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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能把兒子的戶口遷到我名下
1、法律主觀:母親寫出為兒子遷移戶口到本人名下的“戶口遷移申請”;同時須持夫妻雙方結婚證復印件;老公和兒子的戶籍證明(老公所在地那邊派出所開具),該證明為加蓋“戶口專用章”顯章的;母親有國家單位的話,單位需開具情況屬實,同意接收小孩到其母親名下的一個證明。
2、把孩子的戶口遷移到自己的名下,把自己的身份證,還有戶口本以及孩子的出生證明,還有戶口本帶著到派出所,然后進行遷移就可以了 。
3、在準備好所有材料之后,您需要攜帶這些證件和證明到其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如果父親戶口所在地分(縣)局已設立戶政大廳,可以直接到戶政大廳申請。在申請過程中,您需要經過分(縣)局的批準后才能辦理。對于超生或非婚生子女,需要經過分(縣)局審核后上報市局批準。
4、法律分析: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父子關系證明》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贈與合同》公證,然后再帶上述手續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
5、那孩子的戶口就可以與男方戶口在一起。但是現階段最主要的問題是女方不會愿意把孩子交給男方,所以這個問題是當下最應該解決的。處理好孩子的歸屬問題并且離婚后,男方可以拿上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判決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到孩子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按照民警指示辦理相關手續,就可以把孩子的戶口遷過來。
6、母親寫出為兒子遷移戶口到本人名下的“戶口遷移申請”;同時須持夫妻雙方結婚證復印件;老公和兒子的戶籍證明(老公所在地那邊派出所開具),該證明為加蓋“戶口專用章”顯章的;母親有國家單位的話,單位需開具情況屬實,同意接收小孩到其母親名下的一個證明。
離婚,男方那邊要錢,我對象不出該怎么辦?
離婚前,倆個人都應先談好條件,做好婚前協議,一旦真正的簽字,就按協議來走。現在男方那方要錢,就又是一件麻煩事。只能各自再商議,不過一定要作一份協議。
如果離婚一方拿不出補償款,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協議離婚后,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女方給補償款。訴訟離婚后,法院判決后,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可以拿著離婚協議書去法院起訴對方,要求對方按照離婚協議的約定履行。在收到判決書之后,如果對方依然拒絕支付,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村民委員有權力調解離婚嗎?離婚調解書的效力有哪些?
調解離婚必須有法院送達的離婚調解書,離婚調解書與判決離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我國民事訴訟法第89條規定:“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村委會不能出具離婚證明,因為村委會不辦理離婚手續,出具的證明也是無效的,村委會的離婚證明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法律分析:法院依法作出的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在當事人簽收時生效。實際上,離婚調解書、離婚判決書在法律上的效力等同于離婚證,都可以證明男女雙方的婚姻狀況。所以如果已經領取了有效的離婚判決書的,無需再到民政局辦理離婚證。
法律分析:調解書的效力主要表現為:終結訴訟程序,法院調解生效后,說明人民法院最終從法律上解決了雙方當事人的糾紛,結束了訴訟程序。法院調解結果,不經審判監督程序,不得隨意撤銷、變更或作出與原調解相抵觸的裁判。
具體分析如下:調解書經過雙方當事人簽收以后即發生法律效力,發生法律效力就意味著雙方當事人認可了這份調解協議書,雙方之間的爭議已經通過調解書得到了解決。調解書中會約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或者是義務,例如在傷害糾紛中約定的某一方需要承擔另一方的醫藥費,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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