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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提出反訴是否需要答辯期
法律分析:需要,反訴的答辯期一般是15天,如果被告在應訴時明確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辯期的,其舉證期限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確定的期限必須在15日之內。反訴是指在一個已經開始的民事訴訟程序中,本訴的被告以本訴原告為被告,向受訴法院提出的與本訴有牽連的獨立的反請求。
反訴后需要舉證和答辯期。反訴的答辯期一般是15天,如果被告在應訴時明確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辯期的,其舉證期限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確定的期限必須在15日之內;如果協商不成,或達不成協議,可由法院指定舉證期限。
法律主觀:在審判實踐中,當事人的 訴訟 請求經常會變更,從而最大程度地調整其訴訟效益。一般來說,訴請變更之后,法院都要給對方15天的答辯期,以保證法律程序的公正,但也非絕對。
反訴答辯期是多久 反訴的答辯期一般是15天,如果被告在應訴時明確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辯期的,其舉證期限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確定的期限必須在15日之內;如果協商不成,或達不成協議,可由法院指定舉證期限。法院指定舉證期限應征求被告的意見來確定舉證期限,一般限定在15日之內。
被告在收到原告的起訴狀后,經過審查認為有必要提出反訴的,應在一定的時間內向法院提出。這個時間通常是在答辯期間內,即被告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內。若被告在答辯期間內未提出反訴,但在后續的庭審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提出的,也可以在法庭辯論結束前提出。
案件到法院一直不判怎么辦
法律分析:案件到法院一直不判應該依法等待。如是公訴案件,一般是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如是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法院開完庭半年沒有出判決只能去法院進行咨詢,一般情況下在法院開完庭一個月后判決書會下來可以去法院進行咨詢讓他們盡早判決。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若法院案件處理拖延,首先可嘗試申請回避。盡管這可能不會帶來預期的效果,但這是維護程序正義的第一步。 即便審判結果不盡人意,也應盡力推動案件盡快結案。判決書是你后續法律行動的基礎。民事訴訟有明確期限,若法官故意延誤,超出法定時間,你可基于其濫用職權和拖延辦案提出投訴,向上級法院反映。
法律分析:一審案件普通程序六個月內結案,簡易程序三個月內結案,二審案件三個月內結案。如果法院在此期限內遲遲不下判決或者已超審限,可以直接去找審理案件法院的院領導反映情況;也可以去人大、政法委員會投訴;還可以向上級法院、檢察院投訴,督促他們按審限下判決書。
法院答辯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答辯,是指民事(包括刑事附帶的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被告或被上訴人,針對原告或上訴人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起訴狀或上訴狀中提出的問題,依據事實和法律所進行的辯駁。被告和被上訴人提出答辯,這是民事、經濟和行政訴訟中的必經程序,也是一項重要訴訟權利。
答辯,是指民事(包括刑事附帶的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被告或被上訴人,針對原告或上訴人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起訴狀或上訴狀中提出的問題,依據事實和法律所進行的辯駁。被告和被上訴人提出答辯,這是民事、經濟和行政訴訟中的必經程序,也是一項重要訴訟權利。
答辯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dá biàn,意思是應答別人的提問,進行辯解。解釋: 應答別人的提問,進行辯解。 特指在法庭上為答復一種陳述、告發或起訴所作的辯護。①對別人的責難進行辯解:律師在法庭上為他答辯。②為自己的科研成果或論文進行解釋并答復專家等的提問:論文答辯。
答辯,這個詞來源于法律領域,是指在訴訟過程中,被指控的一方,即被告或被上訴人,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指控和理由,向法院提交的回應和辯解。它不同于起訴,起訴是原告主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在民事訴訟中,所謂答辯,是指被告或第三人對原告所主張的權利和事實進行陳述或提出抗辯意見,進行答辯的人稱為答辯人,對方則稱為被答辯人。所以在進行答辯時,被答辯人只能是原告。被告人和被上訴人提出答辯,這是民事、經濟和行政訴訟中的必經程序,也是一項重要訴訟權利。
答辯,這個詞源于中文,其拼音為dá biàn,在不同的語境中有不同的含義。首先,它特指在法庭上,當律師面對他人對某人的指控或質疑時,進行的解釋和辯解,旨在為自己或他人辯護。在學術領域,如論文發表,答辯則是作者為自己的研究成果或論文接受專家提問和審查的過程,旨在闡述觀點并回應可能的問題。
刑事訴訟被訴人答辯的期限是多久
1、法律分析:被訴人一般應在收到應訴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作出答辯。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2、被訴人一般應在收到應訴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作出答辯。
3、不管是第幾次上訴,一般情況下,從遞交上訴狀到案卷被轉到中級法院,一般需要四十五天的時間。因為需要收到上訴狀后,五天之內給被上訴人送達上訴狀,被上訴人有十五天的答辯期。收到答辯狀后,法院還需要在五天內送達給上訴人。然后才能整理出卷宗,將一審卷宗遞交給中級法院。
4、由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計算。一般情況下答辯期,先于舉證期結束。
管轄權異議上訴狀答辯期是多久
管轄權異議上訴狀答辯期一般為自收到上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法律依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管轄權異議上訴的答辯期是被告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15天以內需要提出答辯狀,一般來說當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如果當事人對于管轄權有異議的話,那么需要在提交答辯狀的期間,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的申請。
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后的15天答辯期內提出管轄權異議。 法院在收到異議申請后的15日內完成對管轄權異議的審查。 當事人不服管轄權異議裁定的,有10天的上訴期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在立案后30日內對上訴進行審理,并作出終審裁定。
管轄權異議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即15日內。然而,現有規定在合理性方面存在質疑。例如,管轄權異議的主體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但只有被告提交答辯狀。此外,對于中途參加訴訟的共同訴訟人和第三人,沒有明確的提交時限規定。
管轄權異議后答辯的時間是30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有關舉證時限規定的通知》關于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后的舉證期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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