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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離婚
法律主觀: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或者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可以離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法律分析: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即一般情況下,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能起訴離婚。
法律主觀: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可以提出離婚,但是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這是保護女方作為弱勢方的體現。
女方懷孕期間男方是否可以提出離婚 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一般是不可以提出離婚的。
法律主觀:《民法典》規定女方懷孕期間男方原則上不可以提出離婚。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可以提出離婚,雙方也可以協議離婚。
法律主觀:懷孕期間男方不可以提出離婚,女方可以要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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