,有期徒刑的期限,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判4個月有可能是管制或者拘役。因為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五條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量刑一年4個月會判多久
法院在量刑時,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的刑罰。在確定最終刑罰時,需要根據案件的事實,結合其它影響犯罪量刑的情節等來確定。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檢察院量刑意見是判處一年以內的,人民法院會判刑多少年,要依據具體的案情而定,是沒有統一標準的。生效判決書一般會寫明刑罰的期限。如果表現良好的,可能會減刑,減刑的,會出相應的文書,刑期做相應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一條 【量刑的一般原則】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二條 【從重處罰與從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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