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2017年3月1日開始實施《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罰款處罰。本文將詳細解讀上海市吸煙罰款的處罰細則和規定。
1.公共場所吸煙罰款標準
根據《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規定,公共場所內禁止吸煙,公共場所包括室內和半室內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的開放區域等。一旦發現在公共場所吸煙,將面臨100元500元不等的罰款。對于場所經營者,一旦被發現違規,將面臨5000元30000元的罰款。
2.單位違規罰款標準
如果單位內有員工在公共場所吸煙,單位也將面臨罰款處罰。單位違規罰款標準為5000元30000元。對于場所經營者和單位,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未整改違規行為,將面臨每日1000元的罰款。
3.吸煙影響他人罰款標準
如果吸煙者在公共場所內吸煙,影響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將面臨200元500元不等的罰款。如果吸煙者在公共場所內吸煙,影響到他人的身體健康,將面臨500元2000元不等的罰款。
4.未按規定設置禁煙標志罰款標準
公共場所經營者未按規定設置禁煙標志,將面臨500元2000元不等的罰款。如果單位未按規定設置禁煙標志,將面臨5000元30000元不等的罰款。
總之,上海市對于吸煙行為的罰款處罰是比較嚴格的,希望大家能夠自覺遵守規定,共同營造一個良好的公共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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