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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管轄權
1、法律分析監察管轄與刑事訴訟管轄: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監察管轄與刑事訴訟管轄的公安機關管轄。如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監察管轄與刑事訴訟管轄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對管轄有爭議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
2、法律分析監察管轄與刑事訴訟管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幾個公安機關都有權管轄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管轄。必要時,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對管轄不明確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關公安機關協商確定管轄。
3、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管轄主要指的是公安機關在刑事案件中的職權范圍和分工。公安機關的管轄范圍 公安機關的刑事案件管轄范圍主要包括對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重大 *** 犯罪或其監察管轄與刑事訴訟管轄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等案件進行偵查。
4、應這樣確定刑事案件的管轄權:能夠確定犯罪地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
監察法和刑訴法的關系具體是什么
法律分析:監察法和刑訴法的關系具體是國家監察法不是刑事訴訟法,監察委員會的調查不是偵查,監察委員會的調查不受檢察機關的監督,監察委員會的調查階段,律師不得介入,監察委員會調查結束后,才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才適用刑事訴訟法。
監察法和刑訴法的關系有,二者都是我國特色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但監察法主要是為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加強對公職人員的監督,而刑訴法主要是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并且監察的機關是監察委員會,刑訴法中的權力機關主要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國家監察制度改革后,我國檢察機關的職務犯罪偵查權轉隸至監察委員會.為確保職務犯罪調查工作在法治框架內開展,監察委員會與刑事訴訟法需要進行有效的銜接。
監察法和刑訴法都屬于我國的基本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并通過。
法律分析:監察法更側重對權力行使的全過程監管,包括教育、管理、監督,刑事訴訟法的重點是懲罰和打擊犯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銜接
1、法律分析:國家監察制度改革后,我國檢察機關的職務犯罪偵查權轉隸至監察委員會.為確保職務犯罪調查工作在法治框架內開展,監察委員會與刑事訴訟法需要進行有效的銜接。
2、監察法和刑訴法的關系具體是國家監察法不是刑事訴訟法,監察委員會的調查不是偵查,監察委員會的調查不受檢察機關的監督,監察委員會的調查階段,律師不得介入,監察委員會調查結束后,才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才適用刑事訴訟法。
3、法律分析:國家監察法實質就是反腐敗國家立法,為監察機關依法履職提供法治依據。國家監察法區別于刑事訴訟法,監察機關行使的調查權不同于刑事偵查權,不能簡單套用司法機關的強制措施。監察機關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適用國家監察法,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后適用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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