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民事訴訟裁定終結執行的法定條件是怎么規定的
- 2、民事訴訟終結的法定情形
- 3、民事案件終結執行的條件是怎么樣的?
- 4、民事訴訟中,訴訟終結的情形有哪些
- 5、申請裁定終結訴訟程序的條件是什么?
- 6、什么情況下終結訴訟
民事訴訟裁定終結執行的法定條件是怎么規定的
民事法院裁定終結執行的法定條件是終結民事訴訟的條件,申請人主動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因意外事故去世,沒有可以被執行的遺產,也沒有義務承擔人,強制執行所依據的法律文書已經被撤銷,被執行人喪失勞動能力且沒有收入來源等情形。
民事訴訟起訴條件 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終結民事訴訟的條件他組織。即原告必須是具有訴訟權利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終結民事訴訟的條件他組織;同時原告必須是由于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與他人發生爭議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即原告與其案件存在著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有明確的被告。
《民事訴訟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結執行程序終結民事訴訟的條件:申請人撤銷申請。執行程序一般是因當事人申請而開始的,當事人提出申請后,表示放棄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撤銷執行申請的,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就沒有必要進行終結民事訴訟的條件了。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民事訴訟終結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一)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二)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三)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關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終結訴訟的情形有: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民事訴訟是因原告提出訴訟請求、主張一定權利而引起的。如果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就使訴訟失去了權利主張人,這樣的訴訟繼續下去已經沒有意義,人民法院應當終結訴訟。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1)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只剩下一方當事人,繼續進行訴訟已不可能,當然要終結訴訟。原告死亡,雖有繼承人,但繼承人放棄原告所主張的權利,不承擔訴訟,案件也因此而終結。
在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終結:(一) 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二) 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三) 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四) 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以及解除收養關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
依照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其所負的債務也不能被免除,而應以其遺產償還債務,或者由其義務承擔人作為被執行人來履行義務。因執行依據的原因致執行程序終結。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實現擔保物權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案件為一審終審。民訴中的小額訴訟案件。
民事案件終結執行的條件是怎么樣的?
民事案件終結執行的條件有六種,申請人撤銷了申請、據以執行的法律被取消、被告死亡又無責任人可以對此承擔義務的、被執行人生活困難無法執行的、人民法院認為終結的其他情況等。
民事法院裁定終結執行的法定條件是,申請人主動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因意外事故去世,沒有可以被執行的遺產,也沒有義務承擔人,強制執行所依據的法律文書已經被撤銷,被執行人喪失勞動能力且沒有收入來源等情形。
申請執行人撤銷申請;法律文書被撤銷;被執行人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無義務承擔人;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案件權利人死亡;被執行人公民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喪失勞動能力;被執行人被裁定宣告破產;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5條的規定,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的情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幾種: 申請人撤銷執行申請。 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 作為被執行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且無義務承擔人。 涉及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權利人已死亡。
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案件定性準確;法律手續完備。但是《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檢察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的處理有移送審查起訴、移送審查不起訴和撤銷案件三種情形,并有不同的終結條件。
民事訴訟中,訴訟終結的情形有哪些
1、法律分析:終結訴訟的情形有:(一)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二)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三)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關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等。
2、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1)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只剩下一方當事人,繼續進行訴訟已不可能,當然要終結訴訟。原告死亡,雖有繼承人,但繼承人放棄原告所主張的權利,不承擔訴訟,案件也因此而終結。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終結訴訟:(一)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二)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三)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以及解除收養關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4、根據法律的規定和司法實踐,程序終結的情形,包括以下三類:(一)因申請執行人的原因而致執行程序終結 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的。強制執行程序,依當事人的申請而開始,也依當事人的申請撤回而結束。撤回執行申請與放棄權利撤銷執行申請,都是權利人對自己權利的處分,執行法院應予尊重。
5、民事訴訟法規定執行中止有六種情況,分別為申請人撤銷申請的;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等情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中止訴訟: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等等。
申請裁定終結訴訟程序的條件是什么?
申請裁定終結訴訟程序的條件是終結民事訴訟的條件:申請人撤銷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執行人死亡的、權利人死亡的、宣告破產的等終結民事訴訟的條件,具體情況下可以根據終結訴訟的具體情況來進行合法的申請和認定的。
民事糾紛裁定終結訴訟的法定條件是,在離婚案件中,一方當事人已經死亡,原告去世,法定繼承人放棄訴訟權或者根本就沒有繼承人,追索贍養費、撫養費等民事糾紛中,一方當事人去世等情形,法院需要依法作出終結訴訟的裁定。
裁定終結訴訟情形包括:民事訴訟程序中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終結民事訴訟的條件;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以及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關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民事法院裁定終結執行的法定條件是,申請人主動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因意外事故去世,沒有可以被執行的遺產,也沒有義務承擔人,強制執行所依據的法律文書已經被撤銷,被執行人喪失勞動能力且沒有收入來源等情形。
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但當事人在執行和解協議中聲明不放棄申請再審權利的除外;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可以另案解決的。
律師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終結訴訟:(一)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二)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三)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以及解除收養關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什么情況下終結訴訟
如果原告死亡終結民事訴訟的條件,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就使訴訟失去終結民事訴訟的條件了權利主張人,這樣終結民事訴訟的條件的訴訟繼續下去已經沒有意義,人民法院應當終結訴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終結民事訴訟的條件:(一)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終結民事訴訟的條件;(二)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三)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關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1)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只剩下一方當事人,繼續進行訴訟已不可能,當然要終結訴訟。原告死亡,雖有繼承人,但繼承人放棄原告所主張的權利,不承擔訴訟,案件也因此而終結。
暫無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