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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少天后開庭
刑事案件從決定拘留到法院開庭,要經過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兩個階段,其中立案偵查階段刑事拘留不超過三十七天。偵查羈押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個月,復雜可延長;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是一個月,復雜可延長。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拘留后一般多久開庭是沒有明確規定的。公安機關對于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該在拘留之后的三天之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的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天到四天。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到三十天。
刑事案件從決定拘留到開庭所需時間取決于案件的具體情況。這一過程主要包括立案偵查和審查起訴兩個階段。在立案偵查階段,刑事拘留時間通常不超過三十七天,偵查羈押期限一般為兩個月,若情況復雜,可以適當延長。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時間通常為一個月,若案件情況復雜,可以適當延長。
刑事自訴案件法院可以拘人嗎
1、綜上所述刑事訴訟法庭拘留,刑事自訴一般是不會被拘留刑事訴訟法庭拘留的。但是如果被告人違反有關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規定刑事訴訟法庭拘留的,人民法院應當決定逮捕。刑事自訴案件,一旦認定對方刑事訴訟法庭拘留的行為構成犯罪,是可以要求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的,此時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拘留。
2、有可能被逮捕,而不是刑事拘留。自訴刑事案件如果警方沒有調查清楚的話是不會先將人拘留起來的,警方要拘留人是需要有具體的條件,而不是會無緣無故的拘留人。對于刑事自訴案件,如果被告人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情形的被告人,人民法院應當決定逮捕。 有可能被逮捕,而不是刑事拘留。
3、自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機關執行拘捕行動。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如果人民法院認為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可以決定逮捕,由公安機關執行。自訴案件,公訴案件的對稱。即自訴人提起訴訟的案件。
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拘留的條件是什么
1、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拘留的條件如下: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2、我國《刑事訴訟法》對拘留的條件做出了明確的規定。首要條件是拘留的對象必須為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指的是正在進行犯罪行為的人,而重大嫌疑分子則是有證據顯示其涉嫌重大犯罪。其次,拘留必須具備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3、拘留的條件如下: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等。
4、刑事拘留應同時具備兩個條件: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進行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刑事訴訟法》第61條和第132條規定了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有權決定拘留的法定的緊急情形。
5、我國刑事拘留的條件是:刑事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6、拘留的對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適用于法律嚴格規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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